决定去放生

2024-02-22  本文已影响0人  锦瑟_db50

“放生吧!”我拎着三条黄骨鱼,溜溜滑滑地走向公园。

这三条鱼是前天买的,儿子喜欢吃黄骨鱼西红柿汤,经常做。去超市,刚好有,就挑了三条,过称。结果卖肉的老人说卖鱼的,好几天都没来了,他的手也伤了,帮不了我。说着,他还脱下一只手套,上面有刀伤,还有好多冻疮,看得我连忙转过头,连连点头说:“好的,好的!我明白了!”

鱼都称了,我也不好意思再退掉,只好带回来,干脆先养在了洗菜盆里。结果一上午,就死了一条。可是,我还是不敢杀鱼。

想想自己是不是很矫情?我也不是素食主义者,但是一直没有胆量杀生,要么是在超市买现成的鸡肉、鱼肉,要么是让人处理好了才带回来。当然,不管怎样,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孟子说:君子远庖厨,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

读的时候,觉得很虚伪。想想自己也不过如此。

刘瑜写过一篇文章《善的理由》,是围绕一部电影《The Road》来谈的。影片讲述的是未来的某一天,阳光消失多年,庄稼和树木不再生长,建筑纷纷腐烂,人类几乎灭绝,剩下的“人”已经不再是人——他们象动物那样四处翻找越来越不可能找到的文明时代的遗剩食物:一瓶可乐、一盒罐头……在不能找到这一切时,他们吃人。在一个毫无希望的世界里,“善”还是必要的吗?在生命本身都不再有意义时,“做个好人”还有意义吗? 《The Road》本质上不是灾难片或亲情片,它是一个哲学拷问,直指人类在生存困境面前的道德虚空。——如果“善”其实是一种求生策略,那么“恶”其实也是,如果都是求生策略,那么,难道善恶本质上没有区别吗?难道将罐头分给濒死老人的孩子,与那些捕猎同类的食人者,没有区别吗?

从某个角度来看,人吃动物的唯一理由似乎就是人类比它们强大智慧,弱肉强食,理所应当。但是,照此逻辑,某一天,为了活下去,强者吃掉弱者,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吗?

文章的最后,刘瑜还是说:我们对此的惶恐与罪恶感本身也许就是我们“内心的火焰”,让我们在惶恐中反思、感恩、谦卑。

或许吧!我也这样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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