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胡同
第一章 绿皮火车
“各位旅客朋友们请注意,本次号列车即将到达终点站宁湾站,请全体旅客准备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准备下车,下车时请您注意脚下安全,欢迎下次乘坐,祝您宁湾之行旅途愉快。”
近乎一米七的模特身材,头戴灰白色棒球帽,身着浅黄色碎花长裙,脚踩一双随意的匡威低帮黑色帆布鞋,右手中指戴一个可爱的花型戒指,正从绿皮火车上艰难的拖动着行李箱走下来。
我叫夏鹿,很多人会觉得这是一个特别的名字,因为这听起来有一丝丝的奇怪,我爸爸说我出生那天家里闯进一只麋鹿,而我妈妈也是在那一天难产去世的。他们都说麋鹿是个吉祥物,或许它的到来真的有什么寓意,但我至今还没有找到其中的奥秘,可我相信有那么天所有的谜团都会解开。
“夏小姐,合同已经拟好了,我们经理希望你再认真考虑一下再做决定比较好。”黑色衬衫,黑色的卡纳利西裤,黑色的意大利维力斯皮鞋,还有黑色的眼镜框。这个全身黑的家伙从我刚下火车就在站台侯着我了,他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助理好像叫艾伦。起初是追着我把我们家的四合院卖给他,后来又苦口婆心说是总经理让我考虑清楚,但我至今不知道那个神神秘秘的总经理到底是何方神圣。
“速度还挺快啊让我猜猜这次又是私人飞机开来的?”
“夏小姐,您真的考虑清楚了吗?”
“没有什么好考虑的,一栋破院子不知道你们经理看上它哪了?真是莫名其妙。”
他没有再接话,帮我拿过行李箱,跟在我身后,随我顺着一波又一波人流挤上公交。几年前宁湾被开发成了旅游风景区,搞得每次回家都像来旅游一样,之所以被开发,好像说是25年前的那只鹿,但我觉得全都是扯淡,搞不好又是哪家公司老总看上这块地皮了想方设法的炒作。
青石板路,路旁仍有卖姜糖的老婆子,理发的发廊,还有几家后来才开起来的小饭馆。这是麋鹿胡同,也因麋鹿而改的名,胡同一眼望不到头,几个扎着长小辫的男孩跑来又赶去。一样的空气,一样的地方,却跟以前的心境大不相同。
“我明天就会请人来搬东西,叫你们老板放心吧。”
对,我要搬家了,住了近二十来年的四合院我打算卖了。
以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有爸爸在的时候,那才像个家。姥爷喜欢跟爷爷在院子里下棋,姥姥跟奶奶一个洗衣服一个做饭,爸爸每天都是天黑才下班回来,然后姥姥会忙着在厨房里帮爸爸热饭菜,那时候我也总是穿一条碎花裙子,扎两个马尾围着爸爸打转,他会把我抱起来举过头顶,屋里笑声一片,奶奶偶尔也会惦念起妈妈,然后眼角会泛着泪花。虽然我没有真的见过妈妈,但我听爸爸说他真的是个非常非常好的妻子,爸爸拿起照片,说我眉角像妈妈。而我之所以要卖掉它,其实我也说不上来什么理由。据艾伦说他们公司想把它开发成一个公共场所让旅客们参观麋鹿曾来过的院子。虽然我觉得他们的收购理由有点离谱,但我还是可以假装认同接受。
我家四合院外有一棵鹿角树,四季常青,枝叶茂盛,因为树枝两开向上延伸,从远处看像鹿角,故名鹿角树。我从包里翻出钥匙,有一股陈旧的锈铁味,有几年没有回来了我想我已经记不太清了。门前挂满了蜘蛛丝,连锁门的大锁也已经泛黄。姥爷石桌上刻着的棋盘还没有褪色,院内一片狼藉,横七竖八的破木椅子,东倒西歪的果子树,爷爷的鹦鹉也已经远飞了,只有一个空荡荡的笼子,从包里掏出合同也没有细看就签了字。看得出艾伦想说些什么但又欲言又止了,他收拾好文件,便踉踉跄跄的找着空地踩了出去。
本来可以不用亲自前来搬东西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了,只是我的书房里还有一个很大的纸箱,里面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但却都挺重要的。
一路颠簸到宁湾,却一个人惨兮兮的在家里饿了一晚上还精神恍惚。
宁湾的星星还是很好看,忽闪忽闪的,就是夜里好像比以前凉了,我抱着沾着一层灰的小熊在阁楼里哭了一遍又一遍。手里翻着写有夏鹿简南笙的日记本,心里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2007.05.15
噜噜噜,今天去了宁湾城西的海滩你是不是很开心。看你傻缺的在海边跑来跑去差点被浪花冲走的时候你一定不会知道我在岸上笑得有多高兴。你总是没心没肺的活着,但是这样好像也不错。希望你天天开心。
啦啦啦.
2007.05.15
啦啦啦,宁湾城西的海滩真的是太好玩了,要是下次我们还可以一起去就好了,我一定会把你推到海里然后这次换我笑你,谁叫你每次都看我出糗,这种感觉真的不好受。但我还是希望你天天开心。
噜噜噜.
噜噜噜是简南笙给我的外号,他说我的名字不太好听,叫起来还别扭,他以前叫我傻鹿,后来我气的一口气喝了一大碗水,发出噜噜噜的声响,他说,我叫你噜噜噜吧,你每次喝水跟个大水牛似的,女孩子能不能矜持一点。我都会很气愤的跟在他身后追打他,后来他说啦啦啦跟噜噜噜特别搭。然后我们就这样有了新名字。
简南笙。我好像很久都没有再从身边的人的声带里听到这几个音了,一点点的生疏,我合上了日记本。这是我们两个的日记本,每次一起出去玩之后我们都会一起记录同一件事,我不想把它看完,看完了就意味着他真的不会再来了。
我开了几罐从行李箱里翻出来的百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总之醒来是在一间又大又宽敞的宾馆里,七月的阳光刺眼的映着窗帘打进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床头柜上有一碗醒酒茶,也没有留任何便条。
搬家公司的人已经开始搬一些还有用的家具,我把日记本小心翼翼的收好,索性行李箱也一并丢给了搬家公司的人。自己买了火车票,准备回去的行程。我锁了门,又看了一眼棋盘,轻声地说了句对不起,再见。
宁湾的绿皮火车还是和以前一样,虽然很多地方已经开始造高铁,但绿皮火车是很多人现在想坐都坐不到了的。
今天乘客稀少,火车上异常安静,艾伦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坐在了我对面。
“昨天晚上是不是你把我送到宾馆的!”
“夏小姐昨天晚上喝多了我刚好想进去找您再谈谈合同……”
“没劲,这是钥匙,有点旧了你可以去配把新的。”我把包里的钥匙掏出来给他。
一路上没有再说话,我趴在桌上小憩了一会儿,或许是太累了,好像是睡着了。睡梦中依稀听到艾伦好像在跟谁说话。
“她没有起疑心吧?”
“少爷放心。”
“回见。”
等我醒来大概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我看了看手机,柒玥没有来电,我想她大概已经上了去米兰的飞机了,今天的太阳很好,很明媚,暖风一点点吹来,把回忆一点点撕开。
到达隆安约莫正午,艾伦说要送我回公寓,不料被我拒绝,他只好自己开车回了公司。我站在站台边,看着下一班又下一班的绿皮火车进站然后出站。
身材挺拔高俊的像红杨,手带百达翡丽的手表,走过去留有浅浅的范思哲香水味,我怎么好像闻到了简南笙的味道……
他突然走的很快,在红灯即将亮起的三秒内我横穿过马路,他突然回头我撞了个踉跄。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他还是很好看,五官精致的像是上帝的杰作,左边的耳洞还没有彻底被埋起来。我竟然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别来无恙。”
马路边上我们就这样久久的站着,没有说话。微风吹着我的裙边,打出好看的浪花一般的弧度。他们都说时光易逝忘记一个人或许很难,但是无论如何岁月会帮你把那份最初的喜欢慢慢冲淡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很感谢它对我们手下留情,让我还愿意再次相信你 ,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还是想在老时间老地点等你出现。
“你好,简南笙,我叫夏鹿,很高兴重新认识你。”我伸出右手打破局面。
“你好,夏鹿,我是简南笙,我今年,不想认识你了。”
他突然转身,一句话也没有再留,头也没有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