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发,最好不要和亲人合伙做生意
我这也是“有感而发”罢了。
回想一下,从之前他们老张家的四个亲姐弟,一起在北京开饭店,就能知道了。
为什么,亲人之间就不能合伙做生意,容易出问题,容易闹脾气、闹矛盾。
我之前的老丈母娘,是个大好人。在她娘家这边她是老大,是大姐姐。下面有一个妹妹,两个弟弟,也就是小姨、大舅、小舅,这四个人,是亲姐弟。从开饭店到最后关闭饭店,也没有赚什么钱,但还好没有赶上疫情,疫情之前就关了,提前就退出了。也算是赶得不错了。经营过程中,问题不少,吵架、争论不少。
第一,出资方面。小舅最有钱,他出的最多,主要是他离婚后,也是想让自己的哥哥、姐姐、妈妈来北京,毕竟我的丈母娘之前在县城就开过饭店,还赚钱了。她有点经验,就把大家一起弄到北京了,开个饭店,四个人出钱,好像小姨、老丈母娘、大舅分别出了5万元,小舅出了三四十万元吧。这个方面,他出的血最多。
从出钱方面,我还是为小舅点赞的,也值得我尊重的。
第二,分工方面。饭店租下来后,他们就干起来了。小舅只出钱不参与管理;老丈母娘管理饭店,操心得很,辛苦得很;小姨、小姨爹在饭店打工帮忙;大舅、大舅妈不参与管理,也不关心。最辛苦的人,应该是老丈母娘、小姨了。他们也想多赚点钱,为自己的小弟弟节约一点。最好,别亏了。
第三,工资方面。竟然四个姐弟一起开饭店了,那就得谈谈工资问题,该给老丈母娘、小姨、小姨爹,一个月发多少工资。之前的工资我不知道,后来因为小姨爹要涨工资,而发生了矛盾。小姨爹干体力活,例如采购菜品,也很辛苦啊。但他们几个不同意,连老外婆也不同意。
第四,结果不好。中间也经营了几年,在2016年就不干了。小舅肯定是亏大了,大舅妈与大舅不亏,老丈母娘最辛苦,也没赚啥钱。小姨与小姨爹算是赚了,毕竟依靠这个饭店,发的工资,也把他们的小儿子的读书学费、生活费得弄出来了。也算是值得了。
毕竟是亲人,干得不好,说他不是,不说他也不是。又不能无缘无故地埋怨他,批评他。亲人在一起开店不行。
哎!做生意也好,还是干项目也罢。最好别带上亲戚,这里面人情、分成、利益,总是解决不好。
我早就了解了他们,在他们跟我说的时候,让我带着他们干事业,我都委婉拒绝了。我也不想干涉他们的事情。
在我的工作中,我是不愿意带上亲人一起干的,一方面没有办法管理,也碍于情面,错了以后,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另一方面就是跟着你,如果没有赚到钱,没有学到东西,一定在心里会怪你,说你不好。影响亲人之间的关系。
所以,干事业、做项目,最好别带上亲人。自己干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