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今日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图片来自网络)
1
夜风吹过,窗上半旧的纸哗啦啦一阵响。
她伏案而睡,散落书面的青丝,遮住了墨色的字迹,也遮住了她的心。窗外有好事的月亮伸长了脖子,无奈瞪直了双眼却也只依稀窥得几个字。
“去年今日”
2
春风拂过宁静的村子,桃花们就笑作一团。花枝一颤一颤的,那片桃花便落了下来,落在女孩儿白皙的颈上。
桃树下,她看了看装了半篮桃花,不禁舔了舔唇。唔,这样娇妍的花,想必做出的桃花糕也是极美的。这样想着,午后的风竟是带着一丝香甜了。
“诶!小桃花儿~你又要做桃花糕呀?”
一道戏谑的声音传过来,硬生生止住了女孩儿往回走的脚步。
女孩儿回头,果不其然,一个嘴里叼着半根狗尾草的少年正斜靠在她家大门口。姿态肆意,穿着颓废,和外面清纯不做作的一干好少年完全不一样。
陶华揉了揉眼睛,只觉得此等景象简直没眼看——好端端的一个少年郎偏好学那些个地痞流氓的作态。
“和你说了多少次了,我叫陶华不叫桃花。再乱叫打断你的腿!”
“嘿嘿!小陶华,好桃花儿,可别啊!打断了你哥哥我的腿,以后再找谁帮你卖桃花糕去?”少年完全不以为然,吐了口中的那半根草便朝女孩靠近,一边插科打诨,一边摘了朵桃花戴在陶华的头上。“嗯,真好看!”
“呸!谁稀罕你帮了?再说了你今儿这又是什么装扮?好歹你也是咱们村唯一一个秀才的儿子,不好好读书就算了,整天跟个小流氓似的招猫惹狗,哼~我看啊!你还叫什么齐书远,不如改名叫齐二狗子算了!”
陶华作势打了一下少年,却也没拒绝他的花,只是一个劲儿的数落他。
“诶嘿!这你就不懂了吧!什么叫小流氓呀!哥哥我这叫青春,叫潇洒!”
“华儿,你在哪儿瞎嘀咕什么呢?还不快过来帮爹一把?”
“来了来了!我这不摘桃花嘛!”
陶华一边应着一边往屋里跑去,临走前还不忘踩少年一脚解气。“去你的青春潇洒!”
“爹,我说你眼睛不好,就别做这些活路嘛!这不是有我吗?”陶华把篮子放下,一把接过她爹的事儿,嘴里还没忘记碎碎念几句。
“别说我,就说你。刚刚是阿远吧!人多好一小伙子,这么些年来又帮咱卖桃花糕又帮咱们修屋顶的,你就别老是欺负人家了……”
“就是,我这么好一个人,小桃花你还不赶紧珍惜!”
“去去去!你咋还没走呢!!哪儿都有你!多事!”
“华儿!!咳……咳……”
“诶!爹,你别气你别气,我不说了还不成吗?”
陶华气结,到底谁欺负谁啊这是?!
3
“扣……扣……齐叔,在吗?我爹让我给您送点桃花糕过来……”
“诶!来了来了……陶老弟还是那么客气……”
看着颤颤巍巍走过来的老人,陶华的思绪不禁有些发散。
齐叔是一位老秀才了,寒窗苦读了不知道多少个十年才考上这么一个秀才,也是执念。然而一旦考上了,执念也就不在了,这个时候才终于想起来成家。
自己年龄大了也不好意思找个年轻的,遂娶了邻村同样大龄未嫁的黄姑。可惜大龄产子本就高风险,于是齐书远一生下来就没了娘。
经过这次事件后,齐叔也看开了,只觉得书本秀才什么的,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再者齐书远来得不易,索性宠得厉害些,一切都随他喜欢,书什么的,不爱读也就算了。
“小桃花儿,小桃花儿……”
一把推开靠得越来越近的俊脸,陶华的两颊染霞,说话都有些不自然,“又怎么了?”
“我——说——我们今天去镇上卖桃花糕吧!”少年看出来女孩儿的窘迫,显然有些得意,连面色都更光彩些了。“那儿人多,卖得也快。”
陶华既恨他的戏耍,又恨自己不争气,只憋足了一口气,使劲跺了他一脚,“行!我回去和我爹说一声!”
女孩儿噔噔噔的跑远了,少年捂着脚笑得龇牙咧嘴。“啧~完了,爹,你未来儿媳妇儿是个暴力狂啊!”
“你这臭小子,人家可还没说要嫁给你呢!”
“那除了我,她也得有人要啊……”少年揉了揉脚背,不甚在意的说道。
齐老秀才失笑,只默默地看着自家傻儿子摇了摇头。
4
“桃花糕!买桃花糕咯!香喷喷~甜滋滋~城北桃花村最正中的桃花糕啊!三个铜板一个~五个铜板两个……”
“小子,给我来两个。”一个路过的老人家停了下来。
“诶!好勒,承蒙惠顾,五个铜板,您收好。吃了我这桃花糕!包您是延年益寿又健康啊!”
齐书远向来不正经,卖个桃花糕也要给人瞎扯几句。不过老爷子却挺买他的账。
“嚯,你这小子倒是个会说话的!”
少年在前边儿叫卖,新鲜好听的词儿一个又一个的往外冒,仿佛天生就该他做这行似的。
陶华呢,就安安静静的——也只有这时候她会安安静静的——提着小篮在他身后跟着,当个不说话的小尾巴。只在有人来买时,动作麻利得不像话。
两个半大孩子,一个打先锋叫卖,一个拿东西收钱。配合得天衣无缝,如同两个孪生娃娃般默契。
齐书远偷偷瞅着身后的小尾巴,心里忍不住的得意。瞧,这么乖巧,又这么能干,一看就必须是他媳妇儿啊。
小尾巴扯了扯得意少年的衣袖,“阿远哥,那边好热闹呀!我们去瞧瞧好不好?”
女孩儿水润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看着说不出的水灵和惹人疼爱。再加之少年正沉浸于自我满足的想象之中,话答应得比脑袋转得还快,“行!反正桃花糕也没剩多少了,看看也不是什么大事!你只管跟着我就好了……”
“耶!阿远哥你最好了!”
两个欢喜雀跃的少年或许永远也想不到,半刻以后的他们会多么希望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看到那种热闹的场景。
5
热闹的并发特点是人多,里三层外三层的架势愣是把一片地围成了个水泄不通的铁桶。
看起热闹来,谁管你水泄通还是不通,叮嘱女孩藏好桃花糕后,两人仗着自己身板小灵活,掐着缝儿,拉扯着对方,三下五除二便来到了铁桶的最里侧。
只见墙上贴了一张红布,黑色的大字工工整整的写了好多列。
写什么呢?陶华看不懂,她只得扯了扯齐书远还没来得及收回的手,小声问道,“阿远哥,你知道那上面写的什么吗?”
陶华等了半天,也没听到人回答,侧头一看,却看到一张要哭不哭的脸。他说,我倒宁愿我不知道。
红纸黑字,词句官方。絮絮叨叨写了一大张纸,总结起来也不过四个字而已,“强行征兵”。
——除了伤残、10岁以下的稚儿、60以上的老者,每家每户必出一个男丁。
征兵?那是什么?这个词,少年在话本里见过,从说书人那儿听过,也听父辈讲过,却从没真正体会过。
他虽然早知道最近战争越发严重了,却没想到竟已严重到这般地步。
每家必须出一个男丁。什么意思?他爹老了,又是个秀才,去打仗就是去送死?然而除了父亲,便只剩下他了。
可他、他不想去打仗,他想留在村子里边,和大家一起,和小桃花儿卖一辈子的桃花糕,他还……还没有娶她为妻呢!
少年慌乱了,连他的小桃花儿一直叫他都听不到,直到女孩儿愤愤的踩了他一脚才堪堪回过神来。
他拉起女孩就往外跑,跑过大红布,跑过铁桶,跑过热闹的街市……他想跑起来,好像跑起来就能将那些他所不喜欢的未来通通甩在身后,然而跑到最后,终点站却是他家——那个他将要面对现实的地方。
“呼哧……呼哧……”女孩儿挣脱少年的手腕,“齐书远!我说你到底怎么了?你突然跑这么快做什么啊?把我手都抓疼了……诶?!不是,你别哭啊!我不说便是了……啊!你……”
陶华正冲着齐书远一阵数落,却没来的突然看见少年的眼角竟挂着泪珠,正想安慰几句,又突然给抱住。女孩儿张了张嘴,最终没说出话来,只是伸出手回抱住少年。
“小桃花儿……”
“在呢~”
“我……”我怕啊!
6
那天回去后,齐书远仿佛突然之间就长大了,长成了一个话本里的英雄。他一字一句的安慰他年老的父亲,一遍又一遍的去劝慰他、宽慰他,一个又一个的将父亲那些荒诞的不现实的提议拒绝掉,然后事无巨细的给老秀才交待他走后家里的安排……
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这样的话他每天都会说无数遍,说给齐老秀才听,也说给他自己听。
时间就是这样无情的怪物,不论人们愿不愿意,它都一直在流逝,安静的、冷漠的。
终于,他该走了,那一刻,他仿佛觉得已经完全说服了自己,用言语给自己打造了一副刀枪不入的躯壳。
临行前的那个晚上,他终于鼓起勇气,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去见了他的小桃花。
他和往常一样,翻过她家院墙,然后倚靠在最邻近桃花树的那面墙上——从女孩家的里屋的窗子那儿可以直接望到这面墙——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话。
他说:“陶华,我喜欢你。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了。我喜欢你笑的样子,你笑起来就像桃花糕一样甜。也喜欢看你气急败坏的踩我的脚的样子,虽然脚真的很痛。喜欢你安安静静的跟在我的身后,眼睛亮亮的喊我阿远哥,喜欢你对我毫无顾忌的大吼大叫,喜欢你的温柔,喜欢你的坏脾气……总之,我就是很喜欢你。”
夜里的风本就带着寒气,白日里又刚下了雨,夜风也便更冷了。潮湿的、寒冷的空气充斥着这里,就像少年隐匿的心事。
夜,总是静的。除了远处的犬吠,再没别的声响。但是他知道,他知道女孩儿一定就在那扇窗的背后,看着他,听他说他喜欢她。
他就是知道。
少年深吸一口气,将满满寒风都吸进肚子里,仿佛那样就会有一腔的勇气。他顿了顿,接着说道,“所以,你得做我媳妇儿,我一个人的小桃花儿。但是,我要去打仗了,我必须得去,明天就要去。所以,不能马上娶你。但是你放心,很快我就会回来了,那时候我会更帅气、更英勇,然后我就来娶你,你等我回来娶你,你等我,我一定……”
“放屁。”女孩淡漠的说到,明明是愤怒的词句,却用着最普通的陈述句的语气。“齐书远,你他娘的全都是在放狗屁。”
小桃花终于回应他了,可他来不及高兴就被泼了个透心凉。
“我,我没有,我真的喜欢你!我是真的……”想要娶你。
“你撒谎!如果你喜欢我,那为什么这么多天都不来找我?你在害怕吗?怕你会死在战场上。要不要我来猜猜看这些天你都在做什么?自我安慰?心理建设?说什么回来娶我?你以为你是个英雄吗?别自欺欺人了!你就是个胆小鬼!普通人!是个乡下穷秀才家的混蛋小子!你以为你有盖世神功吗?你凭什么认为你会平平安安的回来?你知道战场上一年要死多少人吗?!你知道……我有多害怕……”有多担心你,有多喜欢你吗?
呼啸的风拉扯着女孩子的声音,使其破碎、颤抖、词不成词、句不成句。
半晌,少年出声了。“我知道,这些我都知道。我知道我害怕,我也知道你害怕……你说得对,我是个胆小鬼,普通人,我很可能、很可能会在战场上死掉。所以,我假装自己是个英雄,假装自己很轻松就能平安回来。所以我直到今晚才来见你,我以为我说服了自己,我以为我可以淡然的奔赴战场,我以为我可以让你放心,让你不再害怕。可是,没用的。我依旧是那个胆小鬼……对不起……对不起,小桃花儿。”少年声音冷静低落,如风吹着的童话,一碰就碎了。
“……对不起,阿远哥。你先回去吧……”
少年眼中的光一瞬间暗了下去,他拖着疲惫的身体默默地、一步一步地转身往回走。屋顶上的月亮泛着渗人的光,像是未寒的骨骸。
里屋,陶华咬着拳,颤抖着蜷缩在窗台下,竭力不让自己发出声来,只是泪水偷偷模糊了眼睛、又打湿了衣衫。陶老爹守在女孩的身边,最终也只是摸了摸她汗湿的发顶,叹了句何必。
7
第二天清晨,征兵队带着人走了,长长的一条队伍,几乎涵括了全村三分之二的人。乡亲们自觉地站在道路两旁为他们的儿子、父亲、兄弟送行。
齐书远走在队伍的中间,他看起来很疲惫,尽管他已经很努力想让自己好看一些。他向四周张望,暗中却在寻找。他的秀才爹、隔壁的孙大娘、王老汉家的小顺子、陶老爹和……黄四娘家的狗……她果然还在生气吗?竟连送一送他都不肯?少年眼里的光更黯淡了,看起来也更疲惫了。
陶老爹看着少年明显比旁人拖沓的脚步,只觉得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几年前,他还是人人可怜的对象,跛着一只脚做啥都不方便,还得靠女儿来养家。而今征兵,他又反倒成为人人羡慕的人了。只是书远未免绝望得太早,他家华儿可是一宿没睡,一大早就……
“齐书远!齐书远你等一下!!齐书远!哎呀!阿远哥你等等我呀!!”
少年蓦地回过身来,来不及反应转变木然的表情与突然而至的欣喜交织在一起,显得有些扭曲。
女孩从金色的的光芒里跑来,手里是一大捧桃花,花们开得正旺,阳光中与女孩子因奔跑而泛红的脸蛋儿相互印衬着,越发娇艳欲滴。
“你……”
“你什么你!快拿着,我选了好长一段时间呢,给!”
“好、好。”少年捧着桃花,受宠若惊的样子倒叫人觉得痴傻。
“那个……阿远哥,我喜欢你。”声音细小仿若蚊蚋。
“你、你说什么?”少年表示,阳光太刺眼了,以至于他有点听不清楚。
“听不到算了。”女孩儿没好气的说道,“反正你记住我昨晚说的话,你齐书远就是个普通人、是个乡下的浑小子,没有金钟罩也没有铁布衫,你最好时时刻刻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小命!然后全须全尾的回来娶我!不然的话!我立马就去嫁给隔壁村的二傻子!谁爱等谁等去!诶!你到底听到没有?”
“听到了!听到了!我一定全须全尾回来,你可不许嫁给二傻子,小桃花儿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媳妇儿!”
“傻子!”
“你才傻呢!”
两个傻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带泪,眉带笑,唇带笑。
8
行军路上总是艰辛的,再加之现在战事吃紧,粮食又总是供应不上,少年士兵们常常在疲惫中睡去又在疲惫中醒来。
途中有几个少年没撑住,死掉了。来不及埋葬,一是没钱、二是没时间也没必要,只匆匆用土埋在路边,连张破草席也没有资格享用。
和齐书远住在一起的是个小胖子,小胖子总是一副很怕死的样子,畏畏缩缩的,做什么都要缩在最后面,一有风吹草动就怕的不得了。
让齐书远好奇的是,小胖子每晚都会写一封遗书,仿佛自己明天就会死去。齐书远总是嘲笑他,说他是个傻子,自己才不会像他这样。又安慰他,说他们一定都能平安回去,说他还有个姑娘等他回去娶她呢。
这时候小胖子总是自嘲的笑笑,然后说:“我才没有你这样好命,还有姑娘愿意等着你。我只有一个老娘,还是个睁眼瞎,连半个字也不认得。”
“那你写这么多遗书做什么?你娘又不认得字。”有一次,齐书远没忍住,好奇问道。
“写给我自己的,这样我才能安慰自己——反正你已经是个死人了,活到就是赚到,就算再死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有这样我才有走下去的勇气。”小胖子的声音悲伤得有些冷静,“你知道吗?我出发前就让人给我娘带话了,说我云游四方、求仙问道去了,这样就算我死了,她老人家也不会知道,也不会难过了。”
后来齐书远再也没嘲笑过他了,他想,一个坚信是死地却偏偏坚持走下去的人,是不应该被嘲笑的。
目的地终于遇到了,他们来的很巧,刚好遇上敌军攻城。作为援兵,从未杀过人的少年们拿着武器傻愣愣的冲进了杀戮里,冲进了刀与剑与血的世界里。
鲜血糊了满眼满脸,杀的人多了早已分不清是谁的手臂在飞,又是谁的脑袋落在了马下,裹上一层黄沙。
小胖子当天便死掉了,就像他说的,活到便是赚到,死了也是没什么大不了。后来他偷偷看了小胖子的遗书,每一封的开头都是一句相同的话——“我知道你会死,你安稳懦弱惯了,连只鸡都杀不得,遑论杀人。但是你总得努力活下去,就算是,为了死在战场上。”
齐书远一直谨记着临行前小桃花说的话,时时刻刻为了保全性命而奋力厮杀。其实人杀的多了也就习惯了,从最初的反胃想吐到后来的麻木其实也没要多久。只是他终不是什么正规士兵,虽然也很努力想要活下来,但是死掉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啊!
那天大漠黄沙下,敌军的少年带血的刀向他挥过来,他看到了,但是迟了,他躲不开了。手起刀落,他的头落在他的脚下,眼睛还望着对方。那一刻,他听到敌军的少年低声说道,“对不起,有人在等我回去。”
可是,也有人在等我回去啊!这句话,齐书远却是永远也无法说出口了。
他就这样死了,连名字也未能留下。分离的尸体裹挟在飞扬的黄沙里,多年后化作万堆白骨中的一具,再化作粉末消失在空气和阳光里。
意识完全消散前,他仿佛又回到了送别那一天,她捧着满怀桃花在满山晨光中来送他,她让他全须全尾的回去娶她。当时他怎么说的来着,记不得了,反正现在他只想对小桃花儿说,不要等他了,也别嫁给二傻子,认真找个会照顾她的人……嫁了吧。
9
他走后第二年,门外的桃花又红了。
她每日将自己打扮得明媚若娇花,手提一篮桃花糕在树下等他回来。
春很快就过去了,春走了就是秋天,秋天过了就是冬天,冬天过了呢,春又回来了……
日子过得很慢,年华却流逝得很快。她每日梳啊梳、画啊画,却怎么也抵挡不住白霜的来临和皱纹的浮现。
她还在等他,他还没有来。
父亲说她傻,村里人说她癫。
她不管,她只记得他说让她等他,他说他会回来娶她。
可是战争持续了很久,饥荒、疾病、杀戮……慢慢地,整个村子被死神的阴影一点一点湮没。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人饿到极致的时候,那时候的人往往看起来会很胖,其实那不是胖,是浮肿。人体体内的蛋白质因为饥饿而极度缺乏,大量水分滞留在组织细胞间隙中而产生的水肿。剖开肉体,流出来的不是脂肪而是水和细胞纤维。
又或者你有没有见过人们争先恐后的去坟地里挖尸体来吃,那些刚埋下的带着温热的肉体,成了人们最美味的食物。再或者,你听说过易子而食吗?人们不忍心吃掉自己的孩子,但是又饿到极致,便交换着来煮了吃。鲜嫩的多汁的小孩子的肉,在这乱世最是不可多得的。
后来,父亲死了。陶华伤心之余竟是不敢下葬父亲,只得忍痛将其焚烧成灰。动作还得要快,若是慢了被人发现,就算是抢,也要拿去煮了吃的。
再后来,她也死了。她穿着嫁衣坐在门口早已枯死的桃树下,手里提着一个小篮,里面装了满满一篮用泥土做成的桃花糕。
她的尸体会被怎么样呢?
战争又到底是什么呢?
书上说“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不明白。
她能明白什么呢?她只知道,桃花谢了又开,开了又谢,她的少年却再没能回来。
在那些曾经等他的日子里,多少次午夜梦回,她都会想,如果当初临别时不那么惨烈、而是再温馨一点会不会更好些。
那个带着雨后潮湿的夜,他好容易鼓起勇气来她家告白。
他说,小桃花儿,你等我回来就娶你。
她就直接说好,不带一丝犹豫。
或者她再稍微矜持些,吓一吓他,然后偷偷穿上母亲留下的嫁衣走出去,问他美吗。他若说美,她就要去吻他,就在当年屋顶的那轮月亮之下。
10
“砰砰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伴随的是妈妈特有的大嗓门“陶华!你怎么还没起来?!都已经7点了!你今天是不用上课的吗?!……”
女生被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然而保持坐姿一夜,腿简直麻木到无感,她才刚刚立起来便又坐了回去。
“来了!来了!”
她甩了甩脑袋,来不及想明白自己怎么一下子就从古代回到了自己家里,便被妈妈连续不断的咆哮吓得拿起书包就冲出了房间。
洗漱,顶嘴,奔跑,迟到……
女生才到教室,便被勒令拿起教材到教室后面罚站。
第一节是语文课,那个凶巴巴的女老师正带领大家一起早读。“……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都,是国都,指唐朝京城长安。人面,是指姑娘的脸……”
女生其实知道这首诗讲的是什么,与她梦里的少年什么的毫无关系。可是她听着全班同学的齐声朗读,却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时候……
那天刚下了雨,空气里还带着些微潮湿。那个青涩少年站在她家门口,他说“诶!小桃花儿~你又要做桃花糕呀?”他还说“小桃花儿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媳妇儿!”
万物初始总是相似的美好,只是可惜……
“呀!小桃花儿,你这样的好学生也会迟到哇?!”身后同样被罚站的男生偷偷戳了戳女孩儿腰间的软肉,刻意放低的声音里尽是幸灾乐祸和戏谑。
“要你管?”
女生咬咬牙,不用看右脚也能精准的落在男生脚背上。
是谁微红的脸看起来像是在生气,语气里却又有些微妙而莫名的得意。
或许,真的有前世今生呢?
(图片来自网络)—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