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认知——稀里糊涂的客观

2018-07-17  本文已影响45人  234dac5bc105

看到一篇文章,讲分析保监否了"独立代理人可以兼做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的问题。文章作者显然是"可兼做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的独立代理人制度"的拥趸。不知为何,保监接受了"独立代理人"这个名词,但却没有放开"兼做多家保险公司产品"这根绳索,使得"独立"成色不足。

文章说,现在800万代理人是中国保险市场无可争议的主力。而这个局面让人多有识之士看不惯。究其根本,就是说保险代理人不独立(或定位不清)——所以不客观——所以会误导——所以乱难平。而美国日本的成熟制度是保险经纪和独立代理人唱主角,所以我们要成熟起来也要这样。

要说代理人和代理人制度是很多问题的源头,而这个源头的实质是"不客观"。这话貌似洞察,实则掩盖了真问题。首先我们考虑一下:报纸客观吗?电视客观吗?网络信息客观吗?所有的营销……都客观吗?这么说有点像是我在为不客观站台,为忽悠站台。好,我们都认为不客观是不对的,要解决的。那么我们再来想想:如果独立就能客观,能卖多家产品就客观,为什么没有"独立手机导购"?同理汽车行业、房产行业(二手房是另一回事)、服装行业、美容护肤品行业、培训行业、咨询行业……都客观吗?如果不尽客观,那么为什么没有呼声建立"独立导购制度"?

因为不需要嘛,买其他东西,在你信息不足的时候,你可能碰到误导,进而耽误一些事,甚至损失很大。但这个损失不大可能动摇你的"龙脉"。而保险,就是奔"龙脉"去的,要么保卫"龙脉",要么买错了,护不住"龙脉"。当然,我们初衷都是奔着保卫"龙脉"去的。简单说,其他的产品或服务,试错成本可控,或很低,至少你几乎肯定有下次修正错误的机会。但保险,一辈子不会发生很多次跟"龙脉"有关的事故,所以基本上没有试错机会。这是保险的特殊性,我之前没少说过。

话又说回来,因为保险的特殊,它就必须客观吗?必须独立吗?很明显,是个妄念嘛。虽然我非常崇尚真实,但还是得承认,我的客户也基本都是因为对我的信任而买了保险,买保险的前前后后,他们中很多人也并没有特别认真的去研究这个东西,就算研究,时间一长也忘了,最终还是靠信任顶着。那么他们客观吗?我没有要求他们熟读合同条款,我客观吗?当你的信息被某一来源"垄断",这本身就是典型的不客观。但这是我们的需要,是大脑机制。不做减法,任何人脑子会不够用。

正因为这样一系列的事实,使得我相信,最大的人性是情绪,无论这人是干嘛的。心情好,有一万多理由证明合理。反过来心情不好,也有一万多理由证明不好、不对。

这才是误导的根源所在:因为我不了解保险,也不大想了解(或者不大有空了解),我就想当然的认为保险是"方的"。这时一个保险销售过来,即使他足够专业,他应该怎么跟我客观?告诉我保险其实不是"方"而是"圆"的?很显然,顺着说很合算,客观说很"吃功夫",失败概率很高。更何况,这问题保险公司早就想到前面去了,公司当然知道客户口味,所以把保险产品设计得很"方"。这就是为什么前些年,保险几乎等同于理财的原因。这有点像设计师的困境,是铁骨铮铮坚持自己,还是顺着甲方或者老板?不过不太一样的是,设计师坚不坚持只是自己感受问题,而保险师明知道客户认为"疾病也是意外"的时候不坚持,这往小了说是职业道德问题,往大了说这就是欺诈。只要是销售就有这样的问题,跟独不独立,能卖多少家没关系。

要想保险不买错,要么自己花时间,把保险研究得像手机一样熟悉,把买保险看得就如同买手机一样常态。要么找个信任且足够专业、正直的保险人,他有足够的诚信、意愿和能力保障你的保险体验。至于保险人的身份到底是经纪人还是代理人,独立不独立……忘了这些概念吧,没有意义。

关于"独立代理人"的定义里,有句话:如果独立代理人制度推出,保险也会出现小区里的夫妻老婆店了。这句话点出了保险体验的本质——保险服务就应该在你身边,彼此了解和信任,随叫随到,随到随有效。但也暴露了保险服务的窘境:假设一个1万户的住宅小区里真有这么个保险夫妻店,那么每天能有多少人上门购买保险?好吧,按天算太奢侈,一个月呢?有多少?现在我们新人打陌生电话,一天打200-300个,水平好的每100个电话能约到1个见面,一个月好一点一两单。按照这样的成功率推测,这个夫妻店怕是光在小区里做保险是活不下去,还得兼营点理发、早点、修自行车什么的……试想,你信任他们吗?他们能帮你服务好吗?离开大环境现实,谈制度成不成熟,这是妄想症。

那么我们现在群众保险意识是提高了,大环境好了。是不是说未来独立代理人就顺理成章?试想,如果你对保险已经像对手机一样熟悉,买保险像买手机一样常态。你对小区里的夫妻老婆店有啥期待?

误导怎么来的?卖的非卖不可,买的"稀里糊涂"。跟别的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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