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家族》莫言
这本《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其中一部作品,虽然莫言凭借这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誉为中国当代的马尔克斯,但是斯认为这却并不是莫言最好的一部作品,这部作品也被改编成电视剧了,是由周迅主演的九儿,先看的电视剧,最近才看的书,总的说来还是电视剧没有拍出原作的魅力。
电视剧看完之后,大概知道整个故事走向,但是其实很多核心要素导演遗落了。作品写作的顺序杂乱无章,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一开始就看不下去,因为作者采用的是意识流手法,讲述事情将来过去现在全部混杂在一起,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很难接受和喜欢。莫言的作品看过不少,但是觉得每看一部总有新的体验,也就是说他的每部小说叙述模式和反映的时代背景不同。
《红高粱家族》就是一部反映抗日战争时期,祖国人民英勇奋战的光辉事迹。看完整部作品,觉得莫言笔下总有一股魔力,自觉不自觉就把自己带入他所描绘的世界中去了,又是一部充满野性和生命力的书。当时看这本书的时候,对莫言就佩服的五体投地,一个人怎么可能如此有构架故事的能力,虽然语言使用有点粗俗,就是带着一股野性原始的美,但是整个透出来的气质却是让人由不得陷入其中。
作品讲述的故事就在山东高密这一块神奇的土地上的农民如何在抗日战争的时候英勇爱国和无畏献身,里面的人物带有那个时代原始的美感,虽然感觉离我们现在的世界很远,但是总能被主人公九儿的聪明和余占鳌的英勇感动。她们算是英雄嘛,可能也算不上,他们也有最底层的人的缺点,比如九儿只是一个被自己父亲当做挣钱的工具而已,赶紧将她嫁出去获得彩礼钱。而余占鳌也只不过是一个底层轿夫,最后还成了土匪,整日做的是粗事,而且他带有底层男人避免不了的习性,那就是总也过不了女人那一关。
虽然书中两位主人公的行为作风我不敢苟同,也不得不怀疑作家莫言写这两个人物的意义何在。也有可能是自己看书的偏好已经悄然改变,不再喜欢这种原始野性美,看的过程中真的能感受到一股生命力喷薄而出,他们每个人无疑都是饱满顽强生命力的象征,可是对于这样的作品我不能说喜欢,但是确实受到震撼和洗礼。
自己的看书偏好已经悄然发生改变,不再喜欢莫言这种描写十分粗俗但又是她笔下人物的真实写照,喜欢清新脱俗的真的文学性这种清新脱俗的文字,内心不再向往惊心动魄的打斗场面和文字描写。每个人的阅读偏好不一样,就像我更喜欢积极向上的名著类作品,要么就是传记类作品,或者历史类型的作品,喜欢一些传播正能量,少一点粗俗的性生活描写,因为对于很多作家笔下描写的他们的爱情观真的不能认同,只会加深我一步步的怀疑和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