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xed热点收藏夹

江歌案谈宽恕,以及女人千万不要找什么“闺蜜”

2017-11-14  本文已影响9781人  罗衣一时聚散

年轻的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害一案,令我动容。这个案子实在太过惨烈,惨烈到有时候会让我脆弱的心灵一直都情不自禁流泪的地步。

而众矢之的的刘鑫,江歌的好“闺蜜”,在江歌为保护她而死之后的一系列表现,又让我感觉彻骨的寒冷。

鲁迅说,我从不惮以最恶意来揣测中国人。这刘鑫以及刘鑫一家,大约是我们用最恶意都揣测不出来的“最恶意”吧,他们的疯狂反咬,“以恶报德”,简直不配作为人生存于世。

就这样一个人渣,还希望洗白自己,希望获得别人的原谅?这让我想起以前我和朋友讨论过一部韩国电影《密阳》——基督徒认为,假如有人杀了你的家人,你依然要爱他,原谅他,为他祈祷。

当时我反驳说,假如这样,那么,这个上帝就不是一个好“上帝”(圣雄甘地说过,基督教想垄断上帝,其实上帝就是上帝,上帝从来就不属于基督教),因为他只让人爱而不让人恨。我觉得恨是一种和爱一样正常的情感,有爱就必定有恨,否则,爱就毫无意义与价值。

朋友说,假如你活在恨里,你就活在罪的情绪里,灵魂就没有得到自由和释放,你就不知道宽恕是什么。

我回答:假如坏人可以被原谅,被“爱”,那么作恶的人将会更多,“爱”并不能拯救世界和人心,这只是你们“教徒”一厢情愿地想法。在某些阶段,必须以暴制暴。

朋友说,宽恕可以拯救更多恶人的灵魂。因为爱能拯救,恨却不能。

我答:恶人的灵魂,从来不可能因为宽恕而被拯救,太多事实证明,这根本不可能(作者按:比如,现在的刘鑫一家以及更多的“一家子”)。

朋友说,宽恕会让恶人看到上帝之光,如果他选择相信,灵魂就蒙得救。人的罪性和恶性是相对的。

我答:能看到什么光的已经不是恶人,相对的也不是恶人,恶性远远大于你说的罪性,泯灭良知的人到处可见。我从来都不信这些人会听到上帝的召唤。

朋友说,我们不信,但相信的主动权在上帝手里,种子种下了,什么时候发芽,上帝知道,人不知道。

我答:你说的从理论上可以说得通,但是碰到实际去解决问题,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去依靠那什么虚无缥缈的种子发芽……

这就是我至今都不信基督教的缘故,我不喜欢他们用那些好听的闪光的言论,来宣扬用“爱”,用宽恕来拯救世界与人心。落实到现实,25岁的江歌为她的“好闺蜜”挡了10刀,她在血泊中呼救,而她的“好闺蜜”关上门就是不开,也不报警。“10刀啊,痛死妈妈了”当江歌的母亲发出这样撕心裂肺的血泪嚎啕时,你们的“上帝”在哪里?他瞎了吗?他聋了吗?他睡着了吗?

他不是一个好“上帝”。

而刘鑫照样在她的“好闺蜜”为她而死之后的日子里,活的开开心心的,美美地烫头发,做指甲,过节,并且,和她的家人们一起,对江歌的母亲进行了一系列毫无人性的尊严践踏……

这个新闻看到这里,我真的很难忍耐,我觉得我一定要像鲁迅那样说一句:“我一个都不宽恕”,我要把最后一口血,吐到她脸上去,我们,必须以血还血,以命抵命(当然,那个刘鑫的前男友,自然也应该是死刑,日本假如没有死刑,那就想法子引渡到中国来,执行死刑)。

另,我以前写过一篇旧文,反对女性鸡汤文里肆意宣传,拔高,与美化的“闺蜜”情。我认为,女人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与所谓“闺蜜”的无谓交往上,请看年轻善良的江歌为“闺蜜”而死,但“闺蜜”却用她的毒舌,脏心,烂肺再次反扑与反咬江歌的母亲。

当然这是个案。那么,“普案”又是什么样的?

             女人千万不要找什么“闺蜜”

每次,当我看到别的女人们三三两两地结成姐妹团,勾肩搭背情意绵绵,搞得非常“闺蜜”的样子,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九斤老太那样发出一声喟叹:“让她们要好去……看她们能要好多久。”

是的,闺蜜几乎没有终生制的,你见过哪个70多岁的老太太,表情甜美地牵着另一个70岁老太太的手,给人介绍说“这是我一辈子的闺蜜”吗?

没有。闺蜜不过是一个女人在青春期,于结婚前作了几年伴的角色而已。越是从前和闺蜜好的合穿一条裤子的女人,就越是“重色轻友”,一旦有了丈夫孩子之后,她会连从先前闺蜜姓甚名谁都忘的一干二净(当然也有例外)。其实,丈夫与闺蜜并非是一组不可调和的矛盾,但是,女人与闺蜜之间的感情,就是那么命定的脆弱。

人都是怕孤独的,女人在没有收获到属于自己的爱情,婚姻,和家庭之前,收获一个“闺蜜”似乎也是不错的。但,某些女性鸡汤文里无限渲染与拔高“闺蜜情义”,这碗毒汤未免就让人难以下咽了。

世间有不少女人找“闺蜜”,就是要找一个垃圾桶。她们需要对面有个听众,而这听众就像一间24小时开放,全年无休的便利店一样,一定要整天灯火辉煌窗明几净的等待她们的光临。你关门休息不行,你黑灯瞎火不行,你货物不全不行,你服务不周不行,问题是,24小时便利店里的所有东西都要比普通便利店贵,而24小时便利店一样的“朋友”呢,他们往往是吃力不讨好的——可以借鉴一句俗语,“一斗米养恩人,一担米养仇人”。

这些人,她们大到要分手,分家产,小到食堂打饭被人推了一把,今天隔壁吴老二看见她打扮的“美美哒”竟然没有浑身发抖,全都要向人诉说一把。当然,她们也可以说,鸡汤文里都写了,好闺蜜就是这样的呀,好朋友就是这样的呀,什么事都要“和你分享”,要“一起扛”。

但,挺此类鸡汤,持此观点的女人,她们大都只以自己为中心,整天“我我我”,假如转换过来,她的“好闺蜜”向她倾诉,吐槽会怎么样呢。

我亲眼见过一对看起来情比金坚的“闺蜜”,在餐厅吃饭,短发的那个一直向长发那个说自己假期里和男朋友去哪哪玩,吃了什么,喝了什么,男朋友怎么爱她,足足说了有十几分钟,好不容易有一个空隙,长发女孩也开始说了一句自己假期里和男朋友去厦门,那短发的立刻打断她:去趟厦门有什么可说的,乡下人!我给你说说我去的帕劳吧,那里可好啦,我男朋友吧……

我的天,原来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还有一个男朋友,最多还有帕劳的天空,这种人居然还有“闺蜜”?我觉得她完全不需要闺蜜,只需要开个微博账号什么的就可以天天晒了,谁给她点赞谁就是她闺蜜,谁赞她P图技术好谁就是她的敌人——认虚为实是这类人的特点,她们算是一群呆在美颜相机和美颜软件世界里的生物。

再说回来,这些女人找“闺蜜”,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倾诉欲,和刷存在感。与真正的“友情”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真正的友情是什么样的呢?记得很早之前看过一部美剧,讲几个少男每次要和女友约会前,都去洗手间“自己解决”,“把水管子清一清”,因为只有自己先解决了自己的“性欲”问题,剩下来,才可能平静美好地坐下来和女友谈一谈感情,谈一谈人生。这“水管子”假若先不清掉的话,一旦谷精上脑,整天想的就是“啪啪啪”,这海天与秋水一色,这“啪啪啪啪”齐飞,那就不是恋爱了,至少不是真正纯粹的恋爱。

那么,友情难道不是这样的吗?先应该把你“管子”里的那些表现欲,倾诉欲,展览欲清掉,才会有真正的友谊。如果你只想找个人说说话,陪你逛街,吃饭,买衣服,买衣服时赞你美,陪你泡酒吧,泡男人(但不能和你抢男人),有了男人听你尽情地为那个男人做全方位360度无死角描述,那么,你根本就是在消费“友情”,消费你的“闺蜜”,你只是一个“消费者”,你这样的“消费者”只是畸形与变态的。

所以,我认为女人完全可以不要“闺蜜”,女人与女人其实很容易“蜜”,但也很容易掰。原因之一是走的太近了,纷纷进行彼此间的人生临摹,而忘记了发展自我,最后失去了宝贵的自我。李叔同曾经说过,“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淡淡如水是永远要比“蜜里调油”永恒和隽永的。

女人完全可以没有“甜得腻味”的闺蜜,但是必须有一个惺惺相惜,肝胆相照的挚友,知己。这个人,TA可能没有和你生活的距离那么贴近,平时也疏于联络,但是TA永远都在,在你需要TA的时候,只要你召唤TA,TA就会像一轮明月一样,升起在你无眠的夜里。

这才是我们想要寻觅和需要的朋友,如果人生就像行船,和这样的人在一起,那才是“百年修得同船渡”;而闺蜜呢,闺蜜不过是“孤帆远影碧空尽”,因为她迟早要和你分手,从黏糊糊的蜜糖变成无味的,稍瞬即逝的露水。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