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苏落
苏浔买我的时候,只用了五十两银子,转手就换了一座金山,真是笔划算的买卖。
我被送进王府的那天,管事的就带我去见了王爷。
这王爷,现在真的落魄的够可以,三进的小院落,也没几个做事的佣人,都没有我在怡红楼时的院子气派。
管事的直接把我带去见了王爷——李宣墨。
一进屋子,就压抑的厉害,主要是窗户都被封死了,只有几盏油灯亮着,闷的慌。
李宣墨不知道在看什么,见我进来,他道:“抬起头来。”
我便抬起了头,他怔怔的看着我眉间的痣。
世人皆知,这个落魄王爷啥都不感兴趣,唯一感兴趣的就是眉间有痣的女人。
这也是为什么苏浔把我送进来,就能得一座金山的原因。
苏家,靠开山发家的。
这李宣墨本来也该是位英雄的,结果战场上伤了腿,被皇上打发来此开山。
这苏家为了养家糊口,自然得讨好李宣墨。
然后就有了把我送进王府这事。
还有个传言,就是这李宣墨的青梅竹马——苏落,眉间也有个痣。
巧得是,我不仅叫苏落,眉间还有痣,所以苏浔说,我一定能被留下来。
对了,李宣墨的青梅死了,投敌叛国之罪,死在了战场上。
李宣墨被贬了之后,就搜罗所有眉间有痣的女子,据说是想做成人彘,不同的是,他能操控人彘,让人彘变成他想要让变成的人。
所以,他一直想要复活他的青梅。
传言真真假假,我倒也不怕他会把我做成人彘,就是觉得,这位昔日战神,今日废物的王爷,还挺痴情。
看着我眉间的痣,李宣墨呆愣了好久。
然后,才幽幽说道:“以后,她便贴身伺候着。”
管事的明显一愣,回神才道:“王爷,此人还未查明身份。”
我没有应声,等着他的定夺,去或留,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李宣墨道:“不用查了,留我房中。”
管事的应了一声,就退了下去。
我拘谨的跪在那边,默默垂下了头。
忽闻李宣墨道:“起来吧!”
我叩首一拜,“谢王爷。”
“会研墨吗?”他问。
我点头。
以前在怡红楼的时候,做的就是卖艺不卖身的买卖,琴棋书画伺候人,样样精通。
否则,就算我眉间有痣,苏浔也不敢随便找个女人就往王府里塞。
“研墨。”
“是。”
我研着墨,他撤下了刚刚看的本子,铺了张宣纸。
“王爷可是要作画?”
李宣墨点头。
我连忙帮他压好宣纸,继续磨墨。
他心情似乎不错,挥笔自如,很快,纸上就出现了他所勾勒的人物。
我一边磨墨,一边看着他作画,笔在他的手中,似乎都活过来了一般,自负才华不凡的我,都没有他用笔自如。
我不禁想,一个战场上的武夫,竟也有这份才华,那刀,那剑,在他的手中是否也是这般,活了过来。
很快,画成。
之见画上,一男一女,骑在高头大马之上,言笑宴宴。
男人看着女人,那眼神,是浓的藏不住的爱意。
那女人,笑容璀璨,眼里仿佛有万千星辰。
“王爷画的可是边塞?”
李宣墨点头,似乎很满意面前的画。
“来人。”
很快有人进来。
李宣墨吩咐道:“晒干后裱起来挂到我房间。”
“不题字吗?”
“不提了。”
来人应了一声是,拿着画退了下去。
我是一个有分寸的人,知道不该问的不能问。可是看着那高头大马之上的女子,眉间有一颗痣,竟和我有七分相似,总是忍不住好奇,想要一探究竟。
我并不介意自己被当做代替品,只是对那个明媚开朗的女子,颇有兴趣。
“王爷,刚才画上的那位女子,可是您的那位青梅?”
谁也不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位英姿飒爽的女孩,从城楼上一跃而下,世人皆说畏罪自杀,我却是不信的。
那一战,战神伤了腿,被敌军刺穿双膝盖骨,成为废人,虽战功赫赫,到底与皇位无缘。
而击退敌军之功,尽数记在了其三弟,也就是当今圣上的头上,细品,总觉得有阴谋的味道。
而他,堂堂亲爷,愣是被贬来这良城之地,成了小小的矿监,连一个户部的二品尚书大人,也都能力压他一头,不可谓不讽刺,也能看得出来当今圣上,对他的忌惮之心。
毕竟当初的他,只要他愿意,百万大军任他调遣,朝中百官皆对他俯首称臣。
如今却落得这般田地,实在让人唏嘘。
李宣墨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悠悠的看了我一眼,“夕阳四合,该吃完晚饭了。”
我这才惊觉,原来天色已晚,福了福身子,匆匆退下,跑去厨房一看,只有厨娘一人,连个打下手的都没有。
不过厨娘办事倒是很利索,晚饭已经准备好了,我端了李宣墨的那份,真粗茶淡饭,都没有我在怡红楼吃得好。
端着晚饭进了他房间。“王爷,该净手吃饭了。”
手下人办事很利索,几幅画已经被表了起来,就挂在卧室,多了几个字,“静待彩云归。”
我心想,可能之前的人彘都失败了,我就是下一个试验品。
他倒也不用我去伺候,那轮椅,很显然是经过改良的,倒是好用的很,他随手拨动着木质的轱辘,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
到了面盆旁,净过手后,平淡的坐下来吃饭,可见早已吃惯了这粗茶淡饭,他到没有什么多余的神色。
“没有外人,一起吃吧!”
我应了一声是,一起坐下来吃了晚饭。
“晚上,我是要泡脚的。”
我应了一声是,撤下碗筷后,就去为他准备了泡脚的东西,因为是要用药泡的,厨娘倒是懂得不少,帮我准备好了水和药后,我端着热水进了他的房间。
他已经退去了鞋袜,我去看他的脚,因为已有好几年不能下地行走,他的脚像是枯了的老树根。
皮肤萎缩,蜡黄脱屑,干枯嶙峋。
看着自己的脚,李宣墨有些怔,我想,昔日的这双脚,也是踏过山川河流,骑过高头大马的。如今却只能靠轮椅为生,有多少苦楚,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把盆放下,他把脚放进了盆里,淡淡道:“怕吗?”
说实话,我是有些怕的,但现在我寄人篱下,以后的小命都握在了他的手中。
“不怕。”
我违心的说着,为了证明我真的不怕,我还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说的倒是很真诚。
他微微一笑,眼底有着莫名的神色,我却看不懂。
泡过脚,他说:“马上就要年关了,天气越发的冷,没有多余房间给你住,今晚,你就住在这边。”
被送进来的那一刻,不管他发布什么命令,我都没有拒绝的权利。
况且世人皆知,怡红楼出来的,又被送进王府,就算我和他没有什么,也不会有人信我。
而我也早已做好了准备,想要逃离那个地方,贴补自己的银两,逃出怡红楼,本以为就会过安稳的日子,没想到转手就被送了人。
命运呀~果真就是这般爱开玩笑。
这些,阁主只怕早就料到了。
我应了一声是,去倒了洗脚水,进来时,李宣墨已经和衣躺下了。
我轻手轻脚的上了床,越过他,睡到里面。
他把床的被子让出了一大半,“小心着凉。”
小心着凉,多么普通的一句话,但有多少年,我没有听过了。
不知为何,心小小的触动了一下。
接下来几天,都很平淡,而李宣墨并没有像传言那般暴虐。
相反,他很好相处,不管说什么,都言笑晏晏的。
这天,苏浔来汇报矿山开采情况。
大清早,李宣墨便说:“找件颜色深沉的衣服,这样看起来有气势。”
双腿尽废的他,的确需要这样的衣服来撑气势。
可是看着衣柜里挂的衣服,我却有些犯难,世人皆不知,我其实是有色弱症的。
衣服在我的眼里,就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我也不知道哪种颜色是他想要的深色。
也许,就是最黑的那件吧!我把那件拿了出来。
他表情稍微诧异了一下,然后平淡的道:“帮我穿上吧!”
“是。”
我暗想,我运气真好,真的拿对了。
帮他穿上衣服,就推着他去了前厅。
见到苏浔,苏浔目光有些怪,尤其是看向我的时候,不过,既然已经被他送给了王爷,那自然就是王爷的人,我倒是很尽心尽力的在伺候王爷。
苏浔道:“王爷把她照顾得真好,倒是比在怡红院的时候,越发艳丽照人了。”
李宣墨笑着应道:“苏管事识人的本领很不错,她很贴心,也很会照顾人,用起来很顺手,本王在这里多谢了。”
苏浔的神色变得很奇怪,又说了些矿场上的事情,便要退下。
李宣墨说:“落落,帮本王送苏管事出去。”
“是,王爷。” 一般这种送外男出府的事情,是不用我去做的。
我知道,李宣墨这样安排,无非是想给我和苏浔说话的机会。
我也不矫情,因为我的确有话和苏洵说,确切的说,是苏浔有话和我说。
走出主院,看不到李宣墨时,苏洵果然就忍不住了。
“没想到王爷将你养的这么水嫩。”
我只是微微一福身,没有理会他的阴阳怪气,“苏公子谬赞了。”
苏浔冷哼一声,走出大门外,他又压低声音道:
“别忘了你是什么身份?”
我福了福身子,“是。”
苏浔甩袖离去。
等我知道李宣墨私开铁矿,私造兵器,并且抢了苏洵的妻子时,外面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全城皆知了。
那个时候,王府难得热闹,当张灯结彩,迎接年关。
难得的,李宣墨放我一天假,让我出去玩玩,他不方便,不能陪我。
我也想出去转转,出去时,便听饭后茶点,人们谈的全都是李宣墨强抢民女,霸占人妻等等。
私开铁矿,私造兵器,是按谋逆罪论处的。
可我回府后,李宣墨似乎并不在意此事。
他似乎还很高兴,拉着我去看了烟花。
我一个色盲人士,哪里能欣赏得了烟花的美丽。
他却兴致勃勃,拉着我道:“这是黄色的。”
我看到只有灰色。
“这是蓝色的,这是绿色的,这是……”
他一直指给我看,我却有些心不在焉,在想着白日听来的那些消息。
直到最后,他神秘兮兮的指着天空上的烟花问我,“你知道这一束烟花是什么颜色的吗?”
我有些赌气,外面都闹翻天了,他竟然还有心情欣赏烟花。
“黑色的。”
几乎是没有经过大脑,我就直接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他很诧异的看着我,“答对了,你想要什么奖励?”
那一刻,我的脑袋很疼,我紧蹙着眉,不知道自己怎么了,须臾,便有一个画面从脑海中闪过。
女孩看着满天空的烟花,一脸的兴奋,“烟花真的好美,快说说,这束又是什么颜色?”
身边的男子却一本正经地承诺道:“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研制出黑色的烟花,专门放给你看。”
“切,怎么可能会有黑色的烟花,那多丧气的,再说,本来就是晚上欣赏烟花的,黑色和黑夜融为了一起,还看什么?”
我突然就想看看,这黑色的烟花。
然后,我就看到头顶上炸开的黑色的烟花,几乎都看不到,只能看到零零碎碎的亮光,一闪而过,让我知道,是真的在放烟花,而不是有意逗我开心。
李宣墨,我们究竟有过怎样的一段渊源?
吃过晚饭,我依旧端来泡脚水,给他泡过脚,然后上床。
然而,他却没有像以前那么规矩,竟然翻过身来,抱住了我。“害怕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听懂了他的话,并且一点都不觉得害怕。
但他给予的这点温暖,却让我十分珍惜。
我没有挣脱,也没有挣扎,甚至主动窝进了他的怀里。
“你是希望我陪着你吗?”
他摇头,“不希望。”
我这个人,有一点特别不好,那就是太倔强。而且,见不得别人对我用激将法,就像此时。
李宣墨越想推开我,我就越想靠近他。
于是,第二日,当我在一室凌乱中醒来时,已经不见了李宣墨的身影。
穿戴整齐走出了门,只有带我进府的那个管事告诉我,李宣墨让他送我离开。
那个男人,真的是很绝情了,这一点温暖都不想给我。
我是天煞阁里的千绝,阁主救的我,前尘往事,我早已遗忘,只成为了阁主的秘密杀人武器。
楼主说,只要我完成了这一次的任务,就放我自由。
而我的任务,就是杀了那个狗皇帝,阁主说,只要我安心呆在李宣墨的身边,狗皇帝会自己来送人头。
我开始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直到李宣墨被扣上谋逆的罪名时,我就全懂了。
李宣墨,昔日战神,最有可能拿到皇权的男人,却因为一次战役,被刺透了膝盖骨,成为了废人。
新皇登基后,就将他派遣到这小小凉城,成了矿监吏。
其实,我还想起了别的事,这狗皇帝是一定要杀的。
我对管事的说:“我听你的,可否带我去书房,我给王爷留点东西。”
管事的犹豫了一下,还是带我去了书房。
我留了一幅画给他。
年关已过,开朝最大的事件就是萱王谋逆之事。
其实百官心知肚明,皇帝这是想要斩草除根,但也没有人站出来,都依旧顺着皇上的意思,想要扣押萱王回京。
而皇上果然如阁主所料,他表示,萱王谋逆一事,他需要亲自查实,不必扣押萱王,一切等春日开朝,他查实之后,再行论处。
于是,开朝后,皇上带着禁卫军,浩浩荡荡的来到了这小小的凉城,住进了苏家。
李宣墨也是在苏家见的。
王府将我逐出后,苏府收留了我,不过,我却成了一个粗鄙丫头。
似乎就是为了羞辱我,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来说一些唧唧歪歪的胡话。
而我只是在等,这天,扫完院落,趁管事嬷嬷一时不查,我直接冲进主厅,拿出腰间软件,向着狗皇帝的胸口就刺了过去。
可我没想到的是,狗皇帝竟然那么的小心,随行的不仅有禁卫军,还有大批的暗卫。
李宣墨见是我,也出手了。
皇上冷笑:“皇兄还真是我的好皇兄。”
李宣墨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淡淡道:“以你这多疑的性子,根本就没想留我,既然如此,又何必装模作样。”
皇上的脸色十分难看,而李宣墨的人,纷纷出现在他的身后,暗卫和禁卫军将皇上拢在身后。
皇上从旁边撤了出去,大量的弓箭手包围了整个待客厅。
原来,狗皇帝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
“走。”我对李宣墨喊了一声。
李宣墨却笑了,“放心,我能保下你。”
面对蝗虫过境般的箭矢,我们的确没有退缩,但诚如他所言,他一直保护在我身前。
而这个狗皇帝果然是个狠人,连自己的人也不顾了,想要把客厅里的人都杀死。
脑海中的记忆如潮水一般翻涌,而我只想要保住眼前的这个男人。
八年前,身为三皇子的当今圣上,勾结北漠,骚扰边境。
苏落祖父带军围剿,身陷囹圄,守住南方大镜的李宣墨,听闻此事,带军直接赶往北方,结果,苏家被赶出去的族人向圣上举报,苏家军谋反。
谋不谋反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能反的实力。
三皇子控制了苏家唯一的孙女苏洛,送到了敌军阵营。
皇帝命令让李宣墨班师回朝,苏家军由他处置,为了救苏落,李宣墨违抗军令,直闯北漠军营。
杀了敌军大将,敌军将气都撒在了苏落身上。
苏落被折磨不似人形,被推上了城墙。
李宣墨迎战,敌军以苏落胁迫,李宣墨缴械投降,敌军将领毁了他的双腿,苏落挣脱束缚,从城墙上一跃而下。
李宣墨带军攻陷入北漠城,北漠从此失了国。
而此等大功,归三皇子所有,苏家军投敌,被杀被斩被流放,李宣墨剥夺将军一职,上交了兵符,成为一个闲散王爷。
此时,哪怕在密密麻麻的箭雨之中,也不见李宣墨有半分的慌张。
他还有心情说笑,“落落,第一眼见到你,我就知道是你。”
我很无语,“逃出去再说。”
但其实,我知道,没有逃出去的可能。
唯一的一线生机,我想留给他。
可千煞阁的人来了,当初,也是他们救了我,我不知道的隐秘是,他们其实是爷爷麾下的人。
而之前让我杀人,因为那些人都是构陷过我苏家军的人。
我知道我们的胜算又大了一些,狗皇帝逃命去了,只留下一群忠心耿耿的人在这边送死。
后来,禁卫军和暗卫不敌,死伤无数,但我们好歹保下了一条命。
要离开苏府时,苏浔冲了过来,他看着我,“你不能走。”
为什么?”
关于苏浔,我是一点印象都没有的。
他却突然拿出了刀,向李宣墨刺去,刚才,已经消耗了他大量的体力,本来就因为腿上有伤,不能站立,而比别人更加耗费体力,现在,想要躲过这么近距离的刺杀,是几乎没有可能的。
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那么珍惜生命,却还是挡在了他的面前,被一箭穿心了。
苏浔的脸色十分难看,状若癫狂。
“你怎么可以不记得我?当初,我那么爱慕你,为了你,我去军中,只能当个洗马的马夫,押运粮草的草监,甚至是火夫,你怎么可以不记得我?”
我似乎有一个粗略的印象,有一个黑不溜秋的瘦弱小子,总是在我面前晃。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我只是笑着看着面前,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李宣墨,抬手摸了摸他的脸。
“如果有机会,我还真的想和你一起看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美景。”
诗酒天涯,何不快哉!
*
一处竹林深处,有一个简陋的茅草屋,茅草屋的男主人很怪,不能行走,只能靠轮椅代步。
女主人更怪,不吃不喝,不言不语,目光一直追随着男主人,除了微微笑,几乎没有什么表情。
茅草屋的正屋上挂了两幅画,一幅画女子骑着高头大马,不知道在笑什么?眼中仿佛有万千星河,男子回头看着她,眼底是浓浓的爱慕之意。
右下角题字:静待彩云归。
一幅画是男子正在抚琴,不过男子面目模糊,只能从周身的气质感觉到,不是凡品。
这幅画也有题字。
右下角,潇洒肆意的题了一行诗。
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