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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游」烂尾,早就注定了

2019-05-27  本文已影响43人  Sir电影

1995年,爱尔兰首都都柏林圣三一学院。

两个年轻的美国犹太人前来攻读爱尔兰文学硕士学位。

一个研究课题是塞缪尔·贝克特(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代表作《等待戈多》)。另一个的课题更加小众,乔伊斯最难懂的一部小说,《芬尼根的守灵夜》。

两人是老乡,又都在没人看的小众专业,又是《龙与地下城》狂热粉,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此时,他们老家美国。

一个从好莱坞赚够了钱的胖老头,正在跟矮脚鸡图书公司的编辑忙他最新小说的出版工作。

命运隔着大西洋,擦出一道遥远的电光石火。

这三个人此时不会想到。

二十多年后。

就是圣三一学院这俩研究生,卷毛飘飘的富二代大卫·贝尼奥夫(David Benioff)和发际线英年早秃成M形的D·B·维斯(D.B. Weiss),把胖老头乔治·R·R·马丁的这本《冰与火之歌·卷一:权力的游戏》搬上荧屏,成为全球最热的文化现象。

他们更不会想到。

8年后,这部剧的终结成了电视剧史上最大的溃败。

两位缩写同为D·B的制片人+编剧,被150万人联名反对,甚至被中国粉丝亲(fen)切(nu)地称为:2呆比(2DB)。

其实。

命运在1996年擦出那道电光石火时。

很可能,也写定了这场“溃败”。

1、畅销和滞销

大卫·贝尼奥夫是富二代,顶级的那种。

他爹斯蒂芬·弗莱德曼,在《GoT》里帮儿子客串过一身泥巴的农夫。其实人家是高盛前CEO,美联储大佬,小布什的白宫经济顾问。(大卫嫌姓弗莱德曼的太多,才把笔名改为母姓贝尼奥夫)

即便大卫·贝尼奥夫都火成这样了,你现在去搜“贝尼奥夫”,前半屏结果也都是他表哥、硅谷超级富豪马克·贝尼奥夫。

在圣三一学院读书时,这位富二代的人生理想,是接着读博,然后进大学当教授。

只不过认识维斯后,他突然发现这条路太无聊——

写硕士论文把我累得半死,而且我意识到地球上没几个人愿意看它。学术这条路并不适合我,写写龙的故事也许更对路。

为啥?

瞅瞅老乡维斯的经历,比自己一路达特茅斯、加州大学、圣三一学院的顶级名校三好学生经历带劲多了——

念研究生前,干过B级片制作助理、给“老鹰乐队”格伦·弗雷做了几星期私人助理、出版过一本没人看的小说。

这个时候你就能想起中学老师的名言了:你们这些不学的,不要影响人家学的!

嗯,搞写作没搞出名堂来的维斯,建议老乡大哥别学了,去写小说、搞剧本创作。

左贝尼奥夫;右DB维斯

结果贝尼奥夫火了。

处女作《第25小时》就被战斗老头斯派克·李相中,买下版权拍成电影。此后顺风顺水,先后给几部好莱坞大片写剧本:《特洛伊》《生死停留》《金刚狼》。

搞《特洛伊》时,作家贝尼奥夫的收入就高达250万美元了。对了,后来彼得·丁拉基没看剧本就接演小恶魔,就是因为喜欢他的小说《贼城》。

而维斯混得还是贼一般。

他跟后来杀进奥斯卡的两个好莱坞怪咖尼尔·布洛姆坎普(《第九区》)吉尔默·德尔·托罗(《水形物语》)合作过,仨人当时准备把电子游戏《光晕(Halo)》改编成剧本,没搞成。

别看一穷一富,但哥俩感情很好——

丹(维斯)是第一个读《特洛伊》的。他可以放开了批评我,这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

时间兜兜转转来到2006年。

1月份的时候,贝尼奥夫跟一个书籍代理商聊天,人家极力推荐《冰与火之歌》。

开玩笑,严肃文学学者出身的贝尼奥夫,怎么可能被奇幻小说打动?

尽管贝尼奥夫曾经也是史诗奇幻小说死忠粉,迷《指环王》迷得要死。但后来他看了太多奇幻小说全都在拙劣模仿《指环王》,就再不看了,更没听过乔治·R·R·马丁的大名。

人家极力推荐,那就看看吧。

结果,惊了——

几天后一个很重的包裹被送到我家,里面是前四卷,超过四千页。封面类似于我以前读过的奇幻小说,手拿长剑的胡子男,画面远方的城堡,有乳洶的性感女法师。

乍一看,和那些山寨奇幻小说也没什么两样。

96年首印版的封面确实糟糕

读了几页……

贝尼奥夫接下来的一晚上,完全没停地看完几百页,才反应过来给同样沉迷《龙与地下城》的维斯打电话:老弟,你帮我看看,到底是我疯了,还是它太好看。

维斯去贝尼奥夫家把书搬回去三天之后,才给贝尼奥夫回电话:哥,你没疯。

之所以三天之后才打,是因为他刷刷刷三天看完了900页后才舍得放下书。

在娱乐圈打拼这么多年的畅销书作家+滞销书作家,当时就反应过来——

机会来了。

2、杀人魔王

距离洛杉矶1365公里外的新墨西哥州首府,圣塔菲——

城市规模大概相当于中国普通县城吧,城外是一片连绵荒漠,城里是一片墨西哥+印第安风格的土砖结构建筑。

马丁的家兼办公室,就是这片建筑中的一个低调小宅。

(当然,老马家门口那台挂着他大名缩写“GRRM”的老跑车一点都不低调)

老马小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一家人挤在港口附近的廉租房。好在老马擅长讲故事,上小学时候就开始卖自己想的小故事,1美分一篇,附赠他热情洋溢的大嗓门朗读。

知道老马有多能“胡扯”么?

少年老马为了卖故事,盯着他养的一只乌龟,生生幻想了个乌龟王国……

不过,很多人应该想不到,这位奇幻大佬人生中首次正式刊印的“文章”,是在……

漫威的《神奇四侠》。

DC粉丝们准备好伤心,他要怼蝙蝠侠和超人了。

其实老马本来也是DC死粉,只不过越看越无聊:

DC的故事轨迹是圆形的。比如超人,每次冒险结束后,就回到原来的生活,等下一次冒险。整30年都跟路易丝在一起,从没有过进展也从没有过分手。蝙蝠侠也一样,没有任何本质的变化,好人永远是好人,坏蛋永远是坏蛋。

你再看看人家漫威:蜘蛛侠换了三个女朋友!还高中毕业了!

马丁第一次意识到,圆形的故事轨迹只会让人觉得没劲,最好的故事,是让角色陪着读者一块成长的。

当然,他也坦白交代:

对我写作影响最大的是,漫威真的会杀人。

而让马丁成为“角色杀手·乔治·啊啊·马丁”的还不止漫威,还有他偶像托尔金,马丁13岁时因为甘道夫的“死”伤心了好久。

直到后自己也开始写小说,他才意识到,托尔金有多牛逼、“杀死”甘道夫有多重要——

这让后续剧情的悬念增加了千倍。

因为小说所能设置的最大悬念,就是……

任何角色都可能挂掉。

1970年,马丁以荣誉毕业生身份,从美国最好的新闻学府西北大学新闻毕业,次年拿到硕士学位。

然后……

连续的挫败。

赶上越战,就业不景气,马丁反战跑去做义工,结果穷得不行;

不得不开始写小说了吧,连续拿到雨果奖的提名,结果屡提屡不中;

后来倒是拿奖了,闯出名声来了,结果打击更重——

1983年,他的第四本长篇小说《末日狂歌》拿到轨迹奖和世界奇幻奖双重提名,都准备好签售 了,结果销量扑街,压根卖不出去。

——这本书的商业失败,“基本上毁掉了我当时的小说家生涯”。

给老马气坏了,行,写小说不赚钱是吧,老子写剧本去。

赚大了。

他先是给CBS写《阴阳魔界》,对,就是那个《黑镜》和《9号秘事》的祖宗剧。然后是担任奇幻剧《侠胆雄狮》的编剧和制片——

这玩意儿完结后被《正大剧场》引进到国内过,每一集开头都是周志强老师的配音:这是个有权有势的人统治的世界。

已经是中老年的80后们当年一定看过。

在好莱坞赚快钱期间,老马并没停下过写作,1987年他跟一群人在同一背景设定下,创作了幻想小说《百变王牌》。

这套23册的书听起来很混乱,40个作者分别只写自己角色的故事,再攒起来。

实际上,因为兼任编辑的马丁最后会被每个人交上来的故事,重新排列编织,读起来并不乱。

这种集体写作手法,老马称之为——

马赛克小说。

9年后,他把它用进了《冰与火之歌》。

日后大名鼎鼎的——

POV视点人物写作手法。

1991年,一个故事的引子凭空出现在马丁脑海里,他幻想了一下一个男孩跟随父兄们去观看行刑,途中捡到一窝巨狼幼崽。

开始动笔时,他还以为会写个短篇小说,结果,老马试着用不同角色的视角来讲故事,每一章用一个角色的视角,这一章只讲这个角色能看到的、知道的、遇到的事。

第一卷成绩一般,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出版后,不同角色眼中那个宏大的世界画卷逐渐拼凑完整,展现在读者眼中,大获成功。

但。

如果改编成影视剧,就有隐患。

3、传奇的起点

老马自己又不是没在好莱坞混过:

没有比把畅销书改编成影视剧更危险的任务。好莱坞大道上堆满了那些亲身尝试又功亏一篑的失败者“尸骸”。对每一桩已知的失败,背后都有一百桩你未曾听闻的失败。

当年他一点都不信《冰与火之歌》能改编成功。

2DB不是第一个找上门的。

第二卷《列王的纷争》畅销,一波一波幻想着自己就是下一个“彼得·杰克逊”的制片人们些乎踩爆马丁家门槛。

老马和他经纪人参加了一堆会议,看了一大堆提议,越听越觉得扯淡——

因为彼得大帝改编《指环王》系列赚翻了,这帮人就都想搞系列电影。

老马十动然拒——

只用“雪诺”视角做故事主线,老子那么多视角岂不白写了?

他很明白,《冰与火之歌》过分庞大复杂,一卷的篇幅够三本书《指环王》,《指环王》拍成电影都得三部,这个7卷的故事不得拍20部?

那会儿漫威还在破产的边缘挣扎,没人会相信系列电影可以搞20部的鬼话。

在老马看来,唯一的可能,就是电视剧,而且还不能给公共台制作。

公共台没有年龄分级,面向全年龄段,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删减暴力和情色成份。别的书可能就是些擦边球,删删就算了。

但……他这套书……

直球黄暴,没法删改。比如前两季,小恶魔多少心路历程是在床上跟妓女吐露的噢……

这咋改?改成两口子穿得立立正正地炉边对谈?

也行,但小恶魔这个角色就废了。

巧了,2DB带着诚意来了。

那一年在洛杉矶棕榈泉酒店,马丁吃了这辈子最长的一顿饭,5个小时,说好的午饭,吃到晚上。

很多年后,他回忆这顿饭,简直是他六十多年吃饭生涯中“最棒的聚餐”。

2DB详细地给老马讲了他们所有的计划,老马能耐着性子坐5个小时,就是因为他俩跟别人就不一样。

除了一样的吹牛逼,关键是老马确定,他俩不是之前那些拿着故事梗概来忽悠的伪粉,而是24K纯粉。

他问了2DB一个从来没被其它制片人们答对的问题:雪诺亲妈是谁。

2DB相视一笑,给出了同样的答案:莱安娜。

行。

那就你们了。

然后立刻大获成功?

别闹。

所有的传奇,都是被偶然和必然、失败和成功螺旋推动实现的。

维斯如果继续泡在B级片里摆烂,他就不可能在圣三一学院碰到贝尼奥夫;贝尼奥夫如果继续在老家做好学生,就不会有人建议他去写剧本;当然,如果没有爱尔兰文学底子,2DB估计也会像普通制片人一样,只想把《冰与火之歌》砍成电影;

马丁如果没有严肃新闻写作视角、没有在小说界和编剧界几进几出,就不可能创造POV视点人物写作法,也就不可能有《冰与火之歌》;如果他随便把版权卖了(大刘你可长点心吧),也就不可能等到2DB的那餐饭。

——其中任意一环断了,电视史上,就没有这段传奇。

而在未来。

他们还要经历更多的“如果”,更多的“失败”。

4、制造《GoT》

2DB带着他们的策划书,跑去找了知名黄暴台showtime,鼓捣出《斯巴达克斯》《加州靡情》《欲奴》的黄暴大台。

俩人兴冲冲去了,结果呢?

人家不干——

太贵。

2DB预计《GoT》一集成本是600万美元。Showtime内容负责人感觉这俩从未涉及过电视剧的“新手”制片人是来骗钱的。

要知道,当时收费台的电视剧单集平均成本,只有200万美元。

因为收费台不能像公共台投放广告,毕竟它们的观众都是花钱订阅的,凭啥还得广告?

《老友记》成本为什么敢抬那么高?最终季,NBC一个30秒片头广告170万美元起拍,金主爸爸们一路给喊道230万成交,所以哪怕一集成本1000万美元也是赚钱买卖。

没有广告的收费台显然就不能乱来了,除非斯皮尔伯格+汤姆·汉克斯这种重量级人物联手搞《兄弟连》这种重头戏。一部中世纪武士打打杀杀啪啪的戏,200万美元就是天花板。

600万?

做梦吧。

但2DB坚持认为,200万肯定拍不出他们想要的,死活不松口。

日后,Showtime和母公司CBS集团,将在看到每个《GoT》海赚的新闻时,为自己抠唆那400万美元流下悔恨的泪水。

2DB转头奔向HBO时,已经在反复扯皮和修改剧本中,来到2009年。

这次,他们改了游说策略,先给HBO写了封雄心壮志的宣讲信。俩人文学底子掏出来,那排比句式写得叫一个热(da)血(chui)沸(niu)腾(bi):

观众正在挨饿。

如果我们拍出《冰与火之歌》,所有人都会第一时间狼吞虎咽,每个人都会观看它,并继续观看它,并劝所有他们认识的人去观看它,并且在晚餐时、工作时永远不停地讨论它。

巧了。

2009年HBO刚换管理层,理查德·布莱勒升任联合总裁,迈克尔·隆巴多升任节目规划总监。新官上任嘛,他俩也想搞一番大事业。

开始还犹豫了一下。毕竟600万美元真金白银,弄砸了搞不好就得引咎辞职。

更巧的来了——

隆巴多去健身,遇到2DB健身间隙还在改剧本。

我看到被翻烂得像是被狗啃过、起毛边的剧本上,涂满了各色记号笔和荧光笔标记,写满了删改和删改了的删改。

布莱勒和隆巴多因此决定赌一把,先投600万拍一集试播集,并做了一季6000万美元的预算。

事后,他们的升职经历证明这次赌对了——

布莱勒后来成了HBO董事长、CEO(后HBO被收购,跟新老板理念不合辞职),隆巴多成了被收购后的HBO总裁。

隆巴多

这经历还是太顺。

想想看,《GoT》哪一年播出的?

2011年。而他们敲定投资时,才2009年。

这么大手笔的投入,哪里能随随便便开工。

准备工作千头万绪,光是演员面试就好久。

有个小段子:

艾米莉亚·克拉克(龙妈)去试镜时才知道2DB已经面试了几百个女生,这个伦敦戏剧中心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跑去做电话销售还被嫌弃不会说话而被辞退、一度只能靠餐厅服务生工作为生、掏光存款飞到洛杉矶面试的英国姑娘……

我把工作酒店大堂里的茶包都偷光了,因为我觉得我肯定不会再回去了。

哈哈哈哈,肉叔忍不住想笑,不光是偷茶包——

想不通啊想不通,熟练掌握意大利语、法语、德语,以及包括伦敦腔、爱丁堡腔、印度腔、美国南部各州方言腔的语言天才“龙妈”,竟然曾经被嫌弃不会说话?

2DB漫长的准备工作不提了,life嘛,就是struggle,关键是他俩千辛万苦拍出来的试播集……

搞砸了。

他俩找了一堆作家朋友来家里看,结果朋友们头特别铁,直言不讳两个词:Massive Problem(你俩完犊子了)。

这句话后来成了D·B维斯的座右铭,每个字母大写、再加三道下划线,写在自己手记上。

有多烂?

朋友们看完直接懵了,各种视角轮转,甚至没看出来瑟曦和詹姆是亲姐弟……

更可怕的是,隆巴多知道他俩拍完了,也没提前通知,直接让他俩来办公室放一下。

我(维斯)就一直盯着迈克尔(隆巴多)的脸看,他就像在看恐怖电影。我不是说他的脸长得不好看,其实他挺帅的,但是他当时表情真的很吓人。

甚至后来,剧组会开玩笑“威胁”基特·哈灵顿(雪诺):信不信我们把初版试播集放网上?

效果显著。

哈灵顿想想都后怕:

太可怕了,那集真的烂得惊人,我跟麦登(罗柏)到现在都觉得那一集是故意给我们留黑料的。

估计隆巴多签重拍批条时手都抖成筛子了。

好在2DB展现了强大的学习和总结能力,他们稍微修改了马丁的叙述结构,先从北境的上帝视角引入,再慢慢转到在北境的狮家、狼家、鹿家诸人视角,而非直接照搬照书上顺序。

一下子通顺流畅了许多。

重新制作的试播集刚放出来,就立刻引爆了话题——

220万首播收视+200万当晚重播收视+无数好评。

啥概念?

HBO另一神剧《西部世界》第一季大结局收视人数也就220万,第二季大结局收视只有180万。

《GoT》开播第2天,HBO立刻高调宣布:续订第2季。

隆巴多的上司布莱勒还跑来找他们:赶紧给我写下一季剧本,我需要拿给总统(奥巴马)看。

《GoT》有多火爆其实不用肉叔废话了。

但,荣耀背后,此时只有2DB和马丁知道,荣耀的表面上爬着细小的罅隙——

这个项目存在隐患。

5、先天隐患和溃败

最致命的,两个字:

改编。

一方面,是技巧的不同。

浸淫过影视和文字两种媒介的马丁说过:

同一个故事,换成不同的媒介电影、电视剧、小说和漫画,有一些方面根本无从下手。

比如作家完全可以写心理旁白,影视剧就不行(当然也能让角色自言自语,如果不怕观众觉得神经病的话),只能依靠演员的表演,来表达角色内心感受。

一方面,是内容压缩。

你以为为啥2DB花了6年才把《GoT》搬上银幕?

他俩看了20遍原著,非常清楚,老马不仅在讲故事,还创造了一个世界。

10小时用来讲故事可能足够,但是构建一个世界……

用维斯自己的话俩说,“每季都得拍30集”。HBO还不至于疯到这地步。

甚至,他俩还得凭空而造。

众所周知,老马的《冰与火之歌》只写了5卷,后面两卷跳票到不知道啥时候,他理由还贼硬——

2011年,马丁跟恋爱30年的女朋友帕里丝结婚,老头说:我连结婚都这么拖,写稿能不拖?

有理有据,无法反驳。

所以摆在2DB面前的很现实,第5季之后就没有原著小说改编基础。

他俩只能从老马那了解了剩下两卷的大概发展,再加上自己的创作。

这么说吧:

前5季,就像知道终点的迷宫,重点不仅是终点本身,还有曲折的过程;

后3季,就像知道迷宫的白地,最后直勾勾走到终点,少了求索的滋味。

说实话,肉叔不觉得《GoT》的结局“烂了”,我只能承认它太“草草收尾”。

最明显的,布兰线。

神棍同志翻了8季的白眼,最后一句直愣愣的台词就当国王了?白捡也不带这么白捡的吧?

你还真别说,这个结局马丁不可能不知道,毕竟早在2013年,2DB就在马丁家待了一周,三人详细商量过大结局、逐个讨论过主要角色的走向。

想想看,有谁比布兰更适合当国王。

全剧就做过一个决定的雪诺,还是在推翻暴君时成了暴君的龙妈?

甚至布兰的结局,现在回看,在第一部时就影影绰绰提到过了:

倒不是说布兰是主要角色里第一个登场的,而是——

外来户先民们登陆维斯特洛之后作死,把原住民森林之子杀得眼瞅着要灭绝,气得森林之子里最牛逼的绿先知释放禁术,召唤异鬼,让人类和“人类”自相残杀。

结果呢,异鬼有点不听话,谁都杀,绿先知又领导森林之子和人类,联合打败了异鬼。

也就是说。

知道怎么搞死异鬼、知道怎么领导人类联合起来的人,只有布兰——

在世唯一一的绿先知。

最重要的是,对于HBO来说,生意就是生意。

2011年,续订之后,2DB在拍第2季《黑水河战役》那一集,《私生子之战》播出前全剧点击最高的一集。

马丁亲自操刀剧本,有陆战有海战,就这一集,剧组在贝尔法斯特拍了一个月,还炸了一艘1:1复制的14世纪战舰。

——你说HBO能不心疼么?这玩儿不炸,造出来放博物馆都行。

贝尼奥夫吐槽过:HBO特别慷慨,每次碰头都跟我们说“放开搞!”然后在电话里说“没钱啦!”

拍《黑水河战役》时2DB开电话会议找HBO要钱。

一个高层会议,气氛一开始很融洽:行,加50万美元。

2DB:老板,不够。

高层打起精神:那,100万?

2DB:老板,不够,要250万。

高层:你俩疯了吧?

2DB后来回忆,当时气氛非常紧张,好说歹说最后HBO大放血,加了200万美元——

还记得不,收费台的美剧每集平均成本是多少么?

就是这一集追加的投资,200万。

实际上,成本800万的《黑水河战役》比起后来都算是便宜的了,整部剧制作越来越精良,成本也跟着一路飙升。

后来最贵的单集《私生子之战》,1500万。

甚至这个数字后来也不足为奇——

第8季,每集平均成本也是1500万美元。

还有逐渐上涨的演员工资,第一季时,主演们一集的工资只有15万美元,到最后一季,已经涨到了50万。

(范8亿:呵呵。)

而且,演员们越长越大,尤其是狼家的几小只,尤尤其是布兰,跟剧情设定已经越来越跑偏。

如果拖下去,很可能是跟国产剧一样,一群中年人硬演少年。

——尽管马丁觉得,《GoT》应该拍13季。

更大的问题是,被《GoT》捧红了的演员们,档期越来越难协调。

比如“三傻”今年就有超级大片《黑凤凰》要上,“雪诺”“龙妈”每年也还要拍一两部电影。

这么多人集体腾出来半年功夫拍剧,越来越像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想想看《复联》,光是让这帮人腾一个上午出来拍合照,就协调了几个月,最后人也没来全(洛基、灭霸、寇森、火箭、快银)。

贝尼奥夫悄悄透露过:

但是目前的形势实在进退两难。电视剧必须得演下去。总不能停在那儿干等着不做,我们肯定得接着推进剧情。

说实话,肉叔不觉得2DB是菜鸡,他俩要真是菜鸡,马丁不可能在见了那么多制片人后,把版权放给他们,HBO不会放任他们一季比一季烧更多钱。

而且迪士尼也不是傻子公司,会请最终被证明是菜鸡的人来搞星战的招牌IP。

肉叔翻到一篇2014年的采访,就在2DB最高光的时间点,维斯早已清醒地意识到:

想从中榨取更多的愿望,最终只会将这部戏带向灭亡。

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并没有偏离自己的既定轨道。

第8季口碑崩盘后,HBO现任总裁凯西·布卢斯接受采访,被问怎么看2DB玩烂了《GoT》:

没有烂。他们非常聪明,非常聪明(肉叔没写错,布鲁斯这里重复强调了一次),非常有条理。他们很久之前就想好了结局。所以对我们而言,没有大的争论,不管它以何种方式结束或不束,这就是他们的计划。

听出来大佬的画外音了么?

没的话,想想最后一集的结局:

一个女王死了,被龙带去了远方;一个国王放弃了,深入北方的森林;一个小姑娘离家了,前往陌生的大陆;一个神棍,“糊里糊涂”地当上了国王。

还没发现问题么?

那肉叔直说了——

如果HBO愿意,以上每条终结线。

都可以再拍一套衍生剧。

实际上,可以用来解释布兰线,揭秘森林之子和人类恩怨、异鬼诞生史的新剧《长夜》,已经筹备差不多了,年内开机,明年上映。

想知道布兰称王的秘密?

看《长夜》去吧。

6、没有唱不完的歌谣

说到底,生意就是生意。

在未来,肯定有八百万篇文章会去分析《GoT》是怎么变成一场“伟大的溃败”的。

但对于肉叔而言,它到底有没有“溃败”,并没多重要。

因为不管怎么说,2DB、马丁、HBO,已经联手给我们奉献过足够吹一辈子牛逼的宏伟画卷,他们也完成了2DB当年在策划书上吹的牛逼:

每个人都会观看它,并继续观看它,并劝所有他们认识的人去观看它,并且在晚餐时、工作时永远不停地讨论它。

我们疯狂吐槽最后一集仓促,原因不就是它前面太好看?

肉叔还是那句话,能看到它,应该是我们这代人的幸运——

就像前一个时代,人们可以骄傲地说自己经历过整个《星战》。

这个时代,我们可以自豪地回应:我们陪伴了整个《GoT》。

传奇之所以传奇。

不会是因为喋喋不休。

而是你后来会发现,不管它怎么写完的这个句号。

都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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