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迷信
自从人这样的高级生命体出现之后,人类的认识就开始了。在人类早期,所谓人类的认识,几乎就是一种“不认识”。在那种“不认识”的阶段,关于万物的认识,就是“神创说”,认为神创造和支配着一切。
万物是丰富多样的,在人类早期,人类曾认为每一种事物背后都有一种神在支配。这种多神论其实很符合人类早期认识的简单逻辑。世界各地都有关于多神论的历史或现实描述。
“不认识”阶段的“神创说”之缘由在于对于万物的纯粹的认识,没有其他的因素,因此,可以说是一种朴素的“神创说”,是一种为了求真之目的的“神创说”。
既然神创造和支配着一切,包括人,那么,应该有神的指示。这是个简单的逻辑,就如老板控制着公司,那么,就应该有老板的指示。应该怎样得到神的指示呢?人类早期在这个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至今,在世界各地,我们依然可以发现这些努力的“成果”,即祈求神灵的护佑以及各种占卜通灵之术,这些,也就是现在所谓的“迷信”。
祈求神灵的保佑,其根据是相信神在支配着,相信神能了解人的现实状况,因此,诚心诚意地去祈求神,希望得到神的护佑。有没有效果呢?根据迷信的定义不难说明。如果所祈求的东西在客观上来自于其个人具体的行为,或者说,所祈求的东西在客观的理性认识范围内,那么,其个体的行为将决定结果,神灵也无可奈何。比如,某个人犯了罪,即使天天烧香拜佛,也无法逃脱刑罚的结果;如果处理某个事情的方式在理性认识上是错误的,即使听从所谓“大仙”的指点,这个事情也无法如愿;如果你的小孩天生不喜欢读书,菩萨也没办法让他大学毕业,你应该去发现这个小孩的其他兴趣点,来进行因材施教;如果有了疾病,应该相信和遵从当今已经高度发达的医学,当今医学可以治好的就努力配合,当今医学也无可奈何的,并且在理性认识上可以完全明确病因的,那也只能接受现实,神灵也无可奈何;某个人要去自杀,神灵也阻止不了;自己不懂做生意也不具备高级的技能,即使天天去求“赵公明”,财神爷也懒的搭理你;自己为人自私自利做事不踏实做官不务实,即使“李淳风袁天罡”们天天给你做“神示”,也不会有好仕途;比如某些人做人缺德做事不理性,却经常念经、吃素、放生,俨然一个虔诚的教徒,然而,自作还得自受,上帝、安拉、佛祖、菩萨、老天,无论那门子神灵,都不会替你“埋单”。
《金刚经》中有一句,“佛普渡众生,而无一众生得普渡而生”,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有某种宗教告诉你说他家的神灵可以把你一辈子的罪孽一笔勾销,你是不是应该动动你的脑子?
总之,凡所祈求的东西在人类的理性范围之内,则完全应该遵从理性,神灵“不负责”理性这个领域。
所以,在理性认识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人应该明白,任何行为的理由或根据,首先要符合客观的理性知识,个人如果不懂,那就想办法切实去听从正确的指导,比如这本《幸福的存在》就是关于人的存在的理性认识探索。这才是“消灾避祸趋利避害心想事成”的根本前提。
当然,理性认识是不断进步的。人类的存在自然会局限于某个时代的理性认识水平。时代在变化,理性认识水平在提高,人类就应该与时俱进,及时吸取最先进的理性知识,才能提高实现存在之幸福和实践之成功的可能性。在某个阶段,决定人类存在水平的,在于是否吸取当下的最高理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