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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秧变法成功,却难保自身性命

2019-07-19  本文已影响5人  夜不闭户深耕半夜
商秧变法成功,却难保自身性命

变法成功却难保性命,商秧并非个案。而是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大多死得惨烈。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很多,春秋时期有管仲和子产。战国时期有商秧、李悝、李斯、韩非、吴起、申不害。

有个很奇怪的现象,春秋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如管仲和子产等,都属自然死亡的。

而到了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就没那么幸运了。如同受到诅咒一般,除了一个申不害,余下的都死得极其惨烈。

商秧变法成功,却难保自身性命

商秧是战死后,尸体再被运回咸阳车裂(五马分尸);李斯是在刑场上被腰斩而死;吴起被乱箭射杀后,尸体被车裂 ;韩非是在监狱里,被逼其服毒自杀 ;李悝因为办了错案而自杀身亡。

乱世法家,盛世儒家

法家极为推崇荀子提出的 “人性本恶” 论,就是与孟子的 “性本善” 刚好相反。认为婴儿生出来后,就知道了要伸手抢食,还会记恨投入自己妈妈怀抱的孩子,这就是人的 “本能之恶”。

同时,还认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法家的韩非甚至举出不同的例子。如,“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

法家反对世袭贵族天然传承的等级制度。认为国家要强大,就必须抛弃儒家的那套礼治、德治、人治的东西,乱世就该用重典。

商秧变法成功,却难保自身性命

儒家重治民,法家重治吏。法家强调 “以法治国”、“垂法而治”。 认为儒家把治理国家的希望,放在“圣贤”及个人道德才能上。法家治国的关键是“法”,只要有好的法令,哪怕君王是个才能低下的“庸主”,也能治理好国家。

应该说,法家的思想在乱世或打江山时,确实可以做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在守江山时,就该以儒家的道德教化取代法家一味的极端重刑,这样更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此,后世就有了“乱世法家,盛世儒家”一说了。

商秧变法成功,却难保自身性命

商秧变法到底动了谁的奶酪

商秧是卫国人,名叫卫秧或公孙秧,后来因为有功封于商,史称“商秧”。 为了让当时弱小的秦国变得强大,商秧在秦国共进行了两次变法。

商秧首先推出了三部曲 :

一是“任法”,就是法令要公布于众,使得民众和官吏都要知法,并且君主要带头守法。

二是“重信”,包括“信赏必罚”、“赏厚而信,刑重而必”等。

为了取信于民,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便赏赐十金。”秦民无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史称 “徙木立信”。

三是“权势独制”

要求“权制断于君”,确立中央集权君主专制。 商秧变法从一开始就削减了官吏权贵的特权,甚至还把君主也拉进了守法的范畴中。

商秧变法成功,却难保自身性命

紧接着,商秧在具体实施上,更进一步明确统一 “赏” 的标准,只能赏赐那些有功于农战或 “告奸” 之人。推行 “刑无等级、刑无亲疏。”

同时,“利禄官爵只出于兵”,“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芳”。废除世卿世禄,奖励军功。想升官发财的,也就只能在战场上通过立功来获取。

这一点,对于王公大臣们来说可是致命的。世袭忽然没有了,而且还要 “刑上大夫”,若想升官还得到战场上去拼老命。此令一出,官吏中痛恨商秧的自然不在少数。

另外,还规定了凡是违反法律的人,均受法律制裁,实行重刑连坐。“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并取缔一切不符合法令,不利于农战的思想和言论。强调“法者,国之权衡”……等措施。

商秧变法成功,却难保自身性命

虽然商秧通过一系列变法,使弱小的秦国变得日渐强大。但也变相把权贵们的既有利益,一下子给抹去大半。

当初太子犯法,商鞅认为:“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念其初犯,只对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处以较轻的刑罚。到了秦孝公十六年,又再犯法时,商鞅直接对其施以劓刑,把鼻子割掉。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商秧的靠山没有了,公子虔乘机告发商秧想要“谋反”。自知树敌太多的商秧,只好仓促逃亡,并在其后战死,且尸体被“五马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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