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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写小说一辈子没写出名堂,是何原因?他只须搞清楚一件事

2018-10-26  本文已影响506人  立身文化

郝庆军创意写作

写作能有等级之分吗?

是的——起码在文学创作这件事上,的确有优劣和高下之分。


                              网络写手很辛苦,日更8000字

请别误会。作家都是平等的,一个网络写手和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这个毋庸多说。郝老师强调的是,写作本身就是一个从幼稚到成熟的渐进过程,克服缺点,摸索练习,不断进步,创作自然有所进阶;同样写小说,有人写出了世界水平,有的小说家穷其一生也没有“写出来”,仍然原地踏步,是何原因?他只需搞清楚一件事。

                               伤痕文学代表作《伤痕》作者卢新华

前两年,有一位陕西的作家想在北京开一个研讨会,主办方来征求意见。郝老师认真地读了他的小说集和两部长篇,感到很悲哀,只好对主办者实话实说:算了吧,研讨会还是不要开了,开了也是浪费资源。主办者问我何故。我说,这位小说家还没有走出八十年代,仍然停留在“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的阶段,现在进入新世纪也已经十多年了,他的小说三十几年毫无变化,也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为什么有的作者几十年没有进步,仍然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不断地重复自己?除了思想观念与时代脱节,意识严重滞后等原因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在于他的写法没有更新,正如上述这位小说家一样,有许许多多小说家还停留在“故事”的层面,而没有跃升到“小说”的层面。

                                     莫言的伯乐徐怀中先生

当然,一个优秀的小说家须有一个重要的本领,就是要会讲故事,此乃基本功,无捷径可走。你看那些优秀作家在出道之初都善于讲故事。莫言起初写小说《民间音乐》,故事讲得回肠荡气,被徐怀中发现,遂介绍他进入解放军艺术学院读书。

张炜在1982年写下成名作《声音》,这个短篇情节离奇,想象飞扬,讲述一个割草的农村姑娘在树林里喊“大刀唻,小刀唻”,遇到小伙子随声附和“大姑娘唻,小姑娘唻”而萌生爱意的故事。

路遥1980年的获奖中篇《惊心动魄的一幕》,故事曲折动人,而他那部家喻户晓的《人生》,高加林和刘巧珍的爱情悲剧令无数青年垂泪深思,嗟叹唏嘘。

                                               王安忆小说“三恋”书影

王安忆八十年代写了著名的“三恋”和《岗上的世纪》,以大胆的“性描写”和令人血脉偾张的两性故事震惊文坛,那些离奇的情节和性爱内容无不令人瞠目结舌。

                        巴西作家若热·亚马多

一个作家要想写好小说,必须会讲述故事,因为故事里面有社会与生活内容,也有人性的曲折之处。巴西作家若热·亚马多说:

“我在写作的时候,基本上不注重语言问题的。我关心的是如何用最好的方式把故事讲出来,如何使人们能很好地理解它。”(《我的兴趣就是讲故事》)

                                    美国作家艾萨克·辛格

辛格说:“把讲故事从文学中取消,那么文学就失去了一切。文学就是讲故事。当文学开始力图以弗洛伊德的学说、荣格的学说或艾德勒的学说来解释生活,它就变得乏味和没有意义了。”(艾萨克·辛格:《我的写作方式》)

法国作家亨利·特罗亚甚至标榜自己:

“我是一个耍笔杆的手艺人”。

重视讲故事,其实道出了文学的一个实质:文学是用一段事实来体现一个道理,尽管这个事实是虚构的;正是因为文学的虚构特权,才能更集中和分明地讲述生活,叙述事实,把“道理”隐藏在故事里。为什么不在小说里直接讲道理,而是通过故事?因为事实永远不过时,它永远存在,而“道理”很快会过时——某个“道理”你今天觉得很对,说不定明天就变成了谬论。“故事”永远挺立在那里,因为它是“事实”。

                                             《知音》杂志封面

但是只会讲故事,还不能称为“高级写作”,只为讲故事,不是小说家的使命。《故事会》里的故事每篇都能抓人,但你不能称其为“小说”;《知音》里的那些法制故事和婚恋悲剧,令三四线城市的家庭妇女迷恋不已,手不释卷,读了还想读,但那更不是“小说”。小说家不能停留在炮制悲惨故事和博得眼泪的层面,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使命:那就是揭开庸常生活表皮下面那层“虚假的伪装”和“变戏法的手巾”(鲁迅语),直接揭示生活真相和人性真相。

郝老师记得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读过余华的一个短篇小说《黄昏里的男孩》。读完之后,惊得目瞪口呆,沉默良久——我知道遇上真正伟大的小说了。

                                          余华小说《黄昏里的男孩》

这篇小说讲述的故事也很有意味:卖水果的小摊贩孙福逮住了一个偷苹果的小男孩,就可劲地惩罚他,又打又骂,引来众人看热闹,而小男孩无力反抗,任凭他打骂。慢慢的,在围观的人群怂恿和鼓励下,孙福打得越来越起劲,最后竟然变本加厉,当众将小男孩的一根手指硬生生地掰断了!男孩惨叫着跑开,孙福却理直气壮,觉得自己惩罚了小偷,像个英雄。

如果不受到约束,暴力和残忍的本性会以堂而皇之的名义显露出来,公权力更是如此。小说震撼人心的力量还在于,孙福也是一个生活受害者,他的儿子掉在井里淹死了,妻子被剃头匠拐跑了,他心中对生活和社会充满怨怼和仇恨,于是便将这种仇恨转嫁到更弱小的人——孤苦无依的小男孩——身上。这是典型的国民劣根性,孙福的行为和思想,典型地表现了鲁迅说的“见狼现羊相,见羊显狼相”之卑弱的国民性。

这个故事如果放在《故事会》里,便成了偷东西受到惩戒、给人不幸也会得到不幸的因果报应式的 “惩恶扬善”的劝诫主题;如果放在《知音》里,最多涉及一个司法主题:孙福有没有撅断那个偷苹果小男孩的手指头的权利?而余华则把这个司空见惯“故事”升华为一篇揭示人性乃至民族劣根性的“小说”。在创作中,谁高谁低,孰优孰劣,高下立判。《黄昏里的男孩》就是“高级写作”,而那些试图把这个故事讲成劝诫、司法、警示、心灵鸡汤等一切乖巧肤浅的叙事,皆为“初级写作”或“低级写作”。

假如莫言停留在《民间音乐》阶段而不升华到《红高粱》和《丰乳肥臀》,张炜如果没有后来的《家族》和《你在高原》,路遥止步于《人生》而没有继续史诗级的《平凡的世界》的艰难探索,王安忆满足于“三恋”带给她的轰动与荣誉,而不是因时递变,踵事增华,写出《叔叔的故事》和《长恨歌》这样高水平作品,中国文坛将是多么凄凉和悲惨。

正是因为这些作家不断适应新时代,追求更高难度的“高级写作”,中国当代文学才涌现出如此多的名篇佳作。只要你要保证你写的是“小说”而非“故事”,你就可以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小说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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