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中逢尔,胜过百个泛泛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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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文档时,突然翻出来了收藏在网盘里面快生灰的《30天整容级减肥法》,立马转发给闺蜜,并说:“来来来,一起变瘦变美呀!”
潜台词是:“修炼成魔鬼身材后一起去炸街啊!”
她秒回道:“已经又胖回去十多斤了。”
这是个曾经和我一起漫步学校湖边柳荫小道上,一边讨论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的灵魂之交。
我曾经一度是个幽默搞笑的社牛。
刚上大学时,我留着披肩的长发,埋着头坐在第一排听老师讲课,偶尔抬起头来,同班男同学们看到后都心生好感,据说连夜就给我评上了“班花”的称号。
当然我们理科班上就只有八个女生,全年级加起来也不过五十来个女生,所以是个含金量不是很高的“班花”。
班长后来跟我闺蜜评价我说:“当时看到这个女孩子,觉得好文静啊,有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大家闺秀感。”
可是,气质这种东西始终是装不出来的,没过几天,我就原形毕露了,在女生宿舍里轰轰烈烈地开展起了班上帅哥的评选活动,真的是应了我的口头禅“贪财好色,一身正气。”
经过宿舍女生一阵煞有介事的推荐和评选,很快就票选出了班上颜值排行前十名的帅哥,我是在众多强劲选手中走后门硬塞了我那个不争气的老乡进入了前六强。
年级上的女生都很愤愤不平,认为分班时全学院的帅哥都被分到了我们班很不公平,留给其他班的帅哥寥寥无几了,强烈要求跟我换班。
更可恶的是,学校的校草也在我们的班上,而且还是学校辩论队的最佳辩手,是个北京的小伙子,皮肤比女生还要好,日常很喜欢摄影和滑雪,爱好十分广泛。
每次上公开课的时候,总会挤来很多其它学院的女生来围观他,人山人海,盛况空前,我们本学院的想抢个座位都很困难,这就是班上有校草的烦恼吧。
当年要有现在这个商业头脑,应该建议学院收门票赚点外快才对。
我对灵魂之交的朋友说:“大学四年,我要坚持三草原则,是哪三草呢?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老牛不吃嫩草,好马不吃回头草。”
所以,即使班上帅哥如云,大学四年依然做到了坐怀不乱。
而她采用的战略跟我完全相反,因为她急于在校园里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所以开展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暗恋行动,我则是一个理论胜过实战的“军师”,在完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还指导她要“广撒网,捞大鱼。”
果然是一个敢教,一个敢学。她还真是把我这个不靠谱战略实施下去了,一次性把班上前十强暗恋了一大半,花心程度实在是骇人听闻。
班上有个男同学,很喜欢上公开课时在我身后转笔,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转笔”居然是一种世界级的运动,居然还有比赛。
不过他转笔转的确实是很不错的,我试着学转了几下,笔在教室里蹦来蹦去,十分不听指挥,果然做什么事情除了勤奋还是需要有天赋的。
他还会经常从后面传过来张信哲的《过火》和《爱如潮水》的歌曲,唱的故作深情状,声音很有磁性也很好听,搞得我都感觉他应该是个“情圣”了。
毕业的时候,这位男同学在我的留言册里留言说:“要不是你跟每个男同学关系好得跟哥们儿一样,我应该会跟你的关系更进一步吧?”
后来,我想了想,即使我不跟别的男同学们关系很好,也不会跟他有什么交集吧?
因为那时候我并不重色轻友,经常爱跟我的灵魂之交一起玩,比如骑着自行车去隔壁学校看帅哥,去各大学校找高中同学混饭吃,档期和日程安排很满,也没有什么时间。
毕业后,在朋友圈里看到了他结婚的九宫格,我没心没肺地开玩笑留言道:“恭喜恭喜,总算有人愿意舍身取义,为民除害了。”
一晃毕业好多年过去了,经历了社会的众多毒打后,偶尔回忆起来才发现,原来那些过往的纯真岁月最值得珍惜,朋友不需要太多,世中逢尔,胜过百个泛泛之交。
作者:陌小诺,用脚步丈量世界,用眼睛记录风景,用文字思考人生,听风耳语,偶有顿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交四方友,赚万贯钱,用有限的人生体验不一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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