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读书笔记

2024-03-18  本文已影响0人  龙套哥萨克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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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曹魏时期,选官体制开始发生新的重大变化。汉末的“以名取人”与“以族取人”现象,至此充分显示了它们的深刻影响。由“名士”因素与“族姓”因素结合而形成的士族,其政治势力在不断扩大,士族政治与官僚政治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曹魏统治者在察举、郎吏课试及学校制上的措施,便与之直接相关。

曹操与文帝曹丕之时,仍有一些身负盛誉的名士,依然热衷于交游结党,品题清议,并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政治势力。他们被曹魏统治者称为“浮华交会之徒”,并加以严厉镇压。如孔融、魏讽、曹伟等,皆以“浮华”事败。但魏文帝至魏明帝时,却又出现了一批新的浮华之徒。如何晏、夏侯玄、诸葛诞、邓飏、毕轨、李胜等,以“四聪”、“八达”、“三豫”等号相为标榜,合党连群,褒贬人物,交游放诞,倾动一时。魏明帝“以为构长浮华,皆免官废锢”

他们在政治上已属于权势者一方,已无“以天下名教是非为己任”之信念,不再以清议方式对抗专制皇权,而是利用优越的家族势位分割权势,奢侈享受,清谈玄理,虚无放诞,成为一种新式的文化贵族兼政治贵族。尽管他们也受到了曹魏王朝的打击,但自此以来此类人物却依然源源而生。“名士”因素与“官族”因素的合一,终于形成了“士族”阶层。而魏明帝时那一批高门名士,就是中古士族的最初一批典型代表。故袁宏作《名士论》,以“正始名士”为首。

学问为本,治能为本,孝悌为本。曹魏之时,这类崇本抑末的要求颇为不少,然而浮华之风日炽日盛,有务本之实者多默默无闻,而趋末背实者反而有盛名于时。于是又有循名责实的强烈呼声。

又曹操曾征求“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但这也不是要蔑弃仁义,对“至德之人放在民间”者他同样举用。曹操颇有法术思想,但也依然尊崇儒术。他自己“昼则讲武策,夜则思经传”,建安八年特令兴学,还曾表彰名儒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乃国之桢干也!”其选官思想为“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士有偏短,庸可废乎”。这近乎汉代四科分类取人之法,取士以德行、经术或功能,但不必一一相兼。

曹魏以降,倡导经术者一般就是官僚政治的积极维护者;相应的,热衷玄学者一般也就是官僚政治的消极损害者。所以,选官中“贡士以经学为先”的方针,针对的并不是文吏,而是“浮华交会之徒”,即士族名士。

曹魏之时关于本、末、名、实的讨论,是专制皇权、官僚政治与正在兴起的士族名士阶层冲突的反映。《三国志·魏书·王凌传》注引《汉晋春秋》:“何平叔虚而不治”;《晋书·裴  传》:“何晏、阮籍素有高名于世,口谈浮虚,不遵礼法,尸禄耽宠,仕不事事。”“不遵礼法”是就其背离正统道德规范而言,“口谈浮虚”是就其转崇玄学而言,“虚而不治”、“仕不事事”是就其身居高位而不以政务为意而言。所以欲矫时弊而崇本责实者,便不能不在讲求功能的同时,也讲求德行与经术。这三者,都成了“本”、“实”的内容。

此处说明的是,结合当时参与选官讨论之诸人意见,可以看到一种倾向,即这种讨论最终将归结到这一点,就是中正考德行,长官课功能;至于孝廉察举,自然以经术策试为主,三者各有针对,互相配合,从不同方面,保证王朝对文官之德行、功能和经术的要求。九品中正制、考课制和察举制环环相应,以使本、末、名、实归于一致。

自曹魏以降,随社会政治文化背景之变动,选官体制的入仕诸途又发生了新的变化。高门子弟,多已不屑由州郡掾吏之低职入仕迁转。朝廷中的一些郎官、内侍、东宫官之类官职,再次形成了高门子弟习惯性的起家晋升之阶,并被视为所谓“清途”。本来就存身于帝国选官体制之中的“以族取人”因素,由此大为强化。

《初学记》卷十二:“自魏及晋,置给事黄门侍郎四人,与侍中俱管门下众事,与散骑常侍并清华,世谓之黄散焉。”“黄散”指黄门侍郎与散骑常侍,但散骑侍郎实际也包括在内。黄门侍郎之官名承汉之旧;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则为魏文帝曹丕于延康中新设,采汉之散骑、常侍、侍郎等名目合之而成。“黄散”并称“清华”。

清人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列曹魏散骑侍郎 23人,除去史传明记或估计黄初前已入仕居官者 6人不计在内,余 17人。这 17人,绝大多数为权贵高门子弟。如钟毓,太尉钟繇子;王肃,司徒王朗子;曹爽,大将军曹真子;何曾,太仆何夔子;夏侯惠,征西将军夏侯渊子;杜恕,尚书仆射杜畿子;夏侯玄,征南将军、荆州刺史夏侯尚子;陈泰,司空、录尚书事陈群子;荀,曹操谋臣侍中荀彧之子;桓纂,尚书令桓阶之弟;华表,太尉华歆子;王浑,司空王昶子;司马亮,太傅、大将军司马懿子。又以贵戚拜者:孟康,郭后外属;毛曾,明皇后弟;何晏,尚金乡公主。只有王象一人,是于建安中为曹丕礼遇,黄初中擢拜散骑侍郎的。特别是,这 17人中,有 12人是起家便居此官,占十分之七。

王肃、王浑、钟毓等,都是连经散骑侍郎、黄门侍郎和散骑常侍三职;钟毓后又为侍中,更连历门下四职。由“黄散”迁为侍中者亦达8人。在士人仕途中,如有一次或数次为门下内侍的经历,那么跻身高级官僚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

自魏以降,士人对“起家官”日益重视,它逐渐成了身份高下的重要标志之一。以至于有起家官品,高于所迁官品之事,如袁侃由五品之黄门侍郎迁为六品之尚书郎。但如起家为尚书郎,则觉逊黄门侍郎一等。

曹魏时王朝选官格局开始发生深刻变动,权贵高门子弟通过一些五六品内侍、郎官、东宫官等直接入仕,由此获得了占有要职优位的优越途径。较之孝廉察举,这种仕途的特点是,第一,凭借父祖官爵权势便可轻易猎得,既无“试职”、“累功”之法,又无经术笺奏之试,亦不须仕郡仕县为“乡部亲民之吏”;第二,入仕起点高,起家便为五六品官僚,而孝廉举前已先仕郡县,举后所拜亦不过八品之郎中;第三,资望清华,升迁便捷,孝廉郎中一般不过补令长,而“黄散”等却可依制“出据州郡”。

汉代察举之考试,有贤良之对策、孝廉之试经术、试笺奏三种形式,曹魏时中止了孝廉笺奏之试。晋代以降,又形成了孝廉射策试经术、秀才对策试文辞的二科并立之格局。

秀才一科的任官,《晋令》明确规定“拜为郎中”,这便与汉制有很大不同。汉代孝廉例入郎署为郎中,而秀才以拜县令长者为多。

至晋代,秀才拜郎遂著之于《晋令》,成为经制。是秀才之任用,已等同于孝廉,较之汉代,显然有所降格。

可见,由于孝廉拜郎已成通例,不言自明,故汉代史籍多予省略不记。在魏晋史籍之中,在记载秀孝任官时也很可能有类似现象。

魏晋时期的议郎、中郎、郎中,较之汉代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议郎实际已无进言议政之责,中郎、郎中已经没有了宫廷宿卫之职。它们都已完全成了所谓的“散郎”,有俸禄而无职事,甚至可以家居而不在朝,属冗散之列。所以“散郎”当时又漫称为“王官”,表示士人是王朝领俸官员,不同于平民而已。“

晋代学校制度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太学之外又专设了面向官僚权贵子弟的“国子学”。

还可注意的是“诸生有法度者及白衣”一句,“白衣”亦可参加试经。古未仕者着白衣,故“白衣”指未仕无官之人。但诸生亦不得谓已仕居官者。这里“诸生”与“白衣”为对称,“白衣”应特指不在学籍者。

给予不在学籍之“白衣”以试经入仕机会,这一制度颇有意义。汉之太学有试经入仕之法,但未见扩大到不隶学籍之自学者;察举一途之明经、文学以及阳嘉制后的孝廉有经术考试,但这均由长官举荐,不能自由报名。曹魏明帝下令“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课试,擢其高第亟用”,郎吏如欲参试,大约是个人报名申请赴学官就考。至晋代,遂把学官试经之范围扩大到了“白衣”,学业成于学校之外者,亦有参试之机会了。

据《通典·职官十九》之《晋官品》,尚书省治书、主书、主图、主谱令史官品第八,尚书令史官品第九。《晋书·刘卞传》记其为“台四品吏”后,“访问令写黄纸一鹿车。

那么“才任四品”,就是堪任乡品四品人士所居的官品八品之吏,如令史之类。这就是太学试经之后一般所得之乡品、官品与官职。

由于散郎等官,不管由察举而得或由赐拜而得,均无具体职掌,只是表明士人已成朝廷命官,可以享受俸禄“坐食百姓”,所以漫称为“王官”或“王人”。傅玄建议使“拜赐”之“王人赐官”就学或躬耕,却不言使之励职勤事,也反映了“王人赐官”本无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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