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爱都需要学习
今天偶然看到最初在简书上码的几十个字,看到自己选择在简书码字竟是因为要治疗自己的懒癌。我吃惊不是自己患有懒癌,而是才短短数月,竟然已经忘记自己为什么要码字了,就好像进了超市,却忘记自己只是来买一瓶牛奶的。
喜欢文字的历史要从小时候说起,刚认字的时候,家里竟然有一整木箱的连环画:三国的、水浒的、抗日战争的、妖魔鬼怪的.....在那个没有电子产品的年代,除了上树掏鸟下河摸鱼,也就剩下看小人书了。待识字多了,小人书也看的尸骨无存了。这时候我才注意到,我的爷爷和爸爸都非常喜欢看书。爸爸看的废寝忘食,经常一边吃饭一边看,为这妈妈没少和他吵架。于是,我偷偷的翻爸爸和爷爷的书看,《石头记》、《封神演义》、《三国演义》《初刻拍案惊奇》系列......哪些文言文看的我龇牙咧嘴,但我跳着看(不认识的字跳过,认识的字自己揣测意思)竟然囫囵吞枣的全看完了。从此遇书就着迷,就连报刊杂志也不放过,文字就是我的零食,一刻也离不了,就连新学期发下来的语文书,我开学第一天就要全部看完一遍。
好像扯得有点远了,总之一句话,我喜欢文字。尤其在接触到古诗词和文言文之后,彻底爱上了她。那一个个散发着馨香的带着韵味的字词,读过后,口齿余香,一张书桌、一盏灯、一本书可以消磨掉整个青春。
喜欢看书却不善言辞,于是想借文字来表达自己,也就想当然以为自己会写。其实,在简书这段不长的时间里,我终于清醒的认识到,有写作欲望的人都会以为自己会写,这真的错了。好似初恋,我们不知道如何去爱。觉得已经对他爱到了骨子里,为他的一颦一笑,为他的一举一动,你的眼里只有他。但他并不一定觉得你爱他,或许并不知道你爱他。好似初为人母,你爱襁褓里的婴孩,那么如何照顾他,关爱他,你得学会方式方法,用正确的方式爱他。所以我觉得爱文字,但是如何码字却是需要学习的,你的一腔热情不能代替码字所需的一切本领。
喜欢美,喜欢摄影。人说摄影师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这双眼睛其实也是长期学习的积累。什么时间的光线最美,怎样的构图看起来更吸引目光,什么样的角度能够拍到最自然的状态......为了一直保持学习摄影的热情,我在简书的所有配图都用自己的拍摄的图片,这也是给自己学习的动力吧!
码字这么多天,感触良多。我觉得自己应该找到擅长的风格,避免把文章写成流水账和絮絮叨叨的口水文;其次,多看自己想要的风格的文章,研究别人的措辞用句和行文特点;最后争取把自己的感受能够用喜欢的风格呈现出来,没有知音也无所谓,至少我作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好吧,我还是得承认,这是一篇口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