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文/芒果LV
六百多英里的路程,你会坚定地走下去吗?
刚开始旅途的哈罗德有十足的信心,仿佛忘了自己是年过半百之人,认为自己有足够的信念将旅途的阵阵孤寂视作一个人内心的朝圣。但是,随着脚下路程的增加,越来越疲惫的身体和越来越孤独的心,慢慢瓦解着他的信念。前行的每一步没有任何目的,仿佛只是在机械地重复着某个动作;遇到的人似乎也都在嘲笑着自己的愚昧和固执;就连往日湛蓝的天空都变得阴沉,仿佛预示着什么。八百多英里的路程,是孤独的、不确定的,以至于连我这个深知信念无所不能的读者,都半信半疑地观望着这趟旅途。他,一个孱弱的老头,能完成这次孤独的朝圣吗?能用自己的行动告诉远方的老友,我不怕路途太远,就怕见到你时,你已闭上双眼吗?
故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好像是他出名的时候,当英勇的事迹被报道出来时,太多太多的人被他“不怕艰难与险阻,要留芳香在友旁”的情谊感动,毅然决然地加入他的朝圣队伍,决心要为这件伟大的事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当然,也不乏有私心者,觉得徒步走完几百公里,就能成为英雄。看着队伍一天天壮大起来,哈罗德高兴又担忧,这么多人赞同他的做法并用实际行动支持他,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可是人一多,大家的要求也多了起来,脚程不由得慢了很多。看着越来越远的疗养院,哈罗德不禁微微叹气,这些“追随者”真能帮得了奎妮么?这样走下去,奎妮等得了吗?长久的静默后是喧闹如昨,长久的思索后是豁然如初。一个人,一条路,他想着,但行脚下,莫问将来,所欲从心任尔风。
当到达老友所在的城市,站在疗养院前时,他却犹豫了,这个徒步穿越整个英格兰的我心中的英雄,却在此刻不敢踏出一步。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相念时千言万语,相见时无语凝噎”了吧!一想到那几十年前还和自己说说笑笑,一起工作的人,现在却躺在病床上丝毫不能动弹,几乎是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哈罗德心中不免悲恸万分。伫立良久后,他将途中为奎妮选的礼物挂在红格子绿格子的窗台上,然后像平常一样讲了一些琐碎的事,但又和平常不一样,他还讲了另外一些事,这三十年里他自己从来不知道的事,至少在开始这趟旅程前他一无所知,本以为可以这样“糊涂”下去,谁知道孤寂又漫长的旅途把他最隐秘最深处的记忆全部展现了出来了呢?他颤抖着声音把那些秘密讲给闭着眼睛的奎妮听,也不知道奎妮听进去了没有。后来,听照料她的护工说他走了以后,奎妮安详地离开了。
从旅途开始到结束,他一共走了627英里,用了87天,见过各种各样的风景和各种脾性的人。这87天的旅途没能改变什么,当然也没能救下奎妮,但是他安静而又勇敢的旅程是奎妮离世时最好的陪伴。
对哈罗德来说,这是一段可以穿过自我,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旅程。哈罗德在太阳和月亮下行走,寂静无声的夜晚让他不断地回忆:我的儿子,我的妻子,我的老友……却又让他不断地忘记:为什么儿子不在了?为什么和妻子形同陌路?为什么奎妮不辞而别?……每当他陷入回忆痛苦不堪时,太阳就会用和煦温暖的光芒抚慰他。
可是我知道,这是他一个人的旅程,也是他一个人的朝圣,尽管他说他不信教。八十四天的清醒和独处,让他认清了自己,从前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
故事的结局是年老的哈罗德与同样年老的妻子互相搀扶着向远处走去,像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似的,两个人都笑弯了腰,而远方正是闪着落日余晖的大海,波光粼粼。
信念是什么呢?我想,大概就是明知道这件事不可能完成,明知道会受到世人的嘲笑,但是我还是想为了某个人,某件事或者是自己的内心而去奋力尝试。就像你突然有了软肋,比以前更容易感动,更容易看见世界的温情,也突然有了铠甲,保护你不被世间的刀剑荆棘伤害。
亲爱的人儿,我想告诉你,这个世界多可爱呀!咱们可以像往常一样,晴天的时候晒晒太阳,雨天的时候踩踩水塘,可以说说琐事,拉拉家常。说不定啊,还有一个人正努力跨过六百多英里的路程来看你呢,你可要好好等他呀!千万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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