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生活的一百封情书 NO.6
已经许多年没有见到他了,今天不知不觉地就从朋友的空间里,看见了一句有意思的留言,然后就这样,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中,不期而遇。
四年前,去上大学的那一天,盛夏的天气,大巴车里的冷气开得很大,短款的T恤衫裸露出来两条赤裸的手臂,不过一会儿,手上就出现了细细的如同针眼大小的鸡皮疙瘩,父亲坐在我的旁边,看着我心神不宁地看着车站对面,以为我舍不得护城河那边,我曾经生活了六年的学校,淡淡道:“你还是可以时长回来看的。”我转过头,看看父亲,许时冷气将我的脸皮也冻僵了,半天才扯出来一个淡淡的微笑。
父亲说完便将脸别过去,许是有些困了,他靠在椅背上,马上就入睡了。我再一次转过头的时候,大巴车已经开了,我刚刚盯着的大桥上的第三个桥墩,雕刻着的小狮子,像是随着大巴车抖动的频率跳跃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在我的视线里渐渐跑远,消失得没有了踪迹。
八年前,我曾站在那个桥墩旁,最后一次,认认真真和他说话,送给他最后一份我亲手做的礼物——一条织得歪七扭八的围巾,算是跟自己两年漫长的暗恋告别。我记得那时候,他和往常一样,付我的约从不准点,本来约好的是常常碰面的公园,后来就因为他说,他懒得走,我便沿着他来的那条路往前走,走到第三个桥墩的时候,才看见桥那边姗姗来迟的他。大概是午觉睡过头了刚起床的缘故,平常梳得整齐的头发,鬓角莫名其妙地飞扬起来几根,借着新换上灯泡的明亮的路灯光,老远就看见了,当他快走到我身边的时候,下意识地伸出手要帮他理平,大概是他察觉到了什么吧!顿了一下,头往后微微仰了仰,我伸出的手僵在半空中,大脑以光的速度飞速运转着,迅速摇摇手,对他说道:“我在这儿呢!”
他大概感受到了当时的尴尬,说道:“你约我出来是为了和我玩打地鼠的游戏吗?离你这么近还说‘我在这儿呢’,不知道你这脑子怎么长的。”
我附和这他的玩笑轻轻地笑了,他靠在桥栏上,也跟着微微笑了。这是我记忆里面,唯一一次在他和我单独相处的过程中笑得那么轻松。以至后来我再想起来的时候,都会觉得大概是因为他那时候下意识里已经知道我就要和他告别,他再也不用背负那个年龄不该有的沉甸甸的压力,所以才会笑得那么轻松吧!不过这已经是他的事,我始终不得而知了。
“喏,送给你。”我将手里装着围巾的礼品袋子递给他,他惊讶地看了看,然后道:“这是什么?”
“送给你的”我仰望着他那张说不出悲喜的脸,第一次,那么认真地和他的眼神对视,像遇见了星辰。张爱玲说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在尘埃里开出花儿来,大概就是这样的。收集那些自己以为温暖的细枝末节,搭建一个他大概也同样认真的假象。
他很认真地看了看我,然后非常绅士地接过袋子,是的,非常绅士,我提着礼品袋上的系带,他轻轻地捏着袋子靠着他的那个角,便将它拿了过去。过了许久,才撇撇嘴道:“谢谢”,然后眼神飘忽,不知道他的思想已经飘到了什么地方,大概是茫茫的水面,亦或者只是在放空。
过了许久,大概是因为我没有说话的原因,他转过头轻轻地看了看我,问:“还有什么事情吗?”
我的喉头像是被打了结似的,堵住了胸腔里蠢蠢欲动的那些美丽的词汇,只剩下舌头,舔了舔下齿,淡淡说:“没事”,然后便转身走了。
“很晚了,要我送你吗?”大概是被我刚刚的“没事”给吓住了,抑或者只是经过了大脑一瞬间的思考,决定保留自己的修养,我已经走开很远了,他才在原地,轻飘飘地问了一句。
“不用了,我打车回去。”我没有回头看他,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车流,期待着马上有一辆车能够将我救出这个尴尬的情境。但是韩剧里男女主人翁吵架之后,一定会有一辆出租车恰好赶到的桥段到底没有出现,我站在湖南十一月的冷风里,很久才有一辆车缓缓向我驶来,等我准备坐上车也终于有勇气看他是不是还站在那里的时候,他那纤细的身影已经如同一缕青烟,袅袅婷婷地被风吹进了茫茫夜色里。其实在那往后很漫长的时间里,我都在想,如果当时他给我一个继续张望我的身影,或者只是一个背影,我大概也会觉得也许他还值得我再豪赌一把青春,可事实上,那都是我自己的臆想罢了。
故事的结尾写到这儿就已经结束了,很多人都说,暗恋是一场等待许久的失恋,其实不尽然,更多的时候,它更像一场漫长的自恋。因为总是觉得自己的细微改变也会被他关注,自己的难过也会被他宽容,甚至最后会将那些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情绪,全都归结于是对方太像木头了,可是等故事只是故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你的情绪都是你自己的,与他和他的生活毫无牵连。
其实我很久之后都会觉得,他不算良人,只是恰好他出现的时间恰到好处。认识他的时候恰好是我真正变成一个人的时候,那时候爷爷刚去世了,奶奶被安排在叔父家养老,哥哥高中毕业,父母不在身边,当所有的孤独慢慢袭来的时候,他就出现了。有时候我自己回想起来,都会不太清楚自己当时是因为喜欢他还是仅仅觉得他像我哥。
他不算好看,也不高,至少以我现在的身高,随便从我的鞋柜里拿出来一双高跟鞋,穿上之后都会比他高一大截,但是所有故事通常都是因为不安常理出牌才成了故事,不然就只会是过往,他只满足了我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比我大好几岁,然后就将其他的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全都打败了。那时候我还不懂得,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所有的缺点都可以忽略不计,那时候我太小了,只觉得这样足够了。
写给生活的一百封情书 NO.6老实说关于他的信息我已经有些记不清了,他的脸,他的爱好,曾经在脑海里千转百回的故事,到现在都只剩下那些已经风干的回忆,轻飘飘的,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他大概是喜欢吃苹果味的棒棒糖的,或者只是我误会他很喜欢吃。那时候我常常将苹果味的糖果放在课桌膛肚里靠近他那一边的一角,我坐在他的斜前方,只要伸手,便能轻易够到,他常常上着课,便将膛肚里的糖拿走了,有时候看着他吃,总会经不住傻笑,说不清什么感觉,总是感觉生活也随之变成了青苹果味道的糖果色,不是五彩斑斓,但那抹鲜亮的绿总是能让给人一种春天的假象。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生命最初,对某个人存在某种希冀的时候,总是时不时地存一些小心思,比如将自己的作业本放在他的作业本旁边,就觉得好像两个人本身的距离也就拉近了,即便现实中他还是只是那个礼貌的后座同学,但是在我心中,却常常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觉。他常常站在走廊的一角,看着对面的操场发呆,有时候常常他一走,我便循着他的脚印,虔诚地将自己的脚印印上去,那时候我还没有现在的身高,脚也没有现在那么大,他的脚印大了一圈,我靠在栏杆上直起身子仰头张望,想象着在他那个高度,看见的外面的景色有没有什么不同。年少的时候,总喜欢和喜欢的人做同样的事,吃同一款食物,做相同的运动,看同样的课外书,即便很多时候我都不大喜欢他喜欢的东西,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跟着做,以为那样,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就会变得很近。可是回过头才发现原来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的,繁华、寥落都是一个人感受到的悲欢离合。
我和他之间能记住的温情的部分并不多,可能这面还有很多地方是我自己误会了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那种和男孩子靠得很近的时候,我记得那时候我经常会跟他们一起打闹,然后就在某个清晨,我刚走到教室,他便过来抢我的早餐,大概是平常一起闹习惯了,等我追出去的时候,他还一脸得意地说:“抢到了就还给你”。
他就在我身边半米不到的地方,但是那时候他比我高出半个头,举起来的手我跳了好几次也没够到。大概是当时我被他那样的恶作剧给弄烦了,伸手准备打他一拳,他下意识地躲闪,我的手不偏不倚地打在他身后的瓷砖上,凸出来的瓷砖一角将我的手拉伤了,我顿了几秒,然后几乎想都没想便将手伸向他,一脸不悦地说:“你看你,大早上也不让人安宁,疼死我了。”
就在那一刻,他大概有点儿鬼使神差地,便将我的手轻轻拿了起来,然后不知道是不是早上没睡醒还迷糊着,轻轻地吻了上去……
我不知道脑子里当时想些什么,一阵错愕之后才发现早餐里的豆奶插上了管子,静静地放在走廊的栏杆上,旁边的包子还热着,他已经走进教室了,我默默吃着早点,恍若隔世。
很多年后我都会想,如果不是那些东西一点一点一点叠加,大概我也不会记得他那么久吧。
高中的时候我们不在同一个班,在同一个楼层,他时常来我的教室门口等他的好朋友。那时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当然也不是恋人,说不清那种关系算什么,我们常常不在一起说话,但私底下却又会拿简讯互相问候,我不想用不能见光的情人形容这种关系,也不想用仅仅只是同学形容,至少在我心里他不是的,我关心他超过我那时身边的任何人。
他常常来我教室的门口,懒洋洋地靠在走廊尽头地阳台上,傍晚的阳光斜斜地洒在他的身上,影子被拉得长长的,从门外一直拉伸到我的脚边,一部分被我踩在脚下。是的,我就坐在门里面离他不到两米的地方,偶尔我会在他不注意地时候偷偷瞥眼看看他,许是背着光的缘故,他的脸笼罩在一片昏黄地光影里,看见的他就像此刻回忆中的他那么模糊。大多数时候他在的时候我都只是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可能是习惯了耍小心机,总是轻轻地把身体往后挪一挪,看地上他的影子,他那么瘦,单薄的肩膀连在影子里看见都那么窄。
在后来基本上就越来越少联系了,我们常常在学校的各个角落遇见,我常常笑着和走着他身边的人笑着打招呼,但是从不和他多说话,大概太年青的时候总是这样的吧!爱而不得的时候总是习惯将那些得不到的怨恨强加在对方身上,通过各种不愉快期待他也能够感受到我的难受,心疼我的心疼。
直到后来我出去休学一段时间,再回来变成他的师妹,我已然经常会望着他,那时我的教室已经换成他后面的楼了,我常常站在走廊的尽头,透过他的窗户,看见他坐在第一排和他的同桌打闹,他大概不知道我在看他,或许知道只是不说罢了。我出去之后便换了电话号码,换了即时通讯,到后来所有的东西都换了,我们没有再联系,许多次在校园的某个地方遇见,我常常面不改色地就走开了,他也似乎在保持某种默契,从未在我身边停留,也不笑,偶尔嘴角微笑的扯动,大概也只是留给我不经意已经路过的鲜花吧!
2013年6月,他毕业了。我还是站在教室外走廊的一端,看着他搬着厚厚的学习资料全都丢进垃圾桶;看着他将双肩包像一个小痞子似的挂在胳臂上;看着他和一群他要好的朋友离开,我站在盛夏溽热的空气里,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眶。像养了四年的花突然之间从顶楼摔在了地上,我也永远丢失了我曾经觉得至为重要的东西。其实那时候已经不恨他了,更多的可能是习惯了的守望。也在后来很漫长的时间里,慢慢明白自己的爱和痛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与他毫无关联,但是还是会在心里默默怪他没有真正意义上和我告别,哪怕只是我送围巾的那天晚上他说一句“珍重”,抑或者在毕业的时候,回过头望一望那个躲在角落里静静目送他离开的我,他总是那么缺少仪式感,想必是真的不爱吧!
从我决定不爱他开始已经过去八年了,后来我爱过几个人,也恨过几个人,但那都和他无关了,他算我的初恋吧!很多关于他的信息我都记不清了,如果不是我在空间里看见他打卡用的健身照,我想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变成大块头的肌肉男,比以前看起来健康,大概是因为长期在户内工作,比之前也白了很多。我没有再爱他,也没有像很多年前爱他一样爱过别人,大概是因为真的觉得爱恨不可以那么潦草地就说出来,抑或者越长大对于别人的爱就越吝啬。
毕业之后我也从未参加他们组织的同学会,即便看老师也都只是单独去坐坐,我不爱了,我们终归陌路。好了,不说了,删掉自己在他空间里的访客记录,我就要睡了,我们的故事,早就该结束了。
写给生活的一百封情书 NO.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