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视角:爱情和人生的终极
爱从来不是永恒,只是刹那,只有把一个个刹那连点成线,最后才永恒。
一路活来,有一件事一直困扰着我。
在书里,电影里,听别人讲起,亲眼所见。
初恋即是白头偕老的情侣,几乎没有。
都是经过几场神伤之后,慢慢认清生活的本质,最后找一个还行的人,凑合着把余生度过。
为什么会这样呢?
那可是你曾经很爱很爱的人呐,见着他就会心跳加速的人呐,听到他名字就会莫名的心悸的人呐,多说了几句话都能开心一整天的人呐。
张爱玲讲七年之痒,其实哪用七年,不到三个月,就渐渐开始没那么爱了,也不再心跳了。
《十三邀》里,许知远对同事说,“即使让你跟她(好像是苏淇)在一起,不出三个月,你也会厌倦的。”同事反驳“为什么呢?”,许答“人总是会厌倦的嘛。”
许是智慧,他知道爱情,或者说生活终极的样子,那就是习惯之后的麻木,所以人才会不断的寻找新的刺激。
1
平淡是最大的杀猪刀
我看见好多情侣,爱的时候要死要活,说什么要一辈子,什么水枯石烂,什么我愿意为你付出所有。
听起来就很悲壮,决绝。
但是他们最后都走散了,我的好友A如此,我的同学B如此,我的同学C也如此。
我毫不怀疑,他们之前的爱分量不够,那么般配,天天腻在一起,到处撒狗粮。
但是最后都散了。
其实写这篇文章,我还写了一篇近1700字的小故事,因为写自嗨了,被我痛心的删掉了。
我拿去问朋友,她们给了我很多答案。
我问朋友,你觉得初恋即是一辈的概率有多大,朋友反问我说,你见过这样的例子吗?
我见过吗?好像能撑过几年的都没有。
我问朋友,那会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分开的呢?
朋友给了我很多答案,比如幼稚、性格不合、坏习惯、三观等等。
但她们无一例外,都给了我两个答案:平淡了,没那么爱了。
幼稚、性格、习惯等等,这些都可以改,唯独时间带来的平淡,你毫无还手的机会。
爱情走到最后,一定是会归于平淡的,当生活几个巴掌向你呼过来的时候,你什么都招了。
2
爱是刹那,从来不是永恒
你知道泰坦尼克号为什么经典吗?
因为它只给你看了他们热恋时的那刹那。
如果导演把结婚之后,所有的菜米油盐,鸡毛蒜皮,都展现给你看,你也会觉得跟我差不多。
我们对爱情最大的误解,就是以为爱就是永恒的。
其实从来都不是。
爱其实只是初始的一个状态,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就是见“色”起意,而已。
要一生都维持这种刹那的爱,光靠爱是远远不够的。
它必须有一个外在的催化剂、粘合剂、推动器,来让刹那的爱延续成不刹那的东西。
那个催化剂、粘合剂,可能是彼此的深入了解,然后彼此理解;可能是时不时制造的小惊喜;可能是重要节日的仪式感;可能是一起经历过很多事。
然后把一个一个刹那的点,连成线,最后才能成为永恒。
《少有人走的路》里讲「一个人是否成熟的标志,就在于他是否足够自律,以及是否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
什么是真正的爱?
不是初始那种迷人的心跳,你们之间的了解还不如朋友多,你们之间有太多的不合适,这些在你们在一起之后会慢慢显现出来。
而是如何在以后每一次出现问题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努力磨合,然后推动着这段感情像更深的方向发展,最后两个人才能一直走到永恒。
是不是完美的验证了我们上面的观点?
爱只是初始的状态,如何把它连点成线,最后才能化成永恒。
3
如何把爱连点成线?
方法有很多,我想说一个最重要的点,也是我们从未想过的点,叫做感兴趣。
这就要讲到我们今天的主题了,永远保持一种“第一次视角”。
什么是“第一次视角”?要理解它,我们先来解释什么是感兴趣。
这涉及到感性的终极——美学,我都希望跟一个感性的人相处,对吗?
可是你知道什么是美学的终极吗?
我们来稍微了解一下美学,什么是审美感知?就是你必须纯粹,纯粹到像第一次看世界。
什么叫第一次?第一次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感觉?它为什么这么重要?
它必须有神奇的感觉,有惊讶的感觉,说不话来,充满着极大的乐趣,wow。
就像你第一次来到大学,第一次戴上VR眼睛,第一次谈恋爱。
正如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卡所说「我们只惊讶于罕见的事物,如果连每天都能见到,那么连崇高的景象都会被忽视。」
所谓保持第一次,就是让每一次都变成罕见的状态,如果你看得多了之后你就完了。
我看知乎有人问这样的问题:恋爱的时候一直黏着对方到底有没有错。这下我想你应该知道正确的做法了。
只有让每一次看到的东西,都是第一次看到的状态,崇高的东西才能不断呈现,你的创造力才能不断的涌现。
罗丹有一句话深深的影响着我,他说「所谓大师,就是能在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中发现美。」
习以为常,真的太可怕了。
我们说爱情里、友情里、亲情里,原来很感动的事,现在再做却不再感动,那就是习以为常了。
想起《浮士德博士》里有一个难忘的片段: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跟一个二十几岁的女老师学钢琴。
在学钢琴的间歇中,小男孩问了老师一个问题,说“老师啊,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一种情感,它的浓烈度超过爱这种情感?”
老师沉思良久,说“有,这个情感我称之为interest(兴趣)”。
这又回到了我们最初的问题,爱只是初始的状态,如何把刹那变成永恒?
就是让爱不断的变成新鲜的东西,必须感兴趣!必须像第一次一样!
过了十年以后,早上起来见到对方。
Wow!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女人,世上还有这样的男人。
每天都这样过,你们到合眼的时候还永远在一起。
如果过了三个月以后,嗯?
以习以为常了,没有第一次的惊诧了,去touch(触摸)的时候觉得摸的是块木头,找了个麻醉师而不是美学家。
于是你们就失去感觉了,所以,爱情的问题,不在于三观的问题,而是在于你不感兴趣了。
如果要不断重复这种麻木的感觉,谁能受得了?丘比特马上就给你们一个铅头。
突然想起一个曾经一直没看懂的小视频:心理学家婚姻专家戈特曼,和刚订婚的夫妻坐在一起,不用15分钟,就能够94%预测准确,这对夫妇是否会幸福的生活下去,还是会悲剧,甚至是否会离婚。
他的秘密是什么?
他说,关系成功的关键,不在于烛光晚餐,也不存在于巴黎的旅行,也不是月光下的浪漫马车,也不是每隔一周就给你的伴侣一个不同的礼物,也不存在于海滩上的长时间散步。
戈特曼说,婚姻幸福最重要的因素是,注意力。
当时我一直没懂,这个注意力到底是个啥玩意儿,凭什么它可以左右爱情的去留?
现在我懂了,注意力就是美学里,所谓的的第一次视角,也就是感兴趣,interest。
每一次见到对方,就像第一次见到ta那么惊诧,那么神奇,那么愉悦。
去发现对方每一刻的美好,把每一刻的爱连点成线,结成永恒。
4
人生亦如此
第一次视角仅仅是适用于爱情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的眼界也不过如此,这篇文章你可以直接弃了。
你人生里遇到的每个人,父母、亲人、朋友、同学、同事……all of people,都是如此。
工作如此,创造力如此,人生也如此。
我们经常说,要随时清零是什么意思?
就是要永远保持“第一次视角”,清空自我。
走在路上,看每一处风景都能愉悦。看看一花一草一木,一叶一云。
就像一个刚来世界的婴儿,看什么东西都是新鲜的,我们所谓赤子之心,说的就是这个状态。
只有这个状态,你的学习能力是最强的,你的创造性是最强的,是最野蛮生长的时候,也是最幸福的时候。
辛弃疾写《西江月》,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月鸣蝉,到最后,路转溪桥忽见(现)。
这首词里其实还有一个重大的奥秘,是我们一直没有看到的。
这首词有个副题,叫夜行黄沙道中,黄沙道在宋代其实是条官道,是辛弃疾经常要走的一条道。
想象一下,一条经常要走的道,比如从宿舍走到教室,你还会因为一栋房子,一棵树,欣喜吗?
不会。你麻木了嘛。
人生最悲哀的就是麻木不仁,人的那种鲜活性就没了。
第一次去某个好玩的风景,很高兴,多去几次就麻木了;第一次谈恋爱,很美好,时间长了就感觉也就那样;第一次吃某个美食,很美味,经常吃就成了生活。
而辛弃疾能在走了无数次的官道上,看到无数次看过的茅店,还能有如此美妙的体会。
就是因为他心胸极为开阔,境界之高,达到了美学的程度,看什么东西都能保持第一次见它的状态。
也即赤子之心的状态,其实今天这个原则,我想取名赤子之心来着,听起来很有逼格。但为了便于理解,最后换成了“第一次视角”。
那么重点来了,这种美学的状态到底能不能做到呢?
做到肯定是能做到的,古时那么多圣人大家都能做到。
那我等芸芸众生呢?有没有一个方法,可以让每个人习得之后就能做到。
我很遗憾的回答你,我不知道。如果我找到了这个具体的方法,我就名垂青史了,可以与牛顿、达尔文之辈齐名了。
因为那代表着永恒的幸福,以及野蛮生长,和无限的创造力。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我开始在人际关系里,生活中,工作中,开始用这种思维了。
我洞察朋友每一刻心动的瞬间,就像第一次见到一个倾慕已久的人。
早上出门,我看世界的角度永远是焕然一新的,就像从来没有到过此地。
工作的时候,永远是充满着发现和好奇,就好像第一次参加一个心动已久的事。
那种感觉说不出来的美好,仿佛世界充满了阳光,从眼睛到皮肤,到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