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能在爱中得到幸福
今天看了一篇文字,里面一段话深得我心“我总是敏于他人的需求,实则是因为我耻于主动要求;我总是尽量不麻烦别人,源于我内心深处不喜欢被别人麻烦;我要求自己温和待人,也是因为我“玻璃心”受不了刀子嘴……表面上看,我努力爱人如己,实际上,我在画地为牢。”,而文中的一句尤其令我赞叹,其实“我们要做的不是体恤别人身上假想的脆弱,而是应该重点打破自身的局限。”
我曾和友人讲一个故事。老夫妻临死,妻子问丈夫“每次吃鱼你都给我鱼头,我虽然觉得你爱吃鱼身,但也不至于每次都独占呀?”,老头说“啊,我最爱吃鱼头,舍不得吃,才每次都忍着自己的欲望夹给你……”。我不喜欢这样的人生,很多人默默的以为自己在为对方付出,但是实际上,可能只是双方彼此的误解。我们给予的,我们以为是对方所需要的,但往往那是我们自己需要的东西。
一直喜欢那种可以坦然明媚的表达自己的所需求和自己的所拒绝的人。一个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才能轻松的拒绝自己不要的东西。
很多人,包括我,从小就生活在人情枷锁和情感勒索之中。“你如果不这样做,你爸爸会伤心的……”,“我们长辈就是为了你,才会这样委屈自己……”——有的人,长成了我这样的人,不接受被需要,也不接受被牺牲,常常一针见血的拒绝别人;也有的人,长成了另外一种人,他们永远牺牲,永远被需要,永远接受别人的情感勒索,然后再拿它去勒索那些爱自己的人。
有些人喜欢刺激自己的爱人,觉得看到对方愤怒痛苦但是不能离开,这才能证明真爱。用痛苦来证明爱的人比比皆是,文学作品亦是如此,好像不足够的苦痛和牺牲,就无法证明深爱。
有些人说,我愿意这样不求回报的爱。越发觉得,但凡说愿意付出不求回报的爱的人,都是自己很缺乏被爱的体验,这种人,不适合去和那些永远接受别人付出的人在一起。反而,他们适合和自己一样的,愿意付出的人在一起,就像《麦琪的礼物》,否则,不求回报的付出,容易让人变成爱的讨债鬼。
如果付出的当下不是幸福,那么那些含着付出爱,终究会变成不甘,变成债务,变成勒索,变成怨愤。
一个有信仰的朋友说,爱,就是牺牲。
我从前是接受的,现在,我不喜欢这个说法,我不再喜欢一切让人痛苦的爱。
经文上说,菩萨救度众生,深入地狱火海,安乐如同天鹅嬉戏于湖泊。
如果你说“为你做事情,我踏着荆棘,不觉得辛苦,唯以为幸福。在爱你中,我已经圆满幸福,不复他求。”,那么,我觉得这个爱是对的。如果你说“我为了你才宁可陷入让自己无比痛苦的绝望境地,但是我不后悔……”,我不觉得这是爱,这是自虐狂。
就像海的女儿,即使后来有了双腿,走路也如同踩在刀尖上,但那脚上的疼痛是满心欢喜 ,不是苦苦忍受。
痛苦不能证明爱,爱是要能在爱中得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