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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下的合法行为与欺诈违法行为的区别

2019-08-23  本文已影响0人  林汉扬

        信息不对称下的合法行为与欺诈违法行为的区别

        多年前有一部印度电影好像《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不知道大家看过没有?主人翁杰玛是个印度贫民窟里长大的年轻人,杰玛在18岁时,他参加了一档名为《谁想成为百万富翁》的电视问答节目,他通过小时候的亲身经历,在节目过五关斩六将把前面所有的问题都正确回答,当面对最后一道问题时只要他正确回答,那令人垂涎的2000万卢比将归他所有。但在万众瞩目的答案即将揭晓的时候,警方却以他涉嫌作弊诈骗为由将他带走了。因为有举报者和警察怀疑:杰玛,这个贫民窟里的年轻穷光蛋,从未受过良好教育,只是一个给人斟茶倒水的,怎么会答对一连串令专家学者也一筹莫展的冷僻问题?

            那么,这个叫杰玛的贫民窟里的年轻穷光蛋因为答对了一连串令专家学者也一筹莫展的冷僻问题因为有知(信息对称)而不告的行为是不是作弊诈骗行为?他们评价是否作弊诈骗行为的标准什么?难道就是这种“知而不告”,但问题是这个叫杰玛的贫民窟里的年轻穷光蛋事前并不知道出道方的答案呀?所以,他答对的结果更多的取决于“运气”的巧合。

        反过来说,在古玩艺术品市场上这种到处充塞假货的地方进行交易商品也是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以碰运气为主的,不然,那些专家去古玩市场随便走走就可以“捡漏”的话个个不都大发?当然适巧碰到时于私为了价值投资最大化谁会愿意放弃?可见,所谓“捡漏”就是在市场上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购买占有商品,或尽管不低于市场价格却远远高于期望的主体使用价值占有商品的行为现象。

        当然,如果这个购买价格时,是在以双方的使用价值与成交价格都大于原先预期而出现拍累托改进产生双赢时并不存在买古玩的人对古玩商诈骗行为,相反,在古玩市场的交易中卖古玩的人与买古玩的人相比较,卖家对古玩的认知(信息对称度)要远远于买家,甚至是开店的古玩商人在收购时也如此,如果不是有背后一定眼力的专家做支持,谁敢开古玩店?

          经济主体的行为是追求价值最大化,或买获得一商品的使用价值时希望能减少节约付出的代价即用最优惠省钱的成本买到最大使用价值的商品,反之,卖主在卖商品时也如此,尤其是在古玩或艺术品这种商品中由于没有一个价值标准,因此,商品的价值或价格往往更是倾向于主观性,故考验的是眼力以及自我价值判断,其交易双方只要都认为互利双赢即可。你说那个马都未欺骗了卖主,那么,卖主的这些商品又从何而来?难道不是以更低的价收来的?那么,卖主对卖给他的前手卖主是不是也算是欺诈?要公平透明以商品的社会公开价值定格,谁来做这一种古玩商品定价的客观标准?普通商品都存在信息不对称性,更何况是倾向于主观性的古玩艺术品这种有时连专家都被打眼带有赌远气的风险极高的交易。前几天我看到一个信息据说参加鉴金节目的著名演员王刚按照某位国内著名的鉴宝权威专家把错认为是假货的古玩砸了,结果重新鉴定时有另一个权威说它值2亿人民币,听说持宝人因此告了王刚与电视台导致鉴宝节目暂停了,如果说这是真的,说明所谓的鉴定以及估价凭证也是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完全等于就是真货的绝对依据。不过,由于其文化学历以及实践还是要比普通人远远高出,能有资格比常人作出更信息对称的判断,即对古玩真伪判断的权威性高很多,但并非绝对而己,有些开古玩店的实际上背后的股东或老板就是一些专家,至少是相对普通消费者更懂古玩的人才能经营的。

          所以,如果说到有机会去作弊诈骗行为的人开古玩店的更多些,因为,有些年份不足不值那么多钱的可以让一些持证的专家盖章配合商家对商品进行鉴定时会偏高一些,甚至时有些无良古玩艺术品商家给赝品(假货)配上假的鉴定书,这些就是属于欺诈消费者的商业行为,现在我们是否反而说作为消费者(马未都)因为通过学习知道了这“种碗(古玩),是开元盛世的时候,一种贡品。这种刻着盈的碗,直接被当成贡品进入了国库,是当时皇帝李世民私人的器物”的缘故,而购买这种刻着盈的碗的“捡漏”行为是欺诈,这种逻辑推理就值得推敲了。如果《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中那个印度贫民窟里长大的杰玛因为是贫民窟里的年轻穷光蛋,从未受过良好教育被怀疑作弊欺诈是情有可原,可是,如果一个人因为参加了《谁想成为百万富翁》的电视问答节目,他/她是凭借自己努力真才实学答正题目拿取了奖励是不能算作弊欺诈的!

        一个人靠学习的知识验证了在行为实践中的应用从而“捡漏”获利,这是脑力体现出个人的劳动生产力或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回馈,也是一种天道酬勤的现象。古玩市场的放开其实正是因为其发挥了有帮于人们在交易过程促进学习中国历史的社会使用价值,而被社会和国家所接受,交易考的是人的文化学历(文化学习见历)以及眼力(价值判断行为),所以,人们常说:“古玩玩的是文化”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作为一个文化资源被懂的人所“捡漏”收藏我认为也是资源的优化配置的体现,这有利于古玩在懂它的人那里更好的保存以及实现其更大的使用价值,而在不懂它的人那里,在破四旧那时,据说许多现在看来是价值连城的古玩字画却被当成了破烂,在三五十年前许多青钢器以及文画古藉在收购站都能常见,甚至是在毛时代那时为了达到超英赶美的目的许多家里老祖宗传承下来的金属都拿去回炉化为原材料,想想怎么不能让人心痛,可见,如果都是因为出现“捡漏”现象就诉之为欺诈作弊甚至把古玩交易取缔这是不对的。

        即使是在普通的商品交易中,因为相对信息对称的人在交易中产生价值增殖的概率也肯定会大增,所以,作为投资专家的巴菲特说购买股票时要尽量买自已熟悉的避免买那些陌生的不了解的实现价值增殖的概率才会大些,其实,正是为了让资源(股权)在信息更对称的人那里持有来发挥它的优优配置或价值的合理分配,以此来惩罚那些不懂它的人一锅蜂去盲目炒作制造经济泡沫。不过,人们(散户)投资购买股要本来听分析专家的话来达到信息相对称却被忽悠的情况也不少,因为这类“砖家”往往都是机构利用他的身份和散户对他们的信任把普通的石头价的股票以远远大于合理价值的评估推销给散户以宝石价来买,这跟古玩艺术市场的那些没有良心的鉴定“砖家”一样利用国家授以的执业凭证来对低价值的普通古玩以及玉石来提高价格的鉴定凭证一样,这种人以及出资指使或配合他们的操纵者们才能称之为作弊欺诈,所以,我们要把这些进行区分。

参照与天知地知的对话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277012&extra=&mobi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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