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助政策,考上就是人民币
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2、资助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每年奖励4.5万名
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2万元。
3、发放时间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学业奖学金
1、资助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从2014年秋季学期设立的,对象是中央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2、资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3、资助比例与标准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4、发放时间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3、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其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发放时间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指的是助研、助教、助管津贴。
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
每名研究生承担不超过一个助教岗位,每个助教岗位的周工作量不少于12学时,每学期约17个教学周的工作量。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
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
研究生补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
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