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丨写字的托尔《这里没有枪击案》
感谢 @非村 伯乐老师推荐的这篇精彩故事《这里没有枪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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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大家都了解的原因,最近一次评论还是一周之前的事了,杂务缠身,评论这块便没能及时跟上,抱歉了。
首先我想和大家探讨下小说和故事的区别。记得之前也有人讨论过,今天看了这篇文章(暂且先称之为文章吧)作者将其定义为小说,个人观点是定义为故事更为准确一些。个人认为小说和故事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小说可以对某个人物进行心理刻画或某一事件进行描述,它可以是某一个故事的截面,可以没有结局,以引发读者的思考。但故事,一定是有结局的,否则便不能称之为故事。
二、故事没有人物心理刻画仍然可以是故事,但小说如果缺少人物刻画则难以成为小说。在写作手法上,小说手法比较精致细腻而故事则比较干脆利落。故事采用的叙述手法,而小说更多的是描写。
三、小说可以展开大篇幅的环境描写,但故事则不同,如果展开大篇幅的环境描写,则会影响整个故事情节的进度,会让让读者有种拖泥带水的迟滞感。
四、小说以写人为主,所有的环境、心理活动、语言和动作的描写都是为了塑造人物形象而服务,同时还必须符合人物身份特征和事物的发展规律。小说注重细节,而故事则注重情节。细节是缓慢甚至静止的,而情节,是动态的,是一种事件发展的必然过程,是组成故事中的一个个悬念。
最后,故事一定是有一个“内核”的,所有的叙述都是围绕这个内核展开。但小说,可以有这个内核,也可以没有内核,它可以通过人物个性、心理等等的描写引出故事情节,通过人物语言和活动或者说具体事件来体现小说主题。
以上纯粹为一家之言,不足之处请各位老师和友友见谅。但我相信,无论对错,这样的讨论,一定是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
让我们回到故事本身。作者通过第三人称即以S帝的视角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小人物”的“壮举”。同时,又以第一人称“我”的旁观者身份,阐述了自己的感受和思考。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个梦想着“仗剑走天涯”的小人物,他的高光时刻,竟然是在地铁车厢里被逼无奈举着假枪的那一刻。这不仅很讽刺,更让人倍感现实的心酸和无奈。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前几年被大众广泛关注的“假枪真罪”事件。好在,在这个故事中,小人物在公共场所掏假枪的举动并没有受到特别的惩处,而是以教育和罚款了结。宽严并济,教育为主的处理方式,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社会F制在逐渐健全和进步。
文末,作者说:“所有人都在寻找生存的意义,有些人找到了,有些人却没有。”我们都是这场人生舞台的演员,有人轻而易举便能获得鲜花和掌声,有人穷尽一生的努力,也只能活在别人的光环里,亦或者干脆选择躺平、选择躲在阴晦无光的角落。但无论怎样的选择,人生终究是自己的,对自己负责,便是对法律和道德最基本的尊重与敬畏。
感谢 @写字的托尔 为我们带来的精彩故事,超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