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哥
首次使用,就从潮哥下手吧。
关于潮哥,首先呢,这篇文章既然是写她的,就用她喜欢的格式来开启吧。这丫写东西从来不喜欢按照正常格式,所以这文章就姑且随了她吧。
我潮哥,女,关于这名字,用脚趾甲都能想到为什么。她妈给她算命,算命的说生错了性别,但错了性别错不了性格,事实证明,算命的还真给算着了。性格直爽,讲义气,只要合她性格的人,你就是她的人了,霸气得能把你感化,当初哥们失恋的时候,喝多了,凌晨一把电话把她揪出来当了保姆,这货一句埋怨的话没说,矫情的跟她道了声“谢谢”,倒好,她“呸”了一声,说,少自作多情,姑奶奶怕你大半夜爆尸街头,下次失个恋再这么寻死觅活的你看我TM理不理你。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还有,这丫典型的双重人格,前一秒像个汉子,下一秒像个女~汉子(哈哈哈哈,不是我损你啊)感性起来妈都不认识,冷起来爸都不敢认。总是哪儿刺激哪儿跳,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不辞而别,独来独往像个浪子,这姑娘要不是长相还算温柔,估计汉子都得敬她三分。总之,追她的人都不够她干脆利落,说实话,我们要是重新再认识,初次见面小爷一定追你(认真脸)
当你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小爷已经在路上了。下面,是我所理解的你,汉子别哭。
实话说,你确实比太多人勇敢了,包括我。这次旅行我规划了三年,却总是因为这个那个给耽误了,你总是想到就去了,而且是在安排好所有的事情之后才出发,并不是不考虑后果,可能很多人说你任性,但我知道,并不是,你总是有很多自己的想法,对于一些临时想到的你总是三分钟热度,而对于你自己真正喜爱的,你总是绝口不提,或者,很少提及,然后,某一天,大家都不经意的时候,你就去完成了。大部分时间你很喜欢独处,喜欢文字,买很多书,但看得很慢,喜欢纸质的东西,但你字丑(一百个嘲笑脸)所以大部分以电子版为重,心里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堡,可能,没有人能住进去,那个是你的私人领域,你从来不喜欢别人去打探。你最喜欢的人叫大冰,最喜欢的歌是民谣,最喜欢的电影是《速度与激情》,即使我们都说保罗最帅,但你坚决认为范迪塞尔更帅一点。对于朋友,你总是随叫随到,对于家人,你总是能在尊重他们的基础上说服她们不反对你想做的事,这点真的厉害!对于恋人(你没有)活了二十多年,我是不是应该再次无情的嘲笑你(哈哈哈哈哈哈哈)。其实吧,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男人都配不上你,真的,你都比他们man了,要男朋友没用,遇到个比你man的就从了吧。
差不多了,讲太多怕你哭鼻子,我在开往昆明的火车上,谢谢你,是你带给我勇气开启这段旅程,无期限,不限目的。祝我在旅途上拐个美女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