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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从孕育人物形象入手

2020-01-11  本文已影响0人  我有一支烂笔头
小说创作从孕育人物形象入手

最近写作不太顺利,一直感觉心中有很多故事要讲出来,可真到下笔时却又无从入手。客观上是颈椎有点小问题,不得不停下来休息调理。主观是要写的故事人物还没有孕育成熟,因而也就一直搁笔。对于写作上瘾的人来说,搁笔偷懒是很难受的。都说DU瘾上来时人很难受,我没有体验过,因而也就无法形容,本人又不抽烟,那些大烟鬼们所谓的烟瘾的滋味也是不知道的。但酒瘾还是曾经有过的,以前喝酒有了酒瘾,那酒瘾上来时,直感觉喉咙眼里发痒,不喝上一杯真的还有点心急。曾有一段时间,喜欢吃肉,吃那个红烧肉,或者直接一块猪肘子二三斤吧,可以一个人一会儿全部吃掉,那样子有点像鸿门宴中的樊哙。说起能吃肉的樊哙,不由得想起《史记》中那段精彩的描写,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个影响秦汉历史的惊险场面: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哙拜谢,起,立而饮之。项王曰:“赐之彘肩!”则与一生彘肩。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项王曰:“壮士!能复饮乎?”樊哙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

项羽说:(这个人真是一位)壮士,赏赐给他一杯美酒!樊哙接酒,站起身来,一饮而尽。项羽又说:再赏给他一个猪后腿。樊哙将手里的盾牌放在地上,接住侍卫送来的猪后腿,放在肩上,拔出剑来一块一块切下肉来吃。项羽又说:壮士,还能喝吗?樊哙哈哈大笑道:臣死都不怕,一杯酒还不敢喝吗?

我在这里提起这段话,只是想起来当年吃那猪肘子的爽快,才想下来曾经吃肉上了瘾,三天不吃肉就急得慌。如今这写作上的瘾也和那吃肉喝酒一样豪爽洒脱。如今我只要一坐在电脑前,一个人静静地,可以将键盘敲得啪-.啪响,在我看来,那声音如同弹钢琴一样悦耳动听。但这一阵子我却偷了懒,搁笔这十多天,每天心里都会有一种负罪感,仿佛犯了错的小孩子不敢面对父母那样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灵魂。

但造成这种原因主要是心中没有将那要写的故事的人物孕育好,孕育成熟。

小说离不开故事,没有故事也就没有了精彩。但小说不是故事会,它的主要任务不是讲故事,而是通过讲故事来达到塑造人物的目的。没有人物作为牵引,那故事充其量只是一个素材,哪怕这个故事再好,只要不利于人物性格的塑造也不过是一种好的素材,也可以根据情节的需要而舍去。情节的发展都是由人来带动的。我们看有些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但人物形象却很鲜明,那这个小说无疑就是成功的。比如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穷人》就很代表性。我曾试着写过一个短篇小说《烛光晚餐》,就是没有过多的情节,但却把主人公娜娜的心理刻画出来了,有朋友看了说好象看到了这个人。其实这就够了,我的本意就是通过刻画娜娜这个形象,通过她精心打造的烛光晚餐最终泡汤了,来说明现在社会城市生活的现状,来说明现在的年轻人面临的生活压力。

细节展示形象。

上面说的那个吃肉的樊哙,也是通过吃肉喝酒那个细节,和简单的对话,将人物的性格展示出来了。

有人把文学称为人学,因为文学是反映人性的。所以,小说塑造人物的手段就是展示人性,对复杂的人性进行揭示。怎样才能揭示人性呢,就是要把人物放在复杂的社会背景里去,放在激烈的事件中去,让人物面对事件进行反应。这样看来,那所谓的情节不就是为塑造人物服务的吗?我们写人性要拿着放大镜,慢慢写,其实故事性不是主要的,写好人性和心理才是主要的。这一点,路遥在《早晨,从中午开始》那篇创作后记里有过同样论述。他说:

真正有功力的长篇小说不依赖情节取胜。惊心动魄的情节未必能写成惊心动魄的小说。作家最大的才智应是能够在日常细碎的生活中演绎出让人心灵振颤的巨大内容。而这种才智不仅要建立在对生活极其熟稔的基础上,还应建立在对这些生活深刻洞察和透彻理解的基础上。我一再说过,故事可以编,但生活不可以编;编选的故事再生动也很难动人,而生活的真情实感哪怕未成曲调也会使人心醉神迷。

这样说,并不是不重视情节。生活本身就是由各种“情节”组成的。长篇小说情节的择取应该是十分挑剔的。只有具备下面的条件才可以考虑,即:是否能起到像攀墙藤一样提起一根带起一片的作用。一个重大的情节(事件)就应该给作者造成一种契机,使其能够在其间对生活作广阔的描绘和深入的揭示,最后使读者对情节(故事)本身的兴趣远远没有对揭示的生活内容更具吸引力,这时候,情节(故事)才是真正重要的了,如果最后读者仅仅记住一个故事情节而没有更多的收获,那作品就会流于我们能常所说的肤浅。

路遥先生的这段论述,作为小说写作者的应当牢记在心,他道出了小说写作的秘诀:作家最大的才智应是能够在日常细碎的生活中演绎出让人心灵振颤的巨大内容。我的长篇小说《雷震惊天》,故事是发生在豫东平原。其情节虽然曲折动人,但无非也都是些生活琐事和男女间感青的恩怨和那爱恨情仇。我都是严格遵循路遥先生的那个写作秘诀,将细碎的生活细节演绎出让人心灵振颤的内容。和平年代,哪里会有那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即使是有惊天动地的大事,也就从小处着笔,一滴水里见阳光。翻开《红楼梦》其实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无非些贾宝玉作为一名公子哥,每天倚红偎翠,男女间的恩怨情恨,但却被作者曹氏写成千古绝唱。说民国有一女子,因喜欢上贾宝玉得了相思病,其父怪之,将其书夺而烧之,这个女孩子竟然大呼,还我宝玉,气绝身亡。那女孩子的做法尤其前年些的女粉丝迷恋刘德华一样固然不足取,但曹雪芹竟能将小说写成这样,不得不佩服其文学造诣之高,令人叹为观止。

总之,一部优秀的小说的写作,一定要围绕着人物用笔着墨,要以塑造人物作为取舍的标准。有人说,好作品都是聪明人花笨功夫打磨出来的。此话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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