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起源

2020-07-21  本文已影响0人  就爱傻笑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英国政治家哲学家。生于英国威尔特省一牧师家庭。早年就学于牛津大学,后做过贵族家庭教师,游历欧洲大陆。他的代表作——《利维坦》给后来的洛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该书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列为领袖人物必读名著之一,被列为政治书籍之首,在19世纪的欧洲,更是为各国元首所追捧,是王室教育的基础教材,也是国王日常必读书籍之一。

在西方政治哲学的社会契约论里,霍布斯的《利维坦》是当之无愧的开山之作。但是,《利维坦》的契约国家非常另类,它竟然不是正常人在正常想象中的民主国家,而是货真价实的集权国家。霍布斯的逻辑是:人人生而平等,所以应该建立集权国家,让集权政府主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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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会一样发懵,但是这样的逻辑确是经过霍布斯经过严密的几何推理得出来的。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他的逻辑。

在原始社会当中,每个人的能力,基本可以说是平等的。因为能力平等,欲求也是平等的。面对同一块肉,你也想吃,我也想吃,但它只够一个人吃,资源的稀缺造就了仇恨。

当然,人类最本源的欲望就是求生,换言之,就是在资源稀缺而危机四伏的世界里寻求自保之道。“他人即地狱”——别人多吃一口,你就少吃一口,反之亦然。你总想让自己多吃一点,让别人少吃一点,你心里也很清楚,每个人的想法都和你一样。你算计他们,他们也在算计着你。你想控制住所有人,只有这样,你才能高枕无忧,但每个人都怀着这个想法,也都清楚别人也都怀着这个想法。

如果你是真正的善男信女,只想明哲保身、与世无争地过好自己的小日子,那你一定就是最先受死的人。道理很简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你的存在本身就足以引起别人的猜忌——你的明哲保身是不是装出来的呢;你再怎么与世无争,还不是要分我们的肉吃;就算现在我可以放心你,但难保哪天你就受到敌对阵营的蛊惑,变成我的敌人;就算现在你不跟我抢,万一哪天大饥荒,你就会跟我抢了……

凡此种种,考虑得似乎也没错,深谋远虑一点总意味着安全一点。所以,哪怕仅仅出于自保的目的,最合理、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先发制人,也就是用武力或机诈来控制更多的人,直到再看不到有任何人可能伤害到自己。

这种战争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如果人人都生活在这种境况里,那么可想而知,谁也不会有心思努力发展生产。你的生产成果越多,别人就越想弄死你,掠夺你。

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想为所欲为,同时也害怕被别人为所欲为,整个社会充满战争和焦虑。这种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怎么办呢,要不大家商量一下,定一个共同遵守的规矩好了。但是,定规矩容易,守规矩可不容易。定完规矩之后,大家面面相觑,谁第一个守规矩呢?他怎么敢相信当自己守了规矩之后,别人也能一样守规矩呢?好像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还都在自然状态里,想杀自己就杀自己,这可太吃亏了。再说,定好规矩之后,谁来惩罚违规者呢,总不能人人都是法官兼刽子手吧?

如果想要摆脱困局,只有一个办法:大家选出一个人或一群人,赋予他或他们最高主权,把保护自己的权利完全交给这个主权者,社会契约就此达成。这份契约的特殊之处在于:主权者并不是立约的一方,而是除他之外的所有人订立契约,为了享受和平生活,为了摆脱自然状态,请他来做大家的主子。而这位主权者独自生活在自然状态里,可以为所欲为,不必对臣民负任何责任,他的命令就是所有人必须服从的法律。

这就是绝对的专制,绝对的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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