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悟传统文化《周易》(1)】
【觉悟传统文化《周易》(1)】
一、群经之首,大道之源
《周易》是中国本源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化的结晶,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是中华文明的源头活水,是中国古代杰出的哲学巨著,历经七千多年的历史至今经久不衰,奠定了中华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开创了东方文化的特色,对中国的文化产生不可取代的重要价值和巨大影响。
《易经》的思想智慧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的内容极其丰富,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无论孔孟之道,老庄学说,还是《孙子兵法》,抑或是《黄帝内经》,《神龙易学》,无不和《易经》有着密切的联系。
《黄帝内经》是元素论五行文化和阴阳文化结合的典范,解决了大易“医病”的问题。孔孟学派的《五行》是德性论五行文化与阴阳文化的交融,解决了大易“医人”的问题。一言以蔽之:大易医国、医人、医病。
《周易》研究被称为“易学”,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三易》在周朝不是随便可以见到的,孔子在得到周易之后爱不释手,《汉书·儒林传》记载:“孔子读易,纬编三绝,而为之传。”《易经》代代相传,释家林立,许多学者皓首穷经,考证训诂,留下了三千多部著作,蔚为大观。
《周易》历经数千年之沧桑,已成为汉族文化之根。易道讲究阴阳互应、刚柔相济,提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在五千年文明史上,汉民族之所以能够久历众劫而不覆,多逢畏难而不倾,独能遇衰而复振,不断地发展壮大,根源一脉传至今,与对易道精神的时代把握息息相关。
二、易学发展
中国早期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科学落后,先民对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等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当遭受意外的天灾人祸后,就萌发出借助于神意预知横祸或自己行为会带来何种后果的需求,以达到趋利避害。基于此,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了种种沟通人神的预测方法,其中最能体现神意的《周易》就是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当时《周易》只是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预测的需要,这种一直持续到春秋战国时期。
汉代,《周易》的性质有所变化,在保留原有占筮性质的同时得到了充分发展。易学家们克服了大衍法的种种局限,创立了比较完备的新筮法。焦延寿作《易林》创立焦氏筮法,其弟子京房更胜一筹,对筮法进行了彻底变革,创立纳甲法,因而在汉代筮法趋向完备。
另一方面,《周易》也有了新的功能,因为《周易》中包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尤其经过《易传》解释和发挥,其哲理化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周易》遂成为一部博大精深的哲学典籍。也正是这个原因,《周易》得到了汉代统治者的青睐,由原来卜筮之书,而成为官方安邦治国、修身养性的哲学之书,被称为五经之首,大道之源。《周易》思想渗透到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变成了统治者治国的理论根据。自此以后,《周易》包含了二重性,一方面在历代统治者加封之下,其理论指导作用日益显露和光大;另一方面,民间术士不断更新,完善筮法体系,至今《周易》二重性还是十分明显。
从易学发展史上看,先秦易学发展到老孔时代,形成了道家易、儒家易及术家易三支。其后秦始皇焚书,易以卜筮之书独存,然易学至此盛极而衰。三支易学的这一总趋势,到先秦以下乃由隐而显。透过淮南子,道家易的趋势明朗化;透过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儒门易的趋势明朗化;透过占断灾异之学,术数易的趋势明朗化。
三、易学思想
1.哲学思想
古代中国学者的哲学思考,通过对易经的研究得到启发,哲学思辩能力也多数是在对易经的分析阐解和不同意见的争鸣中得到训练和提高。老子将易经的思想精华融入《道德经》中,创造了一个以辩证思维为核心的哲学体系。他在经卦阴阳相抱三爻成卦的组合方式的基础上,构造了一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万物起源图式,揭示了事物内部所包含的种种势力的对立统一。“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相抱这一思想在易经还是一目了然的符号图,到了老子便有了种种具体的事物形象的分析。其间流传后世对中国哲学影响最大的命题莫过于“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矛盾对立的双方,必有一方为主,另一方为次。物极则反,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思想,在易经是通过爻辞,对爻象在卦体中的不同位置使用吉凶等结语加以反映的。而在老子这里,已经到了社会、政治、伦理等一切方面。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蔽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认为委曲总是由保全转化;屈枉总是向伸直转化;卑下总是向充盈转化;蔽旧总是向新奇转化。这种辩证思维方式,是老子观察世界的方法。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他运用这条物极则反原理,对世间万物进行着辩证概括。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处下,柔弱处上。他又用这一条法则,提出了一系列处理问题的具体办法,老子这些从易经中得到启发而形成的辩证思想谱写了中国哲学史上颇有特色的一页华章。
孔子深得易经之道了,最显著者有二:一是关于正名这一政治主张,二是关于举一反三类推思想。在易经的推论规则中,有一条是关于阴阳爻与阴阳位是否一致的“当位律”。这一条思维规律要求在自然递进推演时,每一爻的阴、阳性质必须与所在位置的阴阳属性进行对照,一般而言,凡阳爻居阳位,或阴爻居阴位即“当位”表示此爻所象符合(顺)事物发展规律,倘若阳爻居阴位,或阴爻居阳位,则不当位,即此爻不符合(逆)事物发展规律,孔子把这一条推演规律扩大到了社会政治领域,提出了“正名”学说。在他看来社会政治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位置关系,也应当如同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那样当位才能使一个国家秩序井然局面稳定,否则名不正、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不仅不能越位,而且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能产生不当位思想,孔子这一思想又被后人推广。
被考定成于战国中期的“周易大传”,是当时学者在总结前人认知易经的成果基础上,对易经卦爻符号体系及卦爻辞所作的一整套注释和阐解,其中既有老子、孔子这些哲学大家的思辩成果,也有更多古代优秀哲学家的思辩结晶,正是他们使易经这部古典在哲学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成为中国古代哲学的发源处。
先秦时期百家争鸣,所有学派或多或少都受到易经影响。之后的古代哲学发展每个重要时期,易经思想都充当着轴心角色。到了唐代,易经不仅受到学者重视,也得到了统治阶级如唐太宗的青睐,钦命孔子后裔孔颖达博采众长主编《周易正义》,推动了以易经研究为中心的哲学研究的开展,因此之后不少学者纷纷自注易经。
宋代哲学家如邵雍、周敦颐、张载、程颢、朱熹等人对易经都有很深的造诣,邵雍根据《易传》关于八卦形成的解译,构造了一个宇宙构造图式,创立了被称为“先天学”的理学象数学派;周敦颐根据“易传”和道家思想指出了一个简单而又系统的宇宙构成论《太极图说》;朱熹在《周易本义》中深入探讨,认为易经的核心是讲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统一,易只消阴阳二字括尽,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周易外传》中将哲学研究和易经研究更进一步,提出“实道而器虚”的命题,明确指出“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就是说,一般原理存于具体事物中,而不是具体事物依存于一般原理,矛盾双方相反相成、相互转化,杂因纯起,即杂以成纯,变合常全,奉常以处变,则相反而固会其通杂和纯变和常相反相成对立统一。在推理时即要推出情之所必至,也要推出势之所必反,即要存其通,即掌握一般的相通之理,又要存其变即因时、因地等不同条件而灵活推论。只有把握了这种相通之理,才能行于此而不碍于彼这易经所特有的思维方法,用以指导行为,必无往而不胜。
易经之于中国传统哲学的深远影响,以及它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地位、作用,是其他任何一部古典著作所不可及的,这可能就是其列为群经之首的根本原因。
2.法治思想
《周易》中有多处关于法律问题的论述,还有讼与噬嗑两卦专门讨论法律问题。
(1)君权神授思想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最集中体现,而这种体现,首先表现在立法权上。“君权神授”必然要求君主为立法的主体,人民没有立法权,也没有司法权,法律面前不平等,与之相应的是专制,“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正是这种意思的集中表达。《易传》的根本思想是专制,“法自君出”就成为题中应有之意,所以《易传》中反而没有对此加以论述。
(2)“刑罚清”与“刑罚中”
豫卦的下体是坤,上体是震。坤的性质为顺,震的性质为动。上下结合形成顺与动的特点,而顺是动的前提条件。自然界的日月星辰、昼夜交替、四时更替,都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先后出现的,这才保证了自然界的正常运转。人类社会是自然界的必然产物,法律的实施也要依此而行。这应该是自然法思想的最早表述,不过,近代自然法思想的出发点是强调一切权利来自于自然,《周易》强调“法权君出”,与人们所讲的自然法完全不同,而是从司法的角度,要求各级官员应仿效自然界的运行特点来执法。
(3)明罚敕法与明慎用刑
噬嗑“大象”:“先王以明罚敕法。”这是从立法的角度讲的,因为要实现“明罚清”与“明罚中”,前提是“明罚敕法”。也就是成文法或法律的公开化问题,把定罪与量刑以成文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公之于众,使天下民众清楚明白,知道其可为与不可为之事,尽可能不触犯法律。即使触犯法律,也因为有明文规定而定罪量刑适中,民心折服。以尽量避免执法者的主观随意性,显示法律的公正性。所以,“明罚敕法”的重点不在于罚,在敕不在法;在于育民教民,不在于制民刑民。与法家的思想根本不同。这是“为政以德”的延续,主张德教为先,先教后刑,德主刑辅。
(4)息讼思想
《周易》中专门有一卦——“讼”讲诉讼问题的,但卦义却不鼓励人们争讼,更不教人们如何取得诉讼的胜利。作为一个忠实诚信的人,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和委屈,也应保持内心平静,戒骄戒躁,能不诉讼就不诉讼。如果迫不得已非要诉诸法律时,也要保持冷静,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获吉。“终凶”,卦中指上九,上九有终极其讼之象,也就是说,把官司彻底打到底的意思,这种行为无论胜诉还是败诉,皆凶。在《周易》看来,无讼为最理想境界,虽有争讼出现,但经过调解而平息争讼也不错,不听劝解把诉讼进行到底最不好。“利见大人”,需由有德有威望的大人物听讼——即由德才兼备的法官断案,才能息讼。“不利涉大川”,大川是大险大难,这是说,当某人陷入争讼的旋涡时,不可涉险其它危险之事,因为此时的人心浮气躁,运时不佳,涉险其它,很容易出其它问题。“君子以做事谋始”,与“终凶”对应,从另一个角度告诫人们,与其争讼不止,不如一开始就谨慎从事,理顺各种关系,从根本上杜绝诉讼。
3.经济思想
(1)两仪与经济
周易在经济上的重大启示,是阴阳两仪的动静观念。依据阴阳两仪的动静观念,人类经济活动总源头太极的第一个创化,是从消费者的主观价值中找出稳定合理的客观价值,其后分别有私有及公共消费的后续创化。经济学认为,一切最终财货都直接或间接充当生活欲望的手段,凡能满足人类生活欲望的财货便是具有效用。个体的消费理论及资产选择理论,即建基于此。经由交换交易,再加上交易市场竞争性的提高,可衍生出合理稳定的客观价值之创化。客观价值不只可以适用于消费者与生产者等微观经济的测量分析,也能适用于一个国家宏观经济的测量分析,宏观经济的客观价值,通常只是微观经济的直接叠加。
由一个国家经济活动价值流汇集起来所得到的产业关联价量模型合理的两仪解析,还可印证周镰溪《太极图说护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的“太极动而生阳”。此外,根据厂商的活动、经济环境对厂商无言的弱约定、及厂商对员工有言的强约定,经由就业与投资市场致中和之力的解析,也能指出中和是中华文化的分析观念,不只可以包容均衡,亦可以包容“为道也屡迁”之各种动因。
(2)三才与经济
《周易·系辞上》:“六交之动,三极(即天、地、人三才)之道也。”世界受天地人三才之主宰,因而三才是有意志、有意识、有感情的。要主宰就必须有精神作为,因此三才亦有为精神性万事之本的涵义。
经济学假设人类的欲望是无穷的,所以每一位消费者追求主观直接效用的极大,就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消费支出预算的客观限制,是精神性的地。同理,社会集体消费追求社会福利的极大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消费支出预算的客观限制是精神性的地。每一位生产者追求客观利润的极大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生产技术限制是精神性的地。
若将消费活动的正面问题视作天位阳爻,社会集体消费的正面问题视作人位阳爻,生产活动的正面问题视作地位阳爻,然后联立起来,已十足展现出乾卦的卦象。若再将消费活动的对偶问题视作天位阴爻,社会集体消费的对偶问题视作人位阴爻,生产活动的对偶问题视作地位阴爻,然后联立起来,则十足展现出坤卦的卦象。八卦以乾坤象征天地,而定上下之位,这就是易经说卦的天地定位。
(3)五行与经济
《春秋繁露·五行对》论述,五行相生循环是一种生、长、养、收、藏的生产性循环。而由藏再到生,其实就是反其道之动。所以生产活动不与消费、投资活动合理连结,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经济活动因果循环。
四、易道广大
“易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又为新道家列为“三玄”之冠,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模式、价值取向等哲学品格。
汉武帝“独尊儒术”,《易经》被尊为六经之首。汉代被称为经学时代,“经学”高于一切学术。中国历代图书分类是:经、史、子、集四大类,经列于首。《周易》为“六经”之首,自然也就是群书之首,即中国的第一部典籍,影响极大。历代学术思想发展之契机亦多建基于“易经”,两汉经学自不待言,魏晋“新道家”谈玄,亦将其列为“三玄”之一。若无《易经》之启发,“北宋五子”的学问几乎不能成立。
《周易》不仅对中国哲学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各个学科发展都发生了作用。《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小序》中说:“又《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音员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正如国学大师、新儒家开山祖师熊十力所言“:中国一切学术思想,其根源都在《大易》,此是智慧的大宝藏。”
丁俊贵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