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因素下的自杀
每一个社会群体对自杀都有一种特殊的倾向,而这种倾向取决于社会原因。这是涂尔干在结束《自杀论》第一部分的论述后得出的结论,当他仔细考察了欧洲多地的统计数据,他把自杀分为利己主义自杀和利他主义自杀两大类,第一种自杀是由于部分或整体已瓦解的社会使人脱离了社会,个人的沮丧感来自没有目标的消沉;第二种自杀则是因为个人过分从属于社会,自杀源于强烈的带有希望的信念冲动。
利己主义的自杀
“如果可以把这种个人的自我在社会的自我面前过分显示自己并牺牲后者的情况称之为利己主义,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这种产生与过分个人主义的特殊类型自杀称之为利己主义的自杀。”
涂尔干首先探讨了被他划分为“利己主义”的自杀。人的烦恼、欲望、苦闷常常与过多的思考自己的人生价值联系在一起,而当社会高度一体化时,人的自我服从于社会的整体运转而较少表现出自主性,集体力量是遏制自杀的重要原因。涂尔干从宗教社会、家庭社会和政治社会来探讨这一类型的自杀,当集体力量被削弱、社会与个人间的纽带变得松弛,个人人格便置于集体人格之上,这导致人们更容易随意处置自己的生命。“如果社会是高度一体化的,那么它就会使个人依靠它,认为个人是为它服务的,因此不允许他们异想天开地处置他们自己。”如果社会变得松散,个人价值便会凌驾于其他价值之上,各人在追求自我成就和人生意义的过程中会容易受到环境轻微变化得影响而变得颓废消极,每个人需要找到更多的支点来使自己平衡,而这无疑是更有难度的。

宗教生活中的自杀
在欧洲的自杀分布图中,天主教国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比新教国家(普鲁士、萨克森、丹麦)的自杀数量少。而为了进一步明确天主教和新教对自杀倾向的影响,涂尔干在同一个社会里比较两种宗教,结果是无论哪个民族,新教教徒都比天主教教徒的自杀人数多四至五倍。究其原因,涂尔干认为与教义无关,因为天主教和新教都明确禁止自杀,而两者唯一的基本区别是新教比天主教允许更多的自由思考,天主教徒则不允许对教义进行任何思考和改变,新教徒比天主教徒更有文化自杀也更多。但为什么自由思考的空间越大,人的自杀倾向越明显?
“宗教社会的整体化越牢固,也就越是具有预防的功效。信条和宗教仪式的细节是次要的。主要的是信条和仪式可以维持一种具有足够强度的集体生活。因为新教教会不像其他教会那样稳定,所以对自杀不能起同样的节制作用。”
比较特殊的是犹太教徒,他们的文化程度高,自杀倾向却比天主教徒的还要低,涂尔干认为这是由于犹太教徒受到普遍敌意,因此他们必须异常团结且遵守严格纪律,而他们追求高等教育也是作为好胜心,“为了在斗争中更好地武装自己”,而不是为了对自己的宗教进行思考。
“宗教之所以使人避免自杀的欲望,不是因为宗教用某些特殊的理由劝告他重视自己的身体,而是因为宗教是一个社会,构成这个社会的是所有信徒所共有的、传统的、因而也是必须遵守的许多信仰和教规。这些集体的状态越多越牢固,宗教社会的整体化越牢固,也就越是具有预防的功效。”
婚姻生活中的自杀
如果宗教在具有社会功能时能预防自杀,那其他社会也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涂尔干从这个角度观察了家庭作为一个社会单元时对自杀的影响。
已婚比单身自杀的倾向低,这并不是因为婚姻生活使人幸福快乐,而是那些残疾人、患不治之症的人、太穷及犯罪的人更难进入婚姻,而这些人的死亡率、犯罪行为和自杀倾向必然更高。在对比未婚、已婚和已婚丧偶的三类人群中,丧偶的自杀倾向比已婚高,但仍然低于未婚人群,婚姻生活带给人对于自杀的免疫力在不同社会中有所区别,已婚者的主要免疫因素是家庭,家庭和宗教社会一样是防止自杀的强大因素,“家庭越大,即包括的成员越多,这种免疫力就越大。”
1886年法国人口调查显示,家庭人口数低于全国平均数的省出现最多自杀,而自杀人数较少的西部和南部,它们的家庭人口普遍较多,由此可见,家庭生活的重担并不会增加自杀率。涂尔干用家庭的凝聚力解释这种结果,一个家庭运转的方式随着人口数量的变化而变化,家庭中的人口越多则集体密度越大,便会拥有一种特殊的集体力量,这种力量爆发成成员之间的强大纽带,“成员之间的交往越是活跃和不间断,这个集合体就越是统一和牢固”,“正像家庭是一个避免自杀的强大因素一样,家庭的构成越牢固就越能避免自杀 ”。
政治社会中的自杀
宗教社会和家庭社会的规律在政治社会中也被证明是适用的,自杀在“年轻的、正在发展的、集中的”社会里很少见,而当社会开始动荡和分崩离析,自杀数量便开始增长,“在希腊,在罗马,旧的城邦组织一动摇,自杀就出现了,而自杀的发展标志着连续的几个没落阶段”。但从各项调查资料中也分析出随着危机的持续,自杀人数又呈现出明显减少的趋势,如“在本世纪,法国发生的所有革命在爆发时都减少了自杀的人数”。有人认为这种减少与老百姓应征入伍(部队在统计自杀数量上的困难)、危机时行政统计的瘫痪有关,但事实证明并不是如此。
“巨大的社会动荡和全民战争都会加强集体感情,激发派性和爱国主义、政治信仰和民族信仰,而且因为把各种活动集中到同一个目标而至少暂时造成比较牢固的社会一体化。我们已经确定其存在的有益影响不是归功于危机,而是归功于这种危机所引起的斗争。因为这种斗争迫使人们紧密团结起来对付共同的危险,所以个人便不大想到自己,而是更多地想到共同的事业。”

利他主义的自杀
利他主义的自杀和利己主义的自杀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后者由于个性太强而发生,前者则是由于个性太弱。有人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自杀,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我们对某些社会中的自杀行为很熟悉,比如衰老或生病的男子会自杀、妻子在丈夫去世时自杀、仆人在主人去世时自杀。在这些情况下,人自杀不是因为觉得自己有权力这样做,而是他“有自杀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这个义务将会受到周围人的侮辱或是惩罚,而这个义务是由社会造成的。
“既然我们把按个人的生活而生活并且只服从自己的自我感觉状态称之为利己主义,那么利他主义这个词恰好表示相反的状态:自我不属于自己,或者和自身以外的其他人融合在一起,或者他的行为的集中点在他自身之外,即在他是其组成部分的一个群体中。因此我们把某种极端利他主义所导致的自杀称之为利他主义的自杀。”
为更大的集体、社会、道德观念而自杀,即是涂尔干所说的利他主义自杀。在这个过程中,不留恋生命是种美德,个人主动牺牲自身利益,自杀虽然不是强制的但严格来说却是义务性的,无个性在利他主义自杀中达到最大限度。不仅原始社会存在这类自杀,在开化的现代文明社会也同样存在利他主义自杀,比如某些宗教中有殉教行为,以及社会中的特殊阶层—军队,军人没有自己的行为准则,部队把个人紧紧包围起来,形成利他主义的绝佳土壤。

秩序混乱导致的自杀
经济危机对自杀率有重要影响,但是生活的贫困并没有使自杀人数明显上升,比如资料显示爱尔兰的农民过着艰难生活,但很少有人自杀;而当生活变得比较富裕时,自杀人数也并没有明显下降,甚至在百废俱兴时,自杀人数还出现显著增加,例如法国在1878年举办万国博览会后,其自杀人数超过了股票暴跌的1882年。
“工业危机或金融危机之所以使自杀人数增加,并非由于这些危机使人贫困,因为繁荣的机遇也产生同样的结果;而是由于这些危机打乱了集体秩序。对平衡的任何破坏,哪怕由此而导致更大的富裕和生活的普遍提高,也会引起自杀。每当社会机体发生重大的调整时,不管是由于迅速的发展还是由于意外的灾难,人都容易自杀。”

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平衡
在社会具有强大凝聚力时,能非常有效降低利己主义自杀,而一旦凝聚力过强,又会增加利他主义自杀。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被满足后,个体总会被欲望驱使,当不满足感达到了一定限度便会产生厌倦和沮丧,无节制成为烦恼的来源,过多的思考指向忧郁,但这种情况在社会与个人间的纽带增强时得到遏制,人的社会属性增强必然会使人减少对自身的思考,个体性降低。
自杀率的变化不仅能反映个体状况,还能提供很多与社会凝聚力有关的信息,它是一个稳定度指标,告诉我们何时该增强社会与个人间的联结,这个纽带的紧致或松弛必然会影响社会发展。当群体力量涣散时,个人主义严重扩张,自杀率便成为“社会失范”的参考数据,提醒管理者们采取措施、增强社会与个人的粘合度。涂尔干同时也提醒,不同的自杀类型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会单独作用,它们互相结合形成混合模式,因此事实情况往往复杂,我们的分析观察要更加严谨仔细,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