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喜欢合唱
普希金说:过去的都会变成美好的回忆。我要说:不然,不然,大不然。
比如,三十年前,自己曾经喜欢合唱,不仅以彼为乐还以彼为荣。三十年后的如今,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去参加这样的活动了,回想起当年的自己,则犹如观看电视屏幕里载歌载舞的曹县青年。
那么当时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合唱的呢?
那时刚参加工作,从我个人来说,自己当时的认知水平远不及现在的大学毕业生。那个年代连电话都是稀罕物,安一部电话得四千多块钱,而我的工资一个月也才五十多块钱。那时电脑还很遥远,更别说互联网了。技术落后必然带来信息闭塞,由于学习渠道受限,人的进步成长也都仍是沿袭传统的轨道和速度。可以说那时的我就是个没钱也没脑子的傻乎乎。
不仅如此,由于距离家远,下班后无处可去无事可干,常常陷入绵长的无聊和巨大的孤寂之中。单位里有人组织这样的集体活动,真是瞌睡遇到枕头求之不得啊。不只是业余时间有了着落,更重要的是让自己不再孤单了,是的,那么多人被统一指挥着完成一件事还让自己有一种归宿感。
我是听生产队的广播长大的,那个年代的每一首歌曲的旋律都通过广播灌进了我的脑海,不仅熟悉还会哼唱,而且还发自内心的喜欢那些歌。这些歌平时都是自己独自小声哼唱,当十几人变换声部合唱的时候效果完全不一样了,那么有感染力,每次排练都把自己的汗毛感染得竖立起来了,内心体验到一种无比崇敬和神圣的感受。这感受太奇妙了,感到自己被这美妙的合唱声淹没了融化了。
当时充担任合唱指挥的年长的音乐老师告诉我们:县里有个合唱团,如果有这方面的兴趣可以去报名参团。自己当时就有一种神往的冲动。可是后来一动都不曾动过。为什么呢?因为活动一结束,就找不到动的理由了,就像参加合唱比赛时脸上的妆,一唱完马上揩了个干干净净。
第二年,又在那个节庆日子之前,单位又要组织合唱了,仍然是上面委派的任务。明显的,大家都没劲了。但因为是任务,大家还是硬着头皮完成了。任务完成之后,对合唱的兴趣也消磨殆尽了。
后来,发现维也纳童声合唱团的合唱特别好听,是的,天籁之音,尤其是那些宗教音乐,不是让汗毛竖起来,而是让每根汗毛都安安静静的进入了梦乡。大概这就是高下之别吧。
再后来,发现教室里不经任何训练的即兴而起的男女学生的合唱也很好听。合唱,恰如同一个方向的空气形成的风,唱诗班的合唱似风吟,黑鸭子合唱如清风,黄河大合唱是风吼。合唱,能够切入自然,才有味。
哦,音乐本就来自大自然,与其听合唱,不如听风语。
再后来,就完全听不进去人为的音乐声了。再后来,只愿感受大自然的声音了,虽然自己的智商情商各种商并不能懂其中之一。
于是就去寻找大自然的翻译。古往今来,大自然的翻译真是多啊。庄子是,陶渊明是,李白是,王维也是;李汉荣是,王开岭是,韩少功是;法布尔是,刘易斯·托马斯是,戴维·乔治·哈斯凯尔是……
谁最懂大自然呢?谁解读得最精妙又心无旁骛的身体力行呢?庄子,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