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

2017-09-07  本文已影响0人  日长飞絮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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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一产妇,带着足月待产的孩子,在医院的五楼跳楼身亡。
这个世界,总是不止一次的提醒着我们,出生和死亡之痛。那位产妇待产的数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无可想象。
关于案件的细节,网友、医院、家属们还在争论着。声音喧嚣,可是对于那位产妇和她的孩子来说,跳下去的那一刻,这世界终于安静了。
顺产还是剖腹产?手术费是多少?无休止的疼痛?那些吵吵闹闹的声音,终于安静了。
她不爱她的孩子吗?当然爱,可是,要有多绝望才令她选择死亡?
我没有生过孩子,没有体会过那种死去活来的痛,可是对于大多数女孩来说,这是必经之路。
就像某个必然降临的节日。
此时此刻,我不想去争论究竟谁有权决定剖腹产,也不想去讨论是否顺产好,不想去考虑那个未出世的孩子,也不想去责怪医生或者家人,我只想深深地怜惜那个可怜的女孩子。
该有多绝望呢?仿佛全世界都只在意那个未出生的孩子好不好,他还未出生就获得了所有人的爱,一切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他,为了他的聪明健康成长。
可是那个母亲呢?
有谁在意她疼不疼?在意她能不能忍受?在意她是不是难过的想要去死?
你还记得吗?你站在众人面前,为她戴上戒指,许诺爱她一生。
也许吧,从事实出发,医院也有错,可是,这个姑娘不是在手术台上意外身亡啊?也不是因为医疗事故而死亡啊?
她是自杀的。
如果没有情绪的累积,如果家人一直站在身后,如果只是医院的错,轮得到她用跳楼这样惨烈的方式来对抗吗?轮的到她用生命去证明吗?
身为家人的你们,应该站在她的前面,把医院闹得天翻地覆也可以剖腹产。
可是,你们没有对吗?
你们没有站在她的一面。
我在新闻上看到那份委托书,只觉得浑身发冷,只觉得每一个字都异常沉重。夫妻呢?天然的另一半不是吗?他不是应该天然的是最爱你的一个吗?
可是,事实证明,这张靠法律认定的结婚证,有时候真的只是说不明道不清的利益牵绊。
事实,终有查清楚的时刻,可是,那个带着绝望跳楼的姑娘是再也回不来了。
是要强调多少遍,人们才会明白,我们的婚姻是因为爱啊。不必非要用孩子来联系的,不必非要印章来证明的,不必非要用金钱来衡量的,爱啊。
当然,整个事件都还没有定论,我们无法知道医院、家属究竟在其中是何作为,但此时此刻,我只是心疼那个姑娘所托非人。
那个本该照顾好她的爱人没有支持她走到最后。
医院,永远是一个出生和死亡并存的地方,它见证着所有的人间悲欢离合,也检验着所有的承诺和宣言。
在这件事情里,我更相信我们的医生,更相信他们的力量不足以令一个未来的母亲走向死亡。
他们哪里有那么强大呢?你不同意,我还可以换一家医院。
可是,家人却不能。
我始终认为,杀死她的不是疼痛,而是无助。
那种无可求援的痛苦,比任何生理上的煎熬更令人绝望。
其实,我不敢想象,将来有一天,自己的身体是无法做主的,自己所爱的另一半更爱那个他素未谋面的孩子,尽管我也一样爱着那个孩子。把自己的生命和心灵交付给结婚证上的另一个人,让他像另一个自己一样,有权主宰自己的人生。要有多信任才能做出这个决定呢?
总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
从前只是觉得语言很美,但是此刻,我才发现,这是一个多么奢侈的希望。
或许,它应该改成:愿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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