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一级建造师

2021一级建造师 《法规》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021-01-09  本文已影响0人  努力的中年名叫二狗

一、2014至2019年真题干货罗列

1.考点1:物权的特征

2.考点2:所有权常识

①占有权是可以分离的,比如货运合同中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财产享有占有权。

②所有权是使用权的基础,使用权是独立权能。

③收益权通常和使用权联系在一起,但收益权也是独立权能。所有人不行使使用权,也可享有收益权。

④处分权是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的核心。
3.考点3:辨别担保物权

4.考点4:土地所有权权属问题

①城市市区的国家所有。

②城市郊区和农村土地,除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归农民集体所有。
注:这句话只说前半句不对。

③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农民集体所有。

5.考点5: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流转和续期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登记才生效。这和后面不动产物权属于重复内容,整个不动产物权都是不登记不生效,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物权。

①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赠与等,总之很自由。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么大的财产转让,当然应当是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③转让建设的使用权,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等要一并处分,否则就闹笑话了。

④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你买的房子,使用期届满的,自动续期。
6.考点6:辨别地役权及地役权的说法

①应当书面订立合同,合同里要有解决争议的方法。

②地役权的效力,和不动产物权不一样,虽然按说它也属于不动产物权,理解成不动产物权的特例。所有不动产物权都是登记时生效,但是地役权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它是按合同来,合同生效它就生效,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①土地上已经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②自己给自己土地办了地役权,当自己转让土地时,地役权跟着转让,即受让人同时拥有地役权。对方转让土地了,你签的地役权合同对受让人也有约束力。

请注意:在地役权里,要清楚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概念区别,需要用别人的土地给自己的土地带来便利,自己的是需、别人的是供。

7.考点7:不动产物权的说法

①不动产物权应当登记,登记才生效不登记不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下面的②。

②属于国家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比如长江黄河,不登记也是国家的。

③不动产物权比如房屋买卖,合同和物权效力不是一个概念。这也是第一节所学的法的冲突问题,甲卖房给乙,签了合同但未登记到乙名下,甲反悔又卖给丙。这时甲只是违法了合同法,按合同违约处理,房子的产权根据物权法,乙没有办理登记就还属于甲所有。为什么?因为这就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对物权来讲,物权法是特别法,合同法是一般法。

④和动产物权混在一起考。动产物权是交付时生效,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不登记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考点8:物权的保护

①物权受到侵害的,可以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解决。民事纠纷的特点。

②物权发生什么问题,就请求解决什么问题。物权归属争议,就请求确权而不是归还原物之类的;妨害物权,就请求停止妨害,以此类推。

③但是当侵害物权,已经造成权利人损害了,可以请求损害补偿,也可以请求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二、真题以外建议掌握内容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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