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瑞幸咖啡”的呻吟
瑞波友李 2018-05-16
昨天的朋友圈被一则署名“瑞星咖啡”的文章《给行业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让更多的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刷屏。
不少人的转发还有评论,说不上什么滋味。我分明听到了“央求”、“呻吟”。
作者声明:我非常不喜欢“星巴克”的某些做法,但仍有几句话说。
文中主要观点有两个:
第一:星巴克与很多物业签订合同的时候存在排他条款;
第二:星巴克对我们的供应商伙伴频繁施压要求站队。
熟悉五力模型的朋友们都了解,供应方的能力是影响竞争态势的重要因素之一。供应方的影响力在于本身的集中度和竞争能力。
商业地产需要把更能吸引最终顾客的商家招商进入自己的地盘儿,排队求着“第一品牌”入住的同时拼命压榨“第N品牌”就是商业地产物业的生存之道。
至于原材辅料的供应商只会为了自身的利益,选择合作伙伴,一边不得不接受“客大欺店”的顾客,一边也扮演着“店大欺客”的角色。
“瑞幸”的窘境究其原因不外乎:商业地产物业与原材辅料的供应商本身的集中度低,竞争力不足的必然结果。关键是作为“进入者”你凭什么选择“星巴克”当竞争对手啊?“瑞幸”们的噩梦只能靠不断创新提高顾客价值和自己的品牌建设来终止。
给中国消费者更多的选择
这句话在题目中出现一次,之后仅在结尾出现一次,不禁让我为“瑞幸”捏了一把汗,洋洋洒洒的控诉、引经据典的指责占据了85%以上的篇幅,在题目中分量更重的消费者部分却被寥寥几笔带过,到底意味着什么?
中国消费者当然需要更多选择,但不代表更多相同的选择。“瑞幸”咖啡能够给顾客怎样不一样的选择?
这个选择是顾客多么愿意接受?
即便地处偏远,顾客不吝远足前往;即使价格小贵,顾客欣然买单;即使“她”在灯火阑珊处,我愿频繁回首。
某种意义上讲:品牌竞争的极致就是垄断。
占据顾客心智中最有力的地位;从上游供应商处取得最优品质、价格的原料、强力影响渠道挤压竞争对手的生存空间、以优质的顾客服务保持良好的顾客关系。
“瑞幸”的呼吁充满无力感。关于不正当竞争如果有证据,当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至于供应商的态度恐怕要接受这样的无奈,如此愤怒只能说明:“油脂子发白,短炼”!
面对“丛林法则”下的竞争,这样的呻吟既无法为自己减轻痛苦也很难从顾客层面取得同情,毕竟顾客不是剧场里的悲剧的观众。至于求助于市场监管者,千万不要希望太高。
没有企业不需要公平竞争的机会,难道让对手给一个出路也称得上“公平”?瑞波的观点:品牌的力量正是挤压竞争对手生存空间。 至于挤压竞争对手的手段,法律不禁止即可行。
某媒体报道:瑞幸咖啡主要是通过补贴的方式加强性价比,和就近原则赚取咖啡入门级的消费人群,现在打出“对标星巴克”的口号,在公开信声明与星巴克采用同样的供应商,明显是进行市场卡位,属于借势营销。
大家大可不必在意,不过是常常营销活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