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四点零八分的爱情
01
“我要对面那个男人,在四点零八分之后爱上我。”
我第一次坐凌晨的地铁时,就撞上了对面那个男人。他胡子拉碴,戴着个黑框眼镜,面相有些显老,但眼神有一种迷人的深邃。头发微卷,更增添了他忧郁的气质。我想如果他在街头抱着吉他唱歌,他一定是个情歌王子。
现在是北京时间三点整,他的胡子已经刮干净,我似乎还闻到了剃须膏残留的香味。
莱城是个不夜城。凌晨出没搭乘地铁的人虽然不至于拥堵,但也不是寥寥无几。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觉得我们这群凌晨出没的人就像城市的一块黑乎乎的抹布,白天羞于见人,只能趁着夜的黑行走。
但有时候,夜,也亮如白昼。
他在亮如白昼的地铁站里再次出现,然后搭乘七号线。车门即将关闭的一瞬间,我突然脑子一热,跟了上去。我看了一眼终点,是兴明站。一个我没听说过的站点。我知道莱城很大,自以为一号线就能串起城市的所有。但那一刻,我才知道莱城并不是我三点一线的狭窄生活。我冲上去的候差点撞到扶手,有些狼狈,我的余光感受到他的好奇,但我尽量不去看他,故作镇定地整理自己。
这不是我第一次想要一个男人爱上我。
那年初夏来得出奇的早,那时候莱城还是没有像现在这么繁华。我在莱城的街头遇到了阿庆,他是我小时候的邻居男孩。那时候他胖乎乎的,脸蛋上总是通红一片。后来他家搬到了城里,我依然在那个小村落里。没想到,这时他已经长成了一个清瘦的男生,喉结很突出,带着点男人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我对男人的喉结很感兴趣。
我们在网吧门口聊了很久,下午三四点的阳光火辣辣的,能给人晒蔫儿了。可奇怪的是,那时候我们并没有觉得阳光有多刺眼,反而觉得十分温暖,就像小时候天冷时他给我烤的小红薯。阿庆热汗涔涔,鼻尖上冒起一些晶莹的水珠。我们谁都没想起卖一瓶汽水来喝,或者要一根雪糕来啃。以至于之后回忆起来,我总觉得和阿庆的爱情只是充满热汗淋漓的黏糊,却缺少橘子汽水的味道。
我们站在太阳底下聊到嘴唇起皮,他才说:“对了,你有QQ号吗?我加你一下,以后方便联系。”看到我傻乎乎的眼神,阿庆已经明白了我其实连QQ是什么都不知道。于是他拉着我闯进了网吧,我没想到他竟然如此大胆。我没有多少紧张,心却是实实在在地砰砰直跳。几次想要回应他的手,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十指相扣。但他却愣愣地看着我,说:“你干嘛?”
或许,他只是一个不经意地拉扯而已。不过我却跟自己较劲,心想:“我一定要让这个男人爱上我。”
02
眼前这个头发微卷的男人,我跟踪他已经很多天。他大概差不多每个周五的凌晨搭乘地铁。有时是二号线,有时是五号线。而今天则换成了七号线。这真是个神秘的男人。我喜欢秘密,喜欢那些不为人所知的事情。它们仿佛藏在暗夜里,但我像一头猎犬一样,鼻子特别灵敏。我相信自己总能找到它们。
我觉得这个男人,充满秘密。他飞速地操作手机,仿佛要和整个世界说早安,就像阿庆会和很多女生头像的人说爱你一样。
我凑了过去,偷偷一看,果然,他微信上正在热聊的前几位都是成熟女人的模样。我突然间有些兴味索然,男人的品味都是这般恶俗吗?我不自觉地朝着自己身体看去,这么多年了,我这颗青梅是否已经成熟?
这是阿庆说的。那时候,我们几乎每周六早上9点都准时用QQ聊天。我假装像期待一个盛大节日一样,期待每周六的到来。因为那时候的高中,宿舍里已经有许多人偷偷地谈恋爱。有的是铁证如山的,有的是捕风捉影的。而我是被晾在一边的。不知道为何我莫名地失落,像一个被遗弃的孩子,那种青涩的青春感也一同被遗弃了。
阿庆是我的救命稻草,在他抓住我手的一瞬间,就点燃了我的渴望。可是我说不上爱他,顶多是喜欢,但我却不愿意给这种喜欢多一点意义。我根本不知道爱的意义何在,我只是渴望爱。
哪怕是在网络上的。
在网络上,他说他们宿舍六个人。
在网络上,他说他们宿舍六个人已经有五个不是处男了。
在网络上,他说他们宿舍六个人只有他还是个雏儿。
我问他,什么是“雏儿”。
他发来一个冒汗的表情,然后说:“你知道《摽有梅》这首诗吗?”
我语文没学好,只好说:“不知道。”
于是,他发来一段文绉绉的词:“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然后说:“你就像这七成熟的梅子啊,让人看着酸溜溜的。秋梅,我喜欢你。”
这句话我听明白了,我暗自欣喜,我没做什么,这个有着青涩喉结的男人就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成功了。”我心想,颇为得意。
“我答应你,做你女朋友。”但我回答他说。
对于眼前这个男人,我相信自己会一如既往地成功。记下他的微信头像之后,我用“摇一摇”,摇到了他的号,我确信就是他。于是很爽快地添加他为好友,他也很爽快地通过了。
就像当年我爽快地答应阿庆做他女朋友那样。
他的昵称叫“卷发大叔”,我竟然扑哧一笑。
可是,我现在很是疑惑,这是为什么呀?为什么我们的“请求”如此轻而易举地被通过?一点爱情的阻碍都没有,一点波澜都没有,直达海洋的中心,直面汹涌的海浪。
03
在卷发大叔还疑惑陌生昵称是谁的时候,我直接主动地说出缘由:“嗨,陌生人,你好。我刚被噩梦惊醒,想找个人说说话,压压惊。我用摇一摇摇到了你,这也是一种缘分。你能陪我吗?”
卷发笑了,笑得很浅,但脸上还是隐隐地现出淡淡的酒窝影子。这酒窝就像石子投入我的心湖时漾起的层层涟漪。
他回复说:“是什么样的噩梦?我也受到了惊吓,竟然让两个不相识的人有了相遇。”
“他在故作镇静。”我心想。
“你真幽默,这只是巧合。”但我却说。
他接下来应该会说:“无巧不成书。”他果然如此,一字不差。但又补了一句:“你做了什么噩梦?”
这话问得我有些突然,因为我还没有编好噩梦的内容。只得临时凑数,抓起我曾经无数次做过的一个梦。那是在和阿庆分手之后。分手的原因很简单,他说我不够成熟,没有韵味。我那时候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成熟”,这似乎是一个遥不可及的陌生人,她行走在大街上,烫着大波浪,走起路来很袅娜。
那个梦很奇怪,我梦见自己在漆黑的荒野上迷路了,慌乱地到处乱窜。脚下踩着软绵绵的野草,踩过的地方都弥散出久违的青涩草香,草香像响尾蛇一样追逐着我。我更加不得不匆忙起步,急急地奔向远处隐约的光。我口干舌燥,但夜里一丝露水都没有,我咽下令人生疼的口水,以为需要很久才走到那儿,却发现这段距离出奇短,仿佛只有一步之遥。然而谁也没想到,这隐约的光只是一个漆黑的隧道,时不时有火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我被惊吓得魂飞魄散。
“梦见火车飞驰,是什么意思呢?”我问他。
他沉思了很久,很有意味地环视了一下地铁车厢,他联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不正是在一辆类似火车的铁皮物体上吗?
他说:“大概是因为压力大,要不然你也不会现在醒来。”
我嗤之以鼻,根本不是什么压力大。这个梦反反复复出现,直到阿庆在我的记忆中日渐模糊才渐渐平息。我一度认为这不是梦,这是真实的带有象征的反馈。那天我已答应阿庆,跟他傍晚去走走河西的那条铁路。我记得阿庆在QQ上这样说:“那里的夕阳美得像火烧一样,我带你去看看吧。”
夕阳果然很美,太阳燃烧着最后的激情,余晖落在阿庆的脸庞上,仿佛镀了一层金光,他留着跟陈浩南一样的长发。我们俩一人一边站在铁轨上,手牵手踩着枕木走向前方,然后在火车来临前跳下铁轨。呼啸而过的风很急很用力地拉扯着我,而阿庆就顺势把我抱住。那一刻,我并没有觉得脑子一片空白。我真不明白自己,这种接近于无限冷漠的冷静,究竟是因为我期待已久,还是因为我不爱他。
火车呼啸而过,和梦里的如出一辙,就像冰块无论变成雪糕,还是甜筒,都是让人不寒而栗的。
04
其实,我自知有负阿庆。他只是如同一只处在青春期的野兽,想细嗅我身上的气息,想抚摸我的身体,用他的话说,是“想拥有我”。我知道自己并不属于他,他也不会属于我。但我却假装很奇怪地用QQ告诉他,他一直有我,我只会属于他,从未离开过。我很清楚这些话根本无法抚慰一个少男的灵魂,他会在某个时刻突然爆发,然后像黑豹一样蚕食我的身体。我感到恐惧,同时又感到渴望。
我觉得自己很乏味,但又往往故作深沉,仿佛是一个引路者,却常常在阿庆面前败下阵来。他像一个无畏的男人一样生猛,而我却胆小如鼠,不敢迎接他那灼人的话语,因为我知道这些话语后面是一双灼热的眼神。
我渴望得到爱,但却不想去爱任何人。
为了安抚这双眼神,我在临分手前,给阿庆讲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这个秘密我将在和卷毛闲聊梦境之后的五分钟内告诉他。那是发生在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天晚上,我半夜去漆黑的角落起夜时,突然看到有一男一女的人影在更黑处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就像阿庆抱着我时的喘息声。我惊叫起来,那对男女来不及穿好衣服,就被闻声而来的大人逮住了。男人低下羞愧的头,女人的头更低。我大失所望,他们刚才明明很欢愉,那么渴望对方。
我在QQ上问阿庆:“你觉得那个女人的头为什么低得那么低?好像全然是她的错。”
阿庆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我们分手吧。你根本不是一个女人。”
我好像一时抓不住重点,定定地看着“你根本不是一个女人”这几个字,仿佛不明白它们的意思,全然不顾“分手”的事实。当我想问“不是一个女人”是什么意思时,我已经被他删除了“好友”,如同判了死刑。
我曾无数次站在镜子前端详自己的身体,肌肤洁白、线条优美、富有弹性,我不是女人?到底哪一点不是呢?我突然感到莫名的忧伤,就像当年那个女人,低着低低的头,掩面而泣。这种忧伤如海水一般,一波一波地朝我撞击过来,我的身体里只剩下回响。
我用同样的问题问卷毛:“你觉得那个女人为什么低那么低的头?好像这一切全然是她的错。”
卷毛在字斟句酌:“我觉得这个女人,错就错在她爱上了一个懦弱的男人。”
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仿佛蕴含着一个姿态:他并非一个懦弱的男人,而是一个负责的男人。我差点被这句话感动了,但他不知道的是,这个男人其实一点都不懦弱。因为后来,他和他老婆离婚了,搬去和那个女人住在一起。那个男人的姿态很坚决,很勇敢,好像高渐离一样,壮士一去兮不复返。那时候,我拉着我妈的手站在村口看着他离去。
我小声说:“妈,爸这是去哪儿?”
或许是我的问题不合时宜,许多人都皱起眉看我,摇着头讥笑地走开了。这让我妈感到下不来台,十分尴尬。她用尽力气赏了我一巴掌,然后用我爸能听到的音量喊道:“滚!”以至于我一直以为这句话是对着我爸说的,而不是我。
05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和卷毛的面对面网聊,竟然很愉快。我们从懦弱的男人,一直聊到了杨贵妃的身材。他说:“唐玄宗为什么从此君王不早朝?大概因为杨贵妃身材很好,微胖。男人都喜欢微胖的女人。”
“阿庆也这么说。”我心想。
“可是我骨瘦如柴。”我说,好像一个抱怨自己不能满足情人欲望的老阿姐。我竟然在嫌弃自己?在阿庆说我不是女人后我很长时间内,我完全破罐子破摔,走路穿着拖鞋大大咧咧,把一头的长发剪得很短,裙子全部换成了衬衫和牛仔裤,风风火火地在大学校园里我行我素。
我把自己变得越来越爷们儿,瓶盖自己拧开,水壶也能一手提三个上五楼宿舍而不喘气。我一度以为自己肌肉发达,开始长出胡须,像一个成熟男人那样隔三差五地剃须呢。因为我迷恋剃须膏的味道,那是阿庆的味道。
不过,女生宿舍的中心永远在讨论男生。很多人夜宿不归,不是因为去网吧通宵看电影,而是和男生去网吧通宵看电影。我曾跟着闺蜜阿艺同她的男朋友去学校附近的网吧上网。刚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浓重的汗臭味和烟味,真令人作呕。我不明白为什么才隔几年,当年阿庆第一次拉着我的手闯入网吧时的那种橘子汽水的味道就烟消云散,变得乌烟瘴气。
可阿艺和她男朋友却兴致勃勃,很快就环抱在一起,真的在看电影。
她男朋友点烟的时候,我的QQ响了,是阿庆曾经用的过一个头像,我一惊,以为是他,结果却是另外一个人。那人很直接,几乎没有铺垫,说:“我观察你很久,我有个问题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穿裙子?”
“关你屁事。”我心想。
可是我却说:“可能是我骨瘦如柴,撑不起裙子吧。”
他发来一个哈哈大笑的表情,然后说:“你错了。你撑得起,而且我觉得你穿起裙子,留起长发,一定很美。”
随后他发过来一张我的照片,那时我正站在操场的铁围栏前低头莞尔。可这张照片是修改过的。我的齐耳短发变成了披肩长发,还带着一点点微卷,牛仔裤也变成了褐红色的长裙,配上莞尔的一笑,照片里的这个女人就显得十分妩媚。我惊呆了,确实很美。
“你……你怎么会有我的照片?你是谁?”我问。我并没有觉得可怕,相反我暗自庆幸,因为我瞬间明白了这人一定喜欢我。
他很怕我误解,立即解释:“对不起,这是我偷拍的。我观察你很久了,我觉得你很美。我喜欢你。如果你想知道我是谁,你明天下午四点下课后,到学校后门的梧桐树下来找我。我拿着一瓶汽水。”
如果他说他拿着一束玫瑰花,大概我就不会应约前往了。可是汽水的味道突然间我的舌根漾起,灌满整个口腔。
我想,我得去见见这个人。
06
卷毛开始下手了,他对我的“骨瘦如柴”先是表示不相信,然后用拙劣地套路问我敢不敢拍张自拍给他。
“男人其实很幼稚。”我心想。
“我给你发张照片吧。”我诚恳地回答,把那张我珍藏很久的铁围栏前莞尔一笑的修改图给他发了过去。
他很快回复了一个色眯眯的表情,说:“这骨瘦如柴真让人爱到骨子里。”还附赠了一张他的自拍照。看着他为了寻找最佳角度而不断调整位置时傻乎乎的样子,我忍不住噗嗤一笑,眼中带起泪花。卷毛奇怪地看我一眼,就按下了自拍键。此时已是北京时间四点。
我心头一紧,才发现卷毛的眼睛竟然和那个下午我要去碰面的男人的眼睛一样,弯弯地往下掉。果然,我喜欢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类男人。换来换去,虽然一个不如一个,但眼睛的样子出奇地一致。因为他们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我准时走向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一个男生从树后走出来,手里揣着汽水,橘子汽水。原来是他,我们班的一个默默无闻的男生,叫方达。这种男生从小到大我都遇到很多,包括我爸,在事情没有败露之前,他一样闷不吭声。这样的人,害羞、无言但心思缜密。沉默给了他们很好的保护色,让他们能够冷眼旁观。但他们在你生活中没有任何色彩可言。
我接过他的汽水之后,我们就一同去逛街了。方达好像为了验证他的观察可信度很高似的,把我从一家衣服店带到另一家衣服店,不断地试着裙子。点名只要红色的长裙。最后我们在一家小店里找到了他想象中的裙子。我从更衣室里出来的一瞬间,方达噌地站了起来,满脸绯红。他悄悄靠近我,在我的耳边说:“你看上去果然很美。”
我对他的话毫无反应,反倒是他的鼻息吹得我的耳朵痒痒的,他的气息很浓重。那一瞬间我想起了阿庆,突然悲从中来。当年在火车路旁的那片草地里,阿庆也是这样鼻息浓重,对我说,秋梅你真美,还说,秋梅,我想拥有你。可我拒绝了,那时候,那个低着头掩面哭泣的女人突然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脑里。阿庆离开了我。我知道他想要什么,我也知道方达想要什么。我知道,无论和谁都会走到那一步。
于是我迅速地结账,穿着带有吊牌的长裙,把方达拉到了一家灯火辉煌的酒店面前。方达却愣住了,问我想干嘛。咦,奇怪,为什么他的话和阿庆说的话一模一样?我那时候想偷偷牵着阿庆的手,他也说:你想干嘛?
方达扯开了我的手,趁着夜色跑掉了。
或许我不该做出这种出格的行为,阿艺也说我做事过于直接和挑衅,似乎要把爱践踏在脚下。“你应该学会和爱和谐相处。”阿艺斩钉截铁地说。可是我迷茫了,到底什么是爱。当我想要拒绝的时候,他们责怪我;当我想要往前一步的时候,他们逃跑了。
我蹲在酒店门前的马路上默默流泪。
“阿庆,我好想你。”我心想。
“滚!”但我却吼了起来。这个字听起来极其耳熟。
07
毕业后很多年,我从网络上的各种渠道找到了阿庆和方达的消息。阿庆已经成为人父,每日晒出自己的心肝宝贝,陈浩南式的头发已经没有了,变成了一个光头,光鲜亮丽的,皱纹也清晰可见。但眼睛里是藏不住的幸福美满。他的女儿很可爱,浅浅的酒窝。方达则和阿艺最后走到了一起,目前正在香格里拉蜜月旅行。他们的蜜月照看起来十分恩爱。
我熬夜看到他们的照片后突然感觉舌苔空空荡荡的,对橘子汽水的渴望让我坐上了凌晨三点的地铁。也许它能把我带到一个拥有橘子汽水的终点站。然而我却在途中遇到了卷毛,这个凌晨出没的男人。
“一张照片就能爱到骨头里?”我很疑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爱得那么激烈。而我却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去明白我和阿庆的关系。我后知后觉,我跟不上网络飞速的节奏。它们就像我梦里飞驰的火车一样,把我惊吓得最后无动于衷。
我把卷毛拉黑了,凌晨四点零八分的爱情没有来。我在兴明站的前一站下了车。我突然怨恨起四年级的那个夜晚,我为什么要起夜?我为什么要尖叫?就是这一声尖叫把我的爱情,叫得支离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