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碎尸案凶宅3折拍卖,“出事房屋”入住有哪些禁忌?
2018年8月30日 星期四 天气 晴
前不久南京一套别墅拍卖的新闻报道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下面江南易林来梳理一下:
南京市江宁区南京瑞景文华小区142号一套市场价值1236万元的豪华别墅被法院以435万元的起拍价公开拍卖,比市场价便宜了800多万元,这样惊人的差价背后有什么秘密?
而早在2014年,法院就曾把这栋房子以820万进行司法拍卖,结果两次降价处理,最终结果还是都流拍了。这是为什么?
原来这栋别墅里暗藏惊人的往事:2006年8月19日 ,该别墅的男主人郭某把自己的车借给某亲戚开,结果这名亲戚在丹拉高速公路遭遇惨祸被活活烧死在车内,面部已经无法识,因车上有郭某的身份证和驾照,大家以为郭某被烧死了。这时候郭某和妻子冯某动起了歪脑筋,为了骗保,他们就‘将错就错’的由冯某去办理郭某的注户及与保险公司谈赔偿金的事宜。
然后更加狗血的剧情来了:郭某因为法律上已经被认为死亡了,只好躲了起来不敢公开见人。而妻子冯某则办妥手续后骗到了保险金。郭某因为户籍被注销,多次向冯某讨要护照,冯某及其父亲担心骗保之事败露受到牵连,不肯交护照,夫妻双方终于撕破脸了。2011年,冯某和其父亲密谋在别墅里将郭某杀死并碎尸。
2013年,南京中级法院对这件震惊南京的凶杀案的被告人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处冯某无期徒刑,判冯某的父亲为死缓。
而今年,法院在拍卖这套别墅的时候,红字标注了这套别墅内“发生过谋杀案件,具有重大瑕疵”,因此打折出售这套别墅。
就这样,因为郭某和妻子的贪心,好好的一个家庭最终死的死、无期的无期,不可谓不惨烈!
看完上面新闻中的故事,大家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法院会将“发生过凶案列为重点瑕疵”而大幅降价拍卖呢?或者换句话说,发生过凶杀案的住宅住进去到底有没有不利呢?
说到这个问题,可能就涉及到世界观的问题,无神论者可能会感觉无所谓、发生过凶案的住宅照住不误。但是大部分中国老百姓可能不会这么看,即便是无神论者自己不介意,家里老人不可能不介意。
住在发过凶案的宅子,首先一点就是心理上的反应,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住也就住了。已经知情,考虑到中国人的“鬼神”情节和“丧葬习俗心理”,难免会有一些忌讳,可能导致心情、身体状态收到影响,倒不一定会“闹鬼”,可能也存在一些心理暗示作用。
实际上,根据江南易林自己的观察,以及根据民间各种直接或间接的传言,各种灵异、离奇之事,也不能完全当作无稽之谈。比如有些宅子,火气旺、杀气重的人可能一时感觉不出来,而灵敏体质的人一进去就会搞到一种莫名的阴冷,心理上会感觉不安。对于这种情况,老百姓的态度一般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估计也是因为如此,法院才根据民情将别墅打折出售。
那么,这种“出事房”入住有哪些禁忌呢?
江南易林要说明以下一些禁忌:
孕妇最好不要住进这样的房子,以免影响孕妇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健康。
长期体弱之人,或灵异体质、感觉灵敏之人,或神经衰弱之人,不可入住。
家中有年幼的小孩或体弱的老人的,最好不要入住。
实在要入住这样的房子,江南易林给你推荐几种方法:
入住之前两三个月可以做一些风水上的清理工作。比如,可以在每个屋子的四角用平底碟子或碗放置粗那种大颗粒的粗盐。一个月换一次。
可以念诵地藏经回向、超度。家中也可以用念佛机之类播放《金刚经》、《地藏经》等。
可以用江南易林分享过的《大悲咒》结界,可以一个星期一次。
下面,江南易林分享聊斋中的一则故事《小谢》,这个故事很有趣,江南易林简单复述,大家有兴趣可以自行百度。
主人公是一个叫陶望三的书生,风流倜傥,是一个“平生不二色”的正人君子,虽然经常让歌妓陪酒,但从来不乱色。他的好朋友姜部郎的婢女晚上勾引他,他也能不为所动。因此深受姜部郎的敬重。
因为种种原因,陶望三主动要求住到姜部郎家的一个荒废的凶灾里。这宅子里死过人,还经常闹鬼。但陶书生依然坚持入住,还写了一篇《续无鬼论》
结果呢?陶望三在宅子里还是遇到了鬼,并且还是两个非常漂亮的女鬼小姐姐——秋容和小谢。面对女鬼的引诱和捉弄,陶望三依然正经自处,不被女鬼诱惑。并且奇葩的是,他还做起了三个鬼的老师。天天教他们读书、写诗!
最后陶望三几经周折,居然抱得美人归,娶了重新获得身体的秋容和小谢,可谓是圆满的大结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呢?
第一:风水上有句老话,“福地福人居”,穷凶极恶之人住在所谓“吉宅”里也难保无灾。积德行善、有福之人住在凶灾,也一样有福。
第二:一个人不论什么样的环境里,心正则无惧。体弱之人,容易被阴气所侵袭。而神弱之人,比如一个人在阴冷的空宅子里淫思邪想,一样也能招来外祟。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所以,即便有人住进了有凶案的宅子,只要你正正派派做人,与人为善、积善修好,何惧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