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

2024-11-06  本文已影响0人  徐小晫

所有的方法都是人提出来的,而人提出来的各种方法,其核心要义就是可证伪性。而可证伪,又是一道深渊,至此人类开始争吵,辩论等等形式。

维特根斯坦很很的总结了以上的现象,不能言说的事情本身无法通过语言来描述。他仿佛像一道斧子直接给人做以了断。

能束缚我们的东西,在我看来一般意义或者一般层次上而言,本身就是对我们自己本能的失望。

何必说是心能解决问题,或者说作者不停讲解的良质呢!任何问题,必须从从问题本身来解决,而并非大师或者著名学者所灌输的从于心。

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了一个人在世界上存在的能力的巧妙和运筹帷幄。知识,或者智慧在我看来通通都是抽象的东西,这些东西并不能引申为自己的东西。

灌输的特性,就是偃旗息鼓,并非真正的改造。人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真正的知识和手段。

对问题本身而言,随着个人的分析,个人的进入,个人的很多行为,最终问题依然存在,但问题在个人身上已经不具有问题的特性。轻舟已过万重山之感,并不是说万重山不存在了,而是万重山已经不具有阻挡性,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多少年的历史中发现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人在使用语言特别是使用修辞的时候,没有很好的对比自我,而是在唱高调,或者从他者的角度去解释他者所满意的问题,这也是一种人性中固有的东西。

我们其实没走多远,仅仅是有了不同形式的包装,比如言论上的,小说所传递不变的,还有必要的统一,其实这些一直都这样存在,并没有在宋朝或者明朝所不同。

从个体出发,个体都是一种虚伪,但有了主体后,客体不仅仅是虚伪,还有很多东西。这些东西就是我认为的真理。

真理不能说,不能给人解释,真理一直存在但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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