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出没(2)**
吸血鬼出没(1)
我妙笔生花、笔走龙蛇,一篇华丽而不失体统,简洁又具有趣味的关于吸血鬼降临A城的新闻报道写了出来。拿给老板审阅,是的,虽说老板是个白丁,但终究不是目不识丁的文盲,他多多少少也是读过一些书,也曾在某某杂志上发表过两篇颇具代表性的示范性杂文,所谓的示范性是错误示范。当时该杂志特意整了老板一把,用及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老板深深的挖苦了一通,大概意思就是,你一个五短三粗的丁谷树皮还想写文章出书,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但是由于用语太过书卷气,所以,读过杂志的老板并不知其深意,乐呵呵的以为杂志社编辑在夸奖自己文笔好呢,就还总是逢人就宣传该杂志。
后来另外一个杂志社的编辑得知此事,实在是受不了自己对手对渴望写字的老板的文艺性羞辱,于是写了一篇文章,翻译了那篇文章。老板得知后,花大价钱买了多份要送给亲朋好友赏阅,结果拿到手自己一读方知,原来自己一直被耍的团团转,别人笑掉了大牙,自己还在乐此不疲的提供笑料呢。老板恼羞成怒,但也无济于事,于是乎,老板由一个热爱文字的白丁转变为了一个渴望在文字手段上复仇的怒汉。于是就有了我们这家不起眼的小报社。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关于吸血鬼的消息一经流出便立刻在城内掀起了轩然大波。大家都信以为真,各大媒体都争相报道追踪,可能是我文章写得太过于写实了,细节的描写细致入微,各种分析鞭辟入里。甚至还有电视台想要揪出这消息的来源。殊不知,我们报社就是这个消息的源头,而我的老板,就是这荒诞离奇新闻的始作俑者,虽然文章是我写的。
老板给几大电视台拨去电话说我们报社就是这消息的来源。但是没有一家电视台对我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微不足道的小报社有兴趣和信任。这就是行业内的规则,你想出名,光靠嘴是不行的。要靠hot cash 和 事实。老板拿不出钱,也拿不出吸血鬼。所以,我们被冷落到了北极圈还北的地方。
老板郁郁不得志,我也有点失落,毕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报社没能出名,那我也没能得到任何好处。我安慰这个一脸沮丧的胖子,不要太难过,真相终会浮出水面,我们终究会被承认是这则消息的源头的。老板看看我说,我就是在B酒吧后街的巷子里遇到的那个吸血鬼,那天夜很黑,我本来要找一个火辣的girl陪我一起回家嗨,可是在街上晃了大半天也没遇一个让我看上眼的站街女。我很扫兴,也没了性趣,打算去B酒吧喝上几杯再回家睡觉,晃晃悠悠我就走进了那条巷子。老板咽了口唾沫。
我听他讲起了这件事情,有点好奇,在他吞咽唾沫的短暂间隙,我紧忙问,然后呢?老板,又扫了我一眼说,不要急嘛,事情是这样的。
吸血鬼出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