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秩序
如果一个社会当中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自己的主人,自己决定、自己负责,群体还怎么可能出现呢?这是个人主义带来的大问题,它把所有的群都放到个人后面了,所有的群在价值上都变得可疑了。
但人不能独活,人离不开群,说到底,秩序对人来说是必须的。怎么办?很明显,现代西方文明并没有因为个人主义的基础就散架了,它看起来活得还不错,那我们就要一起去找一找,是什么机制让个人主义文明得以成立。
古代文明,无论中西,都是用整体主义的框架把人装进去,上帝也好,老天也罢,罩住所有人,从外在的行为到内在的心灵,把无数的人安顿在一个上下相安的金字塔里面,上帝或者老天,就是这座秩序金字塔的拱顶石。
但是,进入现代之后,尼采说,上帝死了,意味着古代的秩序金字塔坍塌了。大写的人站起来了,人要建立属于自己的世界,世俗化摧毁了上帝的金字塔,独立而平等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我们还能一起好好生活下去吗?用于独立而平等的无数人一起生活的秩序是什么样子的?
哲学的、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四根支柱,让现代西方的秩序得以建立起来。
康德提供的哲学支柱
第一,哲学的支柱。上帝死了,大写的人站起来了,哲学就必须解决两个大问题,才能让人和人好好生活在一起,一个是我们还能认识真理吗?另一个是我们还能分清善恶吗?
以前这两个问题都由上帝包办了,现在得靠人自己了。康德哲学是现代西方哲学的枢纽,尽管哲学家们不断地在改动答案,但总的来说,康德建立的基本框架没有动摇,也不能动摇。
关于第一个问题,人离开了上帝还能认识真理吗?答案必须是肯定的。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不仅意味着人走不出中世纪,更意味着上帝已经死了,人间将是一片混乱,人将会万劫不复,文明在最根本的层次上就成立不了了。
康德的办法是:我们之所以能够认识世界,而且认识得对,而且对成一样的,是因为我们所有人共享了先天综合判断。先天综合判断,这个哲学术语实在太恐怖了,恐怕是现代哲学里面最难理解又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先天综合判断相当于我们每个人心里装了一把或者一套尺子,所有的尺子规格完全一样,所以,我们每个人量出来的结果都一样,这就保证了人不仅有能力认识真理,而且保证不同的人认识到的真理是可以沟通、可以共享的。
康德讲了好多这种尺子,有时间、空间、因果等一系列尺子,保证了人在离开上帝之后仍然可以找到真理,为秩序提供了世俗的哲学基础。
第二个问题也很重要,人离开了上帝还能分清善恶吗?答案当然也必须是肯定的,我带你看看康德的解法。分三层,标准、设准和做法。标准就一句话,凭什么判断你做的对不对呢,道德不道德呢,是善还是恶呢,很简单,你的做法能不能为所有人立法。
你自己设想,如果你这么做了,所有人也都这么做,都很好,那你的做法就是善的。反之,你的做法只能你做,别人都不能这么做,大家一起这么做这个社会就乱了,那么你的做法就是恶的。你做自己的事情的时候,在道德上要想想,你的做法能不能经得起普遍性的考验。
设准有点复杂,不过也不难理解,设准就是道德之所以成立必须承认的标准,简单说,是道德能够存在的底线。有了底线,上面所说的标准才成立。这些底线,你从科学上没有办法证实,也没有办法证伪,但是,如果你不承认它,道德对你来说就烟消云散了。
康德公布了三条设准:上帝存在、灵魂不灭、自由意志。你一听,我的天啊,这不是基督教吗?如果我不信基督教,是不是就没有道德底线了。别紧张,这三个设准其实可以世俗化,可以跨文化,康德是明白的,只不过他当时只能用基督教的话来说。
我把它们翻译成这样三个问题:你相信冥冥之中有强大的力量必须要尊重和敬畏吗?你相信自己生命的意义不止于肉身的生老病死吗?你相信你的心灵属于自己而不是被神秘力量操纵吗?
如果你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你就是一个有道德底线,有自己道德世界的人。康德的意思实际上是说,离开了上帝的人,必须有敬畏、有持守、有担当。而这一切最后归结成一种做法,叫做自律。现代人,大写的人,头上没有了管束你的各种传统力量,大家还能一起好好生活,形成秩序,道德上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自律。
这个时候你就已经能够感受到了,个人主义不是无法无天,它没有摧毁西方,反而让它很兴旺,因为它的最底层是有规矩有秩序的。尽管每个人的认识不能凭康德的尺子就绝对正确,每个人的做法也不能凭康德的教导就绝对善良,不管不顾的人也有,但是,康德的尺子和自律是主流,只要一个社会走向世俗化,走向每个人自己选择、自己负责,沿着康德的教导,都可以建立起美好而强大的秩序,因为这是现代人可以走得通、而且必须走通的路。
霍布斯提供的政治支柱
有了康德的哲学支柱,霍布斯的政治支柱就好理解了。你肯定听说过,现代政治基本的解法就是社会契约论。确实,霍布斯讲的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不是历史的必经阶段;摆脱这种野蛮状态,也不是真的有一群人坐下来商量出一个社会契约。
霍布斯根本不是在跟你讲历史,而是在跟你讲逻辑。道理很简单,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没有规矩的话,就只会是一种局面:大家来一起互相伤害呗。不想互相伤害,想一起好好过日子,怎么办,立规矩呗,可是,规矩必须有权力,power,来保证它得到执行,于是,大家就同意制造出权力这种东西,秩序也就诞生了。每一种组织,在个人优先的逻辑里面,都是个人同意的产物,国家也不例外。
有了霍布斯的这种逻辑,国家的目的就只能是人民的幸福,其他任何团体的目的就只能是团体成员的幸福,当然,团体之间也不要互相伤害。这样一来,政治的格局就变了,国家这个最高团体就成了其他团体的中间人。国家就不再像从前那样要实现上帝的使命。国家和大多数团体一样也是世俗化的管理机构,那就别把自己装得那么高大上,本质上就是干分蛋糕这个活儿而已。当然,这个活儿也很重要,对于世俗化的世界来说尤其重要。
一句话,所谓现代西方文明的政治支柱就是用霍布斯的契约论这个套路,最终把政治变成俗人之间分蛋糕的俗事。比起传统社会,政治的神圣性大打折扣,利益的分配成为政治的常规事务,分配的公平成为政治合法性最直接的标准。
法律提供的支柱
第三根支柱,就是法律。和政治的走势不同,比起传统社会,法律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大大提高,因为法律成为调节人的行为的主导规范,宗教和道德都退居二线。中世纪每个人都离不开牧师,现代社会每个人都离不开律师。
为什么现代社会必然会走向法律成为主导规则的社会呢?既然宗教的事情属于每个人自己,统一的教会已经不再享有权威,规则就只能管人的行为,不能管人的内心。管行为,恰好是法律最擅长的事情。也就是说,其他规则让出的地盘法律规则全部接管。
不仅如此,现代社会,新事务大量出现,又要求法律提供规则来协调。就这样,法律规则没有上限地疯长,其他规则却无可奈何地萎缩,法律也就占据了主导地位。
那我们要接着问,凭什么法律在现代社会会有这种涨势呢?管行为是法律最擅长的事情。现代社会,是一个流动性很大、结构很复杂的陌生人社会。
法律处理问题的手法天生带有匿名化的倾向,它只管做了什么样的事一定会有特定的法律后果,而不管做这个事情的是谁。这种匿名化的手法和现代人拥有的独立和平等的人格高度吻合,它们之间就相互推动,相互成全。一个社会越是复杂,越是规模巨大,人与人之间就越是陌生,人就越是必须独立,越是要求与别人平等,也就越需要法律成为共同的规则。
市场经济提供的支柱
第四根支柱是亚当·斯密的市场经济。指数级的经济增长使得经济的规模迅速膨胀,自主性飞速加强,经济已经自成系统,能够支撑起社会和国家形成二元并立。市场经济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它是无数匿名的人通过交易形成的庞大网络。
这时候,你应该已经注意到了,市场经济的匿名特性和法治的匿名特性汇合了。而且,很多市场规律必须通过法律才能良好地运转,否则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自然现象”,导致市场参与者普遍的损失和市场本身的枯萎。
一方面,市场经济和法治都喜欢又擅长处理无数匿名陌生人的关系;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内在地需要法治,它就是法治经济。所以,市场经济和法治必然会形成一种共生共荣的关系,这样一来,无数独立而平等的人就在有规则的市场经济当中,不知不觉地一起用行为构造出一个自生自发的秩序。
四根支柱立起来,无数独立和平等的个人,不需要被装进神秘莫测、等级森严的金字塔,也能够形成自己的网络型秩序。是的,你没有听错,网络。现代秩序和古代秩序的根本差别就在于,古代秩序的基本结构原则上是金字塔式的上下等级。即便在分散羸弱的中世纪早期,只要有了最低程度的秩序,封建制,上下等级就出来了,越是强大的秩序,等级越森严。
现代秩序的基本结构原则上是平铺开的网络,没有绝对的中心,而网络结构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可扩展的,是无限延伸的。所有现代秩序的阶段性进展都在朝着这个方向演化,大英帝国主导的海洋秩序也好,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也好,席卷所有人的互联网时代也好,逐渐汇集成一张巨大的网络。
独立而平等的无数个人因为有了哲学上的新认定,有了政治上的社会契约论,有了法治和市场经济,网络型结构成为现代秩序的基本框架,它自生自发,自己演化,所有人在其中都能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