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之于辅导员

2019-01-10  本文已影响0人  姚姚_f7d1

    “法理情”这一中国传统文化,在我的日常工作中随处可循,从今天上午徐鹏老师讲授的《高校学生管理法理与辅导员领导力案例》,让我对“法理情”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在辅导员队伍里是一个新人,对于学生管理中法理情的掌握不能做到及时反应,经常在需要用法理与学生沟通的问题上,习惯性的先打感情牌,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在处理学生问题方面,我既要考虑情理法的影响因素,又要考虑法理情对事情发展的影响;同时,在与优秀的前辈学习时,既要了解他们“适时亮剑”的态度,又要领悟他们恰当应用职业素养的应变。只有把法作为基础,把理作为源泉,把情作为润滑剂,让三者良性互动、融会贯通,坚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才能让我成为学生的好朋友,才能更好的处理学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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