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余谈鬼:鬼的形貌(3)
接上回。如果是“非理就终”——即非正常死亡的,化而为鬼,那么,如果要保持着死时的形状,亦既所谓“尸容”的话,这形貌就千姿百态,甚或不堪容睹了。
比如溺死鬼,那形象大概好看不到哪里去。你想想,落到水中,一定是灌满一肚子水,做鬼之后难免也要挺着个大肚子。
在袁枚的《子不语》里,就有一条“叶老脱”描述的四种凶死之鬼的形貌,其中缢鬼是“双眸抉出,悬两颐下,伸舌长数尺”,无头鬼是“手提两头”,被火烧死的鬼是“遍体皆黑,耳目口鼻甚模糊”,溺水鬼就是“四肢黄肿,腹大于五石匏”。
从这些描述来看,这些鬼的形貌基本上就是保持着死时的状态,即上面所讲的“尸容”。
但我考究了一下袁枚上面对诸鬼的描述,发现他真是极尽夸张之能事。
比如那个溺死鬼,腹大五石匏。我查了一下,一石的重量,大概相当于60斤,五石就是300斤。这鬼挺着个300斤重的肚子,不累死它?
还有,那个无头鬼,为何是“手提两头”?除了自己一个头,另外一个头又是谁的?原文说这鬼是杀人之鬼,难道这头是所杀之人的头?那既然死了,应该物归原主才对,也好遁入转生之道,避免永世不得翻生之劫。正所谓“幽魂无首则不可转生”嘛。
其实袁枚的想象力还算可以,只是觉得好笑。他在一则“陈州考院”所记的怪物是“身长二尺,面长二尺,无目无口无鼻而有发,发直竖,亦长二尺许”,清代的二尺相当于现在的60厘米,那这家伙的身体、脑袋、头发加起来一共是一米八,活脱脱就是一个长了头发的海绵宝宝嘛!
我这里绝无轻浮取笑之心,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其实,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鬼从人来,何况不是“爱美之心鬼皆有之”?正因为这样,当我们不得已而见之时,这样的鬼也是遮遮掩掩,不愿以真面目示人。
晋代的志怪小说中有一则记嵇康夜行,宿至一亭,半夜三更独自一人弹琴解乏,忽听空中有人叫“善”——大约是嵇康琴弹得不错,给他点赞呢。
这嵇康也是艺高胆大,对方说“身是故人,幽没于此,闻君弹琴,故来听耳。身不幸非理就终,形体残毁,不宜接见君子“。——所谓”非理就终“,就是我上面所讲的”非正常死亡“,这鬼是个无头鬼,因为自惭形愧,不愿出来见人呢。
嵇康说:”夜已久,何不来也?形骸之间,复何足计?”对方闻言便”乃手挈其头“——手上提着自个的脑袋呢,出来与嵇康谈论琴艺。这又是换了别人,看到这般情形,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
像这种形体残毁的鬼,特别是在战场上,那就更多了。
袁枚《子不语》里有一则”符离楚客“,记一个客商夜宿酒肆,半夜看到隔壁有鬼睡觉时把头拿下来放在一旁,又把两臂缷下,其中一个把自己对裂作两段。吓得他藏在被里筛抖了一夜,好不容易撑到鸡鸣天亮,才敢出来。后来问当地人,才知道所宿之地为古战场。这般的肢体残缺,可见战场上的惨烈。
像这样肢体残缺的鬼,从古至今,论数量的话,我想那是相当庞大的。这么多奇形怪状的肢体充塞在阴间世界,那阎罗王看久了难免要窝心。
所以,不知道是哪个聪明人(不知是人还是鬼,先假定是人吧),竟然为阴间设置了“投胎转世”这个环节,于是乎,凡是达到可以投胎转世的条件的鬼,特别是这些形体残缺之鬼,就可以不用在阴间缺胳膊少腿的了。如果阎罗王再发发善心,对这些鬼有“加分”的优待,也可以让他们早日跳出苦海,是投胎做人呢还是做其他,起码再也不用自渐形愧了。
我突然觉得,这就像手机系统升级打bug一样,阴间设置这“投胎转世”的环节,就是等于给阴间世界打了个“bug”,以便完善阴间系统,让它变得更加的完美,更加的”人性化“——哦,不,”鬼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