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上海市简友广场

周六打酱油  219

2021-08-07  本文已影响0人  静若无心
监狱法第60条,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