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
一
外公去世那年,我只有十来岁,母亲作为长女,听到消息,带上我,他最小的外孙,哭哭啼啼地就去了。
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了,人的记忆就像一座水库,放进一些水来也就会排出一些水,储存总是有限的。
只模模糊糊地记得出殡那天,白茫茫的一片,母亲,小姨和舅舅带着长孝,在人们搀扶下,哭得撕心裂肺。我不知是举着花圈还是幡布,和表兄弟们像如今的学生一样,排着长队走在前面。
队伍穿过村庄,跨过小河,越过庄稼地,一路走走停停。鞭炮声,嚎哭声不绝于耳,冥纸钱一路抛洒,所有动与静的行为,都在宣告一个人的离去与消失。
最后,棺椁爬过一片油茶林,在一处向阳的山坡埋了下去。人们逐渐散去,带着余悲,我们小孩子一路奔跑着,欢叫着,完全与大人们不在同一个世界。
彼时的我们,不会怅然于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不会叨念于死生由命,富贵在天,不会哀恸于斯人已远,再不相见,我们简单得像山间的蚱蜢,只要热闹,便快乐地蹦出草丛。
二
母亲在快四十岁时生下我,那时还是大集体,缺吃少穿。我那时丑得瘆人,又黑又瘦,干巴巴地,像只小猴子,营养不良。
外公却极疼我,我是他九个外孙中最小的。母亲曾不止一次地跟她的孩子们说,只有我的名字是外公取的,每次谈起时,母亲脸上溢着光彩,带着巨大的荣耀。
因为外公在当地很有名,书墨滔滔,写得一手好字,他是一个文化人,而且明辨事理,敢于打抱不平。
谁家写个文书或契约,总是找外公,谁家有个吵闹或与邻里有个纠纷,难以决断时,也是找外公。他敢于说真话,不怕得罪人,他善于摆事理,总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后,所有的怨恨云淡风轻。
我的名字是外公取的,我也觉得自豪,毕竟外公是当地一个有些名气的人,他取的名字肯定有水平,母亲认为那是外公对我一份独特的疼爱,一份殷殷的期待。
说来惭愧,我的名字很大气,很好记,可我却碌碌无为,黯淡无光,与名字极不相称,每次在深夜醒来,感觉辜负了外公的期许。
不知三十年来,外公在那边可否安好,是否对我表示过失望,也许他并没曾要求我能像我的名字一样响响亮亮,与日月同辉,但纵观我几十年卑微的人生,我自己也脸红不已,愧对先人。
三
我对外公的记忆只有一两个片断,因为那时我还小,只顾着贪玩,不知道终归有一天,他会离开我,还不知道如果多看他几眼,也许就能为日后保存一些更真实的念想。
外公每年都会去我家住上一段时间,印像中,他身形高大,穿着黑色长袍,戴着一顶雷锋式的毛帽。他面颊上总有两团晕红,像胭脂染过,双目凛凛有神,声音洪亮,似乎每次发声,都能将房梁上的灰尘震落。
我是极喜欢外公来我家住的,因为每当这时,我家的菜比平时好了许多,餐桌上总有腥荤出现。吃饭时,我就紧挨在外公一起,他便时不时地给我夹肉,我可以不理会母亲鼓破的眼睛和父亲难看的脸色。
外公总嘱咐我不要挑食,尽量吃饱,将身体长结实,以后才能干大事。在严肃的外公面前,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在他怀抱里折腾。
我会瞅准时机找母亲要钱买糖果吃,母亲自然是拒绝的,甚至还会呵斥。外公就会从兜里掏出一毛两毛的钞票偷偷塞到我手里,但他要求我不能只顾着买吃的,也要买一些书看看。
母亲总是惊讶于我与外公的融洽,在我与外公微微一笑时,她才瞧出一些端倪。她埋怨她的老父亲太宠我,她的老父亲只道我是一个小孩,只要能哄着高兴,快乐就好。
四
外公殁时,应该七十多岁,无病无痛。现在母亲也早已不在,关于他的一些事迹已无从追寻。虽然三十多年过去了,但家乡很多人依然会提起他的名字,他还活在很多人心里。
正直,智慧,直爽,慈祥,是他留在人们心中的印像,这就像一张不会腐烂的名片,刻在他的墓碑上,人们只要经过那儿,就会端详。
所幸,他的后人有很大的作为,我的表哥将事业干得红红火火,鸿图大展,就算他在那边,也应该可以感觉得到,总归能扬眉吐气,九泉含笑。
而我,他最小最疼的外孙,早已不是当初的懵懂少年,虽然依然如草芥一般,一事无成,也终于拿起了笔,写一些文字,即使不能大器晚成,也可给他一些慰藉。与他的书墨滔滔相比,我只是蘸得了一丁点墨水,但我想让它们留下一点痕迹,不会轻易被人抹去。
他的事迹星星点点,逐渐模糊,我虽不能恢宏大气地勒石记功,但还是要用拙劣的文字粗略记述。
即使我们在外面再喧嚣,再放纵,再腾达,或者再渺小,我们也不能忘了故乡与故人,那儿是我们的根,他们是我们的亲人,赋予我们以生命,在时,要珍惜,不在,也不能忘记。
沧海桑田,世事如烟,历史的长河波滔汹涌,浮浮沉沉。有的人走了,消失不见,有的人走了,却让人念念不忘,哪怕他普通得像一颗沙,像一滴水,但他留下了爱,一代代绵绵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