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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金刚经》第二十五品:化无所化分 第二章

2018-08-18  本文已影响0人  红林主人

假设,佛祖如来说他度化了众生,那么就会产生如下五个问题,一是有众生需要被度化,二是佛祖如来认为众生应该度化,三是佛祖如来定是用了“法”来度化众生的,四是佛祖如来通过讲经说法来度化众生,五是众生被佛祖如来度化后可得无量福德。显然,这是有违背《金刚经》核心思想与修行原则的,因这五点问题都是住相产生的,这就违背《金刚经》离相修行的核心思想。

现在我们一一破解以上五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有众生需要被度化,为什么要度化众生,是因为众生未曾开悟深陷苦海中。看似这样的回答是正确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其实不然,众生是平等的,是因为众生(世人与佛)本性一样,皆为空寂,法性具足,世世相同,并无差别。唯一的不同是“一切圣贤,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也就是法性开悟早晚不同,法性理解各有千秋而已。

不能说众生未曾开悟就需要佛祖如来的度化,世人理解的度化就是佛祖如来通过讲经说法或是佛祖如来施展法术让世人脱离苦海到达彼岸,得无量福德。这不是度化,是直接的给予,不“劳”而获,即不符合修行规律,也不符合自然规律,更是有违人类先天存在的“生存”本性。真正的度化,只能说是点化,点醒梦中人,起到师父领进门的作用,修行还在个人。说度化,也只是望梅止渴,给世人一个信奉与追随的心理作用。

世人的各种痛苦,是心住诸相的恶因导致的,这是六根受蒙,六识不清,心有偏执,故而本性渐失,自性渐强,本我渐隐,自我渐显的结果。就个体来说,佛祖如来也是众生,与你我一样,只是觉悟得较早,对法性理解的透彻,佛祖如来不可能通过某种“特异功能”度化众生,让众生即刻成佛。就群体而言,人类还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它诞生之初,就与生俱有先天存在的“生存”本能,就是脱离苦海的能力,也就是本性,就是遵循自然规律、无为大法、宇宙真理。

何为痛苦,是欲望没有达到,欲望有二,一是所得能得之欲,二是事物必合心意之欲。这是自以为是的自性,是自为中心的自我,这种痛苦归根结底是“自找”的,完全是自寻烦恼。性本空寂必无欲望,无见无识必无自性,身心合一必无自我,物我两忘何来烦恼,心空不住何来得失。所以说,众生平等皆具法性,自悟自度何须外助,开悟成佛终有时日。

在职场,本职工作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程序与操规)办事,必有相应的结果,当事人就能得到相应的报酬,也有了存在的价值与必要性。别人是不可能代替你完成的,如果别人帮你做完了事,按照“因果报应”,别人就会得到相应的报酬,别人就有存在的价值与必要,而你就不会得到报酬,你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与必要,终将会被职场淘汰。这也是佛学的社会价值和生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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