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TA们没有在一起每天写1000字青春

只是分手而已

2015-12-31  本文已影响353人  倪思quliss

1.

自那次对话之后,两个人便断了联系。

“只是一场吵架而已。为什么,我不主动你便不会主动。为什么,我主动了你还是要如此冷漠。”

“对不起,只是我自己也不知是何种原因。如果你因此不开心,我只想让你知道,这并非我本意。”

“有继续下去的可能性吗?”

“试试。”

“试试?”

“总之,我不会开口说分手。”

“这就是你给我的承诺?”

“嗯,这是我所能做到的。”

“呵,不主动放弃。那么,你就不会是需要负起责任的那一个。一旦分开,错是在我。”

“也许那只是表象,爱情的破碎并没有所谓的谁对谁错。”

“嗯,也许。”

他低头看手机。插着耳机的手机,音乐播放器已顺序播放到第十首。他们之间这段对话明明很短。时间却长。

二人沉默走了一会,他开口:

“跟我在一起的这段时日快乐吗?”

“有。”

“只是有?”

“还不够吗。”

“听起来那快乐少的可怜。”

“不过是老老实实的话。”

“嗯,已足够。真话最是好。”

“真话最是好。呵,这一点我们一向有共识。”

“恋人并非无因便在一起,或多或少,必有共性。”

“我们曾热烈讨论过身边人各种性格上的缺陷。最无法忍受的,虚伪排在了第一。”

“是。”

……

两个人就这么并排前行,说着分手的话语。似散步,心情却不轻松。走着走着到了女生寝室楼,他转过身,面向着她。二人眼神相对,眼波电流都是淡淡的。不痛亦无欢。他拥她入怀,她反手相抱。不过半分钟的温情,二人分别,女生入楼。

2.

那样的分别,之后的情形便不言而喻了。

过去他们两个吵架,吵完之后谁也不愿主动。似乎一方的主动必然会带来另一方的得寸进尺:后者会在刻意的自我矜持中一步步紧逼,要求对方认错讨好并对下一次做出保证。主动的一方似乎必是输掉的那一个。恋爱有时会像一场游戏,在这过程中两人凭借与对方的默契渐渐形成了一个游戏规则。你不言,我已知晓。我不语,你自会默默遵循。

只是这一次,不同于以往的吵架。他表现出的那种漠然令她识趣而退,心中已不抱任何希望。

除了上课的日子,她没有太多心思做与课业相关的事。心中有伤,如何能装作若无其事?花了一些时间恶补曾计划要看的电影,法国文艺片,几乎看遍了。但不会毫无节制的沉溺于其中——每日都有计划,一部或两部。同导演,同演员,同编剧,大致这样的顺序。并且傍晚在图书馆有固定的两小时阅读,平静而孤单。坚持跑步。

分开的这段时间,她思念他。她问自己:一个人的生活,自己过得好吗。她心中明白答案。这样正常作息而有规律的日子自然是好的,只是好的有些过分。无趣是表象,暴露了清心寡欲的本质。外人难以接近,自己也不知如何主动,短期内几乎不会有新鲜事物流入,改变通常漫长遥远,需要耐心的等待。

3.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曾经有过一段饮食不规律的日子。因为减肥,还因功课上的不如意,心中有落差,于是失望、焦虑、自卑与骄傲,这些通通交织在一起,她没有办法令它们消散开去。体内的肠胃便无辜屡屡被伤害。暴食、节食、绝食轮番上演,令他慌张。屡说无用,男生终于动了怒。

他说,不要再任性下去。你要懂得自己珍惜健康。我记得,你曾说过,最讨厌的气味是医院内消毒水的味道。他又说,身体疼痛的日子你没有真正经历过,所以总是这样胡闹。可是,你可曾真正想过后果?仅仅是为了你的父母。他们那样爱你。付出所有不过是愿你能够健康快乐。你独自在外求学,他们无力再处处关心你的饮食起居,但相信你会把自己照顾的很好。他们何曾想过,事实却并非如此。

她过于羞愧,不知该如何作答。有转身离去的冲动,但仍旧用理智克制住。她心中已不愿用过分的语言和行动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身边几个为数不多真心待自己的人。所以她就只是站在原地,低着头不说话。

他看不到她的表情。他知道她心中有委屈与互相抵触的矛盾,那些常令她痛苦。于是伸出手轻轻拥抱她。一只手揽着她的背,另一只手温柔的摩挲着她的头发,低头耳语,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相信我。但是你要乖。

4.

到了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开始使用一卡通。在这之前饭卡,借阅证,健身卡是分开来使用的,换了之后方便很多,每天只用带一张卡就可以。校内消费能使用一卡通的地方很多,所以现金也不用多带,出门轻松。

她最常去的地方,除了食堂,图书馆,还有就是另外一个校区的游泳馆。虽然距离有点远,但她并不在乎。基本每隔两三天就会去一次。有时会与同班女生一起结伴而去,但她们会嫌路途遥远,对游泳也没有那么大的热情,于是大部分时间都是只有她一人前去。

他与她都是喜爱运动的人,因此他也会常去泳馆,有时是泳馆对面的网球场。次数也称得上频繁,只是奇怪的是,他们两个却没有哪怕一次的偶遇——这样的无缘倒显得稍许有些不正常了。

他记得曾经常和她一起去学校体育馆游泳。那个时候,二人一同进入泳馆大门,刷卡,换鞋,然后各自从不同的更衣室进入泳池区。他看到她穿着泳衣的身姿,体型纤瘦、小腹平坦、臀部微翘,由大腿到小腿的线条,渐进,匀称,和谐。肤色偏小麦,与一套黑白相间的泳衣相搭配,浑身散发一种气息,不应称作美,但自有其撩人之处。

不能否认,她令他着迷。他以她为美,以她为骄傲。这种美是与在无人的室内,二人袒身相对时的美是不一样的。不过无论哪一种,他都懂得静静欣赏。她看到他出来,会开心的露出笑容,牙齿洁白,一侧酒窝深陷。扣上泳镜,一跃入池。擅长蛙泳,轻松好几个来回。

在她儿时,在外打工的父母工作忙碌,因此有近五六年的儿童时光,她是在父母的老家与爷爷一起渡过的。南方的乡下,临海近水,有充足的条件习泳。但她还是只学会了蛙泳,哪怕姿态并不如其他方式优美。青蛙是乡间田埂间随处可见的动物,一蹦一跳,亦抓害虫,她不讨厌不害怕,因此以它命名的泳姿,她只觉得有趣,虽然“蛙泳”这个名词是很久以后大约初中的年纪才知晓的。那段时光,闲时戏水,结交玩伴,打发时间,获得快乐。不知不觉以这个方式,游逝很多年。水以自身的灵性为她带来很多,她因此而觉得快乐满足,不想改变,其余的泳姿也就没有太多兴趣去做过多尝试。

游累了,她会停在泳道一侧,取下泳镜,抬头张望四处寻找他。呵,他双手正于水上水下之间,交叉摆动,拨水,头半沉于水下,来回迅速自如。那是与她自己不同的泳姿,她以欣赏的心态望了他很久。

抬头看了看泳馆墙壁上挂着的时钟,健身卡刷一次所限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大约一半。她继续潜入水中,由浅水区游入深水区,到了另外一边的尽头,调转方向,腿朝池壁轻轻一蹬,游了回来。曾经多少次,他们就这样来来回回。两个少年,在各自不同的泳道,进行着世上最美的一种运动。

5.

又是一个新的周一。下课,放学,出教学楼,进入食堂,进食午餐,回到寝室,休息片刻之后开始午睡。

下午没有课,睡醒之后她感觉到口干舌燥,头也昏沉。没有人给她打电话提醒及时起床,她居然会不知不觉午睡长达三个小时。她挣扎着爬下床,拿起暖壶,往她喜爱的那个矮而胖的圆口玻璃杯中倒入一杯清水,端起来,口干的厉害,急于想喝,却没想到杯中的水烫到无法入口。

她放下杯子。

突然蹲下来,放声大哭。

是他们一起逛的购物商场,买的那个杯子。真的是矮而胖。她坚持用“胖”这个字眼来形容。他觉得不好看。转身看到另一款优质烤瓷马克杯时,他说买这个。他用的是一种命令的口吻,却不是命令的态度,他对她一贯这样。她回答说不要。她说她很喜欢那个玻璃杯的手感,饮水,冲泡牛奶或咖啡时,双手捧着它,手心紧紧的拥抱着杯身,会生出一种满足感,安全感。神奇而自然。

他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凝视着她,皱眉,然后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他说,你怎么这样奇怪。她不予回答,只是笑容仍挂在脸上。

此刻,她想到这些,心中绞痛。她不知道那些与他一起的时光,是否真的一去不返了。如果是,那么,她不希望自己如今天这般留恋拖沓。她的要强,倔强,还有那份埋在心底的自尊心,不允许她成为那样一个人,一个单方面付出情感的人。她的感情需要看得到希望与回报。但无论如何,此时此刻,她又的的确确是在无限思念着他。她想象他或许也跟她一样,即使不会再联系,心中也会常常生出一种念而不能得的痛感。她要他永远记住她,要在他心里生根,要他心里永远有一个属于她的宫殿。如果这些通通没有,她会为自己这种单方面的思念与哭泣而感到羞愧。

与她强加在他身上的这些想象比起来,她是否能跟他以男女朋友的名义在一起,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她的自尊与骄傲让她痛也痛的那么酣畅淋漓。只是,她也许永远无法得知他是否仍旧像过去那般爱她,思念她。

她哭累了,坐了起来。喝那杯已经凉了的白开水。嘴唇比之前更加干渴,还伴着眼泪的苦涩。于是一杯水一口气就见了底。那架势就像男孩子们失恋之后跟要好的哥们喝脾酒,满肚子的话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于是酒一杯接着一杯,豪气、尽情、心中充满悲伤。

然后她打开笔记本电脑,打开音乐播放器,打开歌曲列表,打开披头士。Imagine的歌词很简单,旋律却很哀伤。Because听着有些许诡异。Hey, Jude让她的悲伤由浓转淡。她一首一首听过去。可是没有点击那首Let it be,只因这首歌的名字。一直以来,她都会在心中对一些打着治愈疗伤字眼的东西警觉地保持距离。她笃信每个人情感上的创伤只能由其自己愈合。痛便让它痛到最深处,结疤结痂都是顺其自然的事。她不会逃避自己处于痛苦中的事实,也不会掩饰,更不需要一些形式上的温暖,她觉得那些东西实质上没有任何治疗功效。

但无论如何,她都热爱披头士,包括那首Let it be。

6.

听了一会歌,她脑海中闪现一些画面。她想忍,却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很久没有整理,电脑桌面被各种各样的学习资料占满了,多是无用却又必须要有的。太过形式化的教育。她点开一个文档,打开其中一个文件夹,然后是子文件夹,找到一个目录,接着打开……好多层之后,她终于翻开了那个储存照片的文件夹,命名为“与之游“。容量很大。那是她与他一同出去游玩的照片。

她是一个讨厌刻意的人,希望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能顺其自然。就像在拍照时,如果要求摆好手脚与表情,她会感到手足无措,在拍出来的照片中她所呈现出笑容也是及其不自然的。

不仅拍照是这样,在其他很多方面也是这样。

她感觉自己永远也没有办法在一些需要故作姿态的场合中争取到什么。所以一直固执的不愿改变自己,也不觉得改变是任何有必要的事。改变了或许会把自己弄丢。她常这么告诉自己,以便能够让自己不要想太多,不要浪费时间在那些其实她内心根本就不在乎的事情上面。

而他像任何一个大学男生一样,喜爱鼓弄电子设备。高中毕业之后,他用整个暑假打工的挣的钱买了一台最新款式的单反相机。进入大学之后,学校长短假日很多。他与她的缘分开始于一次同学之间的组团游玩,关系确立之后,感情又在接下来的无数个出游中加深。每逢节假日,他都会带她一同乘车去周边地区。无论远近,只要是两个人在一起都会兴致极高。

她是个可爱又不失女性魅力的女孩。有耍小性子的一面,也有温顺的一面。她有长长的黑色直发,没有刘海。从一开始上大学的短发留起,不知不觉就越留越长,长到她已不再舍得剪去。

她一个人单独待着的时候,有时看起来安静单纯,没有太大野心,也没有过多欲望,让人觉得天蓝云白,现世美好;有时,她却看起来在隐隐约约焦虑些什么,眉头也是微皱的,似乎在思考一些东西。眼光投向的地方很远。她心中的那个世界看起来更远,好像除了她自己,没有人能够进得去。包括他。他一直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自己身边这个女孩子,哪怕他们有时已经那么亲近,那么熟悉,几乎让他以为他们之间是无话不谈的。从身到心,互相都可以对彼此坦白,并且毫无保留。但那也只是他自己短暂的以为罢了,过了些日子,他就会再一次陷入对她的好奇中去。

她对他的感情一直都很有分寸。粘着他却不会过多的缠他。他有时自己的事情忙得不可开交,短暂的相聚时,她会安静的聆听他的言语。聆听他的抱怨、不满,或是兴奋和自鸣得意。她不怎么向他倾诉关于发生在自己身边那些琐事,更不会无理取闹般的责怪他陪伴自己的时间变少。她平时对待他的语言,透出的是乖巧,依赖,信任,又有必要的自知。作为男女朋友,她与他保持的亲密度适中,距离也刚刚好。

他那个时候那么宠爱她,眼里装满了她,镜头下也就都是她。坐在公交或巴士上,她脸对着窗外景色,他就拍她看景色的背影。她趴在他腿上入睡,他就拍她肉嘟的侧脸和凌乱的头发,有时还会拍到她熟睡时流口水的照片。他们去公园草坪午餐,他竟然拍到一组照片,是连拍镜头下她满草坪打滚的孩童一般的模样。她在嘈杂火车站,背着双肩包,小跑着上了电梯,他也上了,却又倒退下来,一层,两层,向下退了很多层正在自动上升的阶梯,然后举起相机。她觉得奇怪,又明白过来,不由得笑了出来。她的眼睛不算大,而且是单眼皮,但眼皮弧度平滑,长而不细,从这双眼里透出来的灵气丝毫不亚于那些大眼睛双眼皮的女孩。通常,她的眼睛一笑就成了弯儿。那弯儿在寻找他的目光,而他正通过相机孔凝视着她,于是,她整个人和四周的衬境就都收于他的仰视镜头之下。

还有海边沙滩,山顶丛林,坐佛手心。摇摆的秋千,过山的缆车,过河的轮渡,两个人的摩天轮。有时会抵达一些在建筑方面具有某些特色的地区,游经那些楼、塔、教堂,或是有名的桥梁时,她还会卖弄聪明般的问他是属于何种风格何时建成有何故事等等。

现在想来,他们一起去过的地方实在很多。是仗着在各个旅游景点凭借他们的学生证都能打折吗,她无声的问着自己。然后摇摇头,又觉得自己好笑。

在那些照片里,她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出门穿的都是松垮的休闲装,爱背双肩或斜跨包,蹬着帆布鞋,一顶土黄色的太阳帽。那顶帽子有点旧,但与她生了感情,所以她还是能戴就戴,丢不下。她看到很蓝的天空会很兴奋,或者很文艺,刮风就嘟囔,看到有的景点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会跟他说一些听起来有点赌气的话,责怪他不会选择景点,下次再也不跟他出来玩了之类。她不喜欢去那种人尽皆知所以每逢节假日游客总是爆满的地方,她说她宁愿去陌生的乡间田埂,或者城市中那些不为人知的街头小巷,看看陌生地方的大爷们下象棋,破旧的民居,听一听居民们下班后真实又亲切的日常闲聊,那些才会令她快乐。

只不过,一切还是终于过去了,像每一对无疾而终的校园恋情一般。

7.

其实她心中仍旧不踏实,或许是分开的日子过于短暂,时间的疗伤作用还未见效。她渴望能有一个出口。所以执着于寻找表达内心的途经,最后选择了文字。她无意间听了一首《再见二丁目》,便爱上了杨千嬅,爱上了林夕。不,林夕是在之前听王菲时就渐渐喜欢上的。他与他那没有名分的妻,两人一起合作的歌曲作品,曾一度令她着了迷。

“他写歌时大概会把自己关在家中的工作室。他的公寓,宽敞明亮,简单装修。独居,屋中陪伴他的只有许多盆的花草,还有石雕,玉雕也说不定。常常伏案创作。写起歌词来总是不分白天黑夜,用传统纸笔创作,不用电脑。

我希望是。

他自己感觉写的好的歌词,放在那张红木桌子的左上角,不确定好坏的放在右边。废纸通通叠成飞机飞出了窗外。

恐怕,是需要钻到别人的心里去,他才能写出那些歌词。那么多首都走红了,红到公司同事与粉丝们都称他为夕爷。这称呼未免也太诋毁他了,其实他不过是个性格温和面容友善的老人罢了。年纪啦,心灵啦,总之是个正在远离年轻的夕爷。”

“梦字拆开便为双木一夕。”

“代表了些什么呢,也许什么也不代表。不过是随手拈来,创作需要罢了。”

在博客中她絮絮叨叨敲入这些她自己猜想的文字,并不介意有没有人看到或知晓,也不多想所写的会不会遭到他人耻笑。她不过是觉得这样的记录能令自己多少对生活多了一份期许,也是一种慰藉。

北方的春天来的不仅迟,而且短暂。已经四月下旬,拥有几万人的校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副光秃秃的模样。自上一年十月入冬以来,这个城市就只是在下一场又一场具有北方特质的雪,没完没了。并伴着北方平原特有的那种狂风。那些雪,有时似鹅毛,有时似细雨,令人感到无望。所有的人,特别是女孩子,出门都需要全副武装才行,戴上帽子围巾口罩,露出两只眼睛就可以了。间或停了一阵子,出了点阳光,那阳光也是让人感受不到任何温度的,没有谁会指望在零下几十度的的温度里,偶尔冒出的阳光能给予人们丝毫暖意。而且人人心中都明白,上面,云层里,大气层中,促成大雪的那些物质,它们暂时的蛰伏,只是在酝酿一场更加蔚为壮观的雪,到时候那些雪将会慢悠悠的,但却是铺天盖般地飞舞下来。铺天盖地的雪花兴致勃勃地扑向这北方平原,白了这座城市,白了她的校园。在雪停了之后,那一片白,被阳光反射,就会刺得人睁不开双眼。

又过了两周,下了一场雨。居然是一场春雨。绵绵的,伴着似南方的那种和煦微风。温和的近乎不可思议。

那场雨之后,这冰城的春天好像终于缓缓的来了。校园内那些秃树上,终于开了许多烂漫的花。她路过,觉得美,不知该怎样留住。拿起了手机,又放了下去,只是在花树旁徘徊好长时间。看看花,又蹲下去,插上耳机听歌。双手交叉环着手臂。

还在想着那些花,又不知是何花名。她突然想起一个在南方念书的同学。他的学校远在南方,很南的南方。那边气候暖,花草树木都长得特别茂盛。每年的春季,那个同学都会给她发许多图片。各种品种的花,美不胜收。那个同学,他是个安静的男孩,对花草有兴趣。有时,他会一一给她讲解那些花是什么种类,什么名字。他打出来的那些花名好听诡异,又陌生。她不常见也未曾听闻。她记住了一些,大部分还是都忘掉了。她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她兴奋的跟他分享终于盼到了春暖花开的喜悦,又听他说道,他们那个南方的城市的花都谢了有一段时间了。本来都各自开的好好地,在一场大雨之后,就什么也不剩了。她当时听了还觉得可惜。觉得花期本未到,却是被大雨夺走的。

还有一次,同学用前所未有的激动心情在键盘上给她描述出一个场景:他说那天他正在下课回寝室的路上,天突然就暗了下来。然后,像所有南方沿海城市一样,阴晴不定的天空,毫无征兆的刮起了台风。他说他们学校里种的大多是榕树、香樟、芒果一类的树木,在那个时节有些叶子还并未全部落下。台风刮起之后,只是睁眼闭眼的功夫,他居然看到了那些树木的叶子,成千上万的,任由台风卷起,卷起,随之漫天撒下了一场树叶雨。他走在树下面,被卷起的树叶簌簌向他砸去,甚至砸出了疼痛感。然后他就看见自己走的那条路,满满的都铺满了叶子。之后又想起来什么,他转身就一口气跑到了校门口。他记得在校门口前面的那条路上,沿路盛开的紫樱花还没有凋谢。

是真的。他说,当自己跑到了校门口时,他看见紫色的花雨仍在飞舞,盘旋,有的打几个圈,有的不肯,最后全部都落在地面上。他说,那场紫樱花雨,美的令他感到震撼,差点要哭出来;他说,当时竟然生出一种此生无憾的满足感。

她当时听完他的描述,也激动的无法言说。好像她自己也亲眼见到了一样。然而心里却是深深的羡慕与失落。那是大自然难得馈赠的美景。在这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在这钢筋水泥的城市中,一个人要何其所幸,才能有机会亲眼目睹一次。她责怪他居然忘了拿出手机拍照。但是后来想想不拍也是好的。为何一定要借助照片来帮助人们定格美好的场面呢?真正值得永存的东西,一旦进入了个体的记忆,是不会被遗忘的。

8.

可是她眼前的这些花,是北方的。南方大抵没有,有应该也不屑于栽种。温暖的气候有充足的好脾气培育那些娇贵的品种。她想象,如果南北方的花儿有机会共处一园的花,很多花应该是会受到欺负的。

花跟女人没什么区别。都善于相互攀比嘲笑相互评头论足。美为最大资本。

她接着在原地待了好一会儿。仍然是在花树下,仍然插着耳机;列表依旧循环播放,脑袋还是在胡思乱想。她由这北方的花儿想到了北方的天气,又由这北方的天气想到了一篇文学作品,想到那篇作品开头一段是这么写的:

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尺长的,一丈长的,还有好几丈长的,它们毫无方向地,便随时随地,只要严冬一到,大地就裂开口了。

严寒把大地冻裂了。她在口中喃喃自语道。

是萧红《呼兰河传》。这本书她读过两次,看过两部关于萧红的影片,参观过一次她的故居。对这位民国时代的女作家了解的越多,对她的感情也就越复杂。呼兰,是一座生育作者的北方小城。终究是那个时代被鲁迅大为赞赏的女性作家,一生又那么坎坷,与三个男人的情路亦不顺畅。看《呼兰河传》时,她总是会想到出生于湘西的那位温文尔雅的沈先生。她觉得,同是对故乡风情的描写,在文学性方面,萧红笔下的呼兰城一点也不比凤凰古镇逊色。一样娓娓道来,但笔触哀婉孤独得令人心惊。有一点美中不足的是欠读者一个完整的故事。少了有一个翠翠和两个少年那样的爱恋故事。沈老的名气比萧红大的太多,是她命运不够好的缘故罢,又年纪轻轻便客死香港。坟茔最初葬在那片浅水湾。去那里游玩的旅客与当地居民应该络绎不绝。欢笑声与戏水声夹杂着,各地方言普通话英语粤语交织着。只是别人的热闹,始终与她无关。她的一生都是寂寞的,死后一样寂寞着。三十几年的短暂年华,够精彩,也够凄惨。

那几天暖和的日子,她天天下午都会去学校的那个小花园里待一会。阳光与风配合的那么好,还有长椅子,就索性躺在上面。有时午后的阳光有点强烈,她便从书包里掏出一本薄一点的本子,把本子从中间打开摊在脸上,就不用担心皮肤会被阳光晒黑。身上晒得暖暖的,甚至发热冒了汗,她又一轱辘爬起来,将外套脱去,折好,并卷成一个枕头大小的卷,摆在长椅一端,继续躺下去。之前还觉得头背躺在椅子上硌得慌,有了这样的枕头之后就能舒舒服服的睡会午觉了。

这天,她一个人待在图书馆看书,躲在角落里面。忽然,外面传来了哗哗的声音,她心中一沉,以为下雨了,她没有带伞。站起来趴在窗前向外看,原来是喷泉。

还以为又下雨了,在自己这种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毫无准备的时候,淅淅沥沥下起雨来的话,那种心情是很难过的,也很难用语言将它描述出来。就是单纯的难过。好像突然之间,又让老天笑话了一次,它总是那么高高在上的,一次一次的见证自己的孤独。却不说一个字。

正值毕业季,虽然都已经傍晚了,外面仍然欢呼热闹的厉害。快要跨出校门的这一届学生们,穿着学士服,三三两两,或者成群结队,寻找学校的标志性地点,快乐地拍照。摆出很多种姿势,镜头定格的那一刻,每个人脸上的笑容都很美。似乎此刻的心情与离别无关。

9.

望着毕业班的笑容,很奇怪地,她平静了好久的心突然忍不住生了憧憬。

故事应该要有个终止了吧;无法挽回的感情也终究是要结束的;心中多余的不舍与留恋,狠狠心,一刀切掉就好。

毕竟,未来还有很多未知;毕竟,自己还很年轻。

她终于这么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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