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顺福:关于“众筹”教授的一些看法

2016-12-08  本文已影响0人  1cf4552086c5

《中国式众筹》中举例用人材IPO的方式众筹教授,我认为这种模式很有价值,因为这一定程度上符合“互惠”原理(参看《影响力》)。当一群企业家通过相对较低的成本帮助一名资深的学者,受惠学者在学识、经验上的指导,往往会远超过企业家的付出。只是,我认为这种模式要落地且健康运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该学者的学识对于企业管理经营,有比较契合的战略顾问价值。当然,如果是一群企业家只是出于公益、支持学术发展的理想另当别论。

2、对于资助与受助双主的权、责、利必须精心设计,因为我们必须假设人性是软弱靠不住的。

3、从实用的角度看,我觉得众筹一个完整的团队实用性会更全面一些,比如说管理、法律、哲学、心理学、等等小型结构的团队,这相当于花相对小的钱,请到一个优秀的咨询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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