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杨乃武与小白菜
出自《疑案里的中国史》
作者:艾公子
平反一桩冤假错案,究竟有多难?
晚清同、光年间,发生于余杭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坊间流传甚广。
此案肇始于同治十二年(1873),结案于光绪二年(1876),审理历时三年多,含冤的杨乃武和小白菜在狱中受尽折磨,屈打成招,幸得杨乃武的亲人坚持不懈,又有同乡士绅、朝中重臣和当时媒体多方支援,才成功平反。
这桩案子,看似仅仅关乎两条人命,实则隐藏着晚清帝国涌动的权斗,而其翻案的类似过程,总是在各个时代不断上演。
1
回到事发那一天。同治十二年(1873)十月初九,余杭一家豆腐店的帮工葛品连暴毙而亡。
就在此前两天,葛品连在工作时突感全身乏力,不得已请假回家。由于病情加重,葛品连让妻子用桂圆和东洋参煎药喝。
其实,葛品连当时患的是热症,这两样东西不仅治不了他的病,还要了他的命。
葛品连死后第二天,尸体脸发青,口鼻流出血水。他的母亲沈喻氏和义母冯许氏本就觉得儿子死得实在蹊跷,见此状怀疑他是中毒而死,于是向县衙报案。
余杭知县刘锡彤,此时已年近七十,再干几年就要告老退休,像这种案件他估计也见多了,便派仵作(相当于法医)沈祥及门丁(相当于助理)沈彩泉前去验尸。
仵作用银针刺探死者喉咙,发现针呈青黑色,与《洗冤录》所载中砒霜之毒的特征相似。门丁一看,坚称葛品连是被人下砒霜毒死的,仵作不满,两人争吵起来,竟然忘了试毒的银针要用皂角水多次擦洗,于是他们就把葛品连中毒而死的报告交上去。
就在此时,刘锡彤的老友,县里士绅陈竹山给他带来一条劲爆绯闻,说葛家曾租住县里举人杨乃武的房子,其间葛妻葛毕氏和杨乃武举止暧昧,街坊邻居都说这对男女有奸情。
葛毕氏,原名毕生姑,年方十七,生得白皙貌美,街坊邻居称她作“小白菜”。小白菜自幼丧父,8岁时跟随改嫁的母亲搬到余杭居住,11岁时被许给葛品连为妻,一生寄人篱下,也算是个苦命的女子。
葛家租住在杨乃武家期间,小白菜闲着没事,想诵经读书,偏又不识字,就向杨乃武请教,平时也常和杨乃武一家一块儿吃饭。两人虽然关系清白,但难免有人说闲话。
杨乃武本人也听过这些流言蜚语,于是在葛家租满一年后就故意提高租金,以此逼葛氏夫妇搬走,方能避嫌。葛品连夫妇早就搬走了,本来,这事儿就到此为止。
偏偏杨乃武为人正直,常替乡里人打抱不平,而且不惧官府淫威。刘锡彤和他有过节,早就想找机会整整这个刺头儿。如今葛品连“中毒”身亡,会不会是小白菜与杨乃武通奸,谋杀亲夫呢?
刘锡彤觉得,完全有可能,便将所有嫌疑指向小白菜。
小白菜被押到县衙接受审讯,刘锡彤当即发问:“毒从何来?”小白菜和丈夫原本过着安稳的小日子,生活也算小康,如今丈夫突遭横祸,丧事才办到一半,自己就被拉来这里讯问,只好如实回答:“不知。”她坚决否认是自己毒死了葛品连。
刘锡彤大为光火,命人拶刑伺候。
拶刑,也叫夹刑,即用拶子套入手指,用力收紧,夹住十指,常对女犯人使用。
据《申报》报道,小白菜除了受拶刑外,还惨遭“烧红铁丝刺乳,锡龙滚水浇背”等酷刑。这或许是记者从街头巷尾议论得来的小道消息,但也不排除刘锡彤为了迅速结案,采用了远超法律规定的用刑尺度。而此时距葛品连身死,还不过十日。
如此残忍的手段,小白菜一介弱女子,哪里经受得住?在刘锡彤的压迫下,小白菜只好诬告杨乃武与自己有染,她于本月初五从杨乃武手中得到砒霜,初九将砒霜下到桂圆洋参汤中,毒死了葛品连。
2
刘锡彤得到了想要的供词,即刻下令,抓捕杨乃武。
杨乃武大半夜就被押到县衙,得知小白菜指认自己和她合谋毒害丈夫,他即刻否认,并称,初五当日,他人在余杭城外,根本不可能见到小白菜,更不可能把砒霜交给她。
和小白菜不同,杨乃武有一个身份,可作为护身符。他是本地士绅,更是举人。杨乃武一出事,他的拜把子兄弟、监生吴玉琨和堂兄杨恭治等多名相识的读书人就联名为他作证,称小白菜的供词根本是无稽之谈。依法,对举人不能动刑,要逼供杨乃武,还需要走下程序。于是,刘锡彤呈报上级,请求革去杨举人身份。
朝廷估计每天收到的垃圾文件太多,也没空多看,不久就发下御批:“杨乃武革去举人,其因奸谋死本夫情由,著该抚审拟。该部知道。”
十月二十日,刘锡彤照规矩,把杨乃武、小白菜,以及此案的卷宗押解至杭州府。
可是,他对验尸“尸格”做了修改,关于杨乃武不在场证明的证词也被扣下,没有随之上报。这是典型的“报上不以实”的行为,依律,“凡对制及奏事上书,诈不以实者,杖一百,徒三年”。刘锡彤自以为是省事,实际上是给自己挖了个坑。
刘锡彤长舒一口气,初审工作就这样完成了,接下来就交给上级了。
杭州知府陈鲁跟刘锡彤是同路人,就想着敷衍了事。此时,革去杨乃武举人身份的御批已经到了。复审时,陈鲁果断对杨乃武施以重刑。
杨乃武一介书生,也经不起折腾,只好照着小白菜之前的供词招供,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为了完善剧本,杨乃武只好编造,砒霜是自己从仓前镇爱仁堂药店老板钱宝生那里买来的。
陈知府命刘知县前去审问钱宝生。刘锡彤派人到药店一看,哪里有钱宝生,店老板分明叫钱坦。既然杨乃武都“招”了,可不能横生枝节,刘锡彤威逼利诱,让钱坦“串供”。钱坦不敢违抗知县,便说自己确实卖砒霜给杨乃武。
这样一来,口供都对上了,该结案了。杨乃武与小白菜,二人共谋毒害葛品连,不许反驳,你们有权保持沉默,但你们所说的每句话都不能成为呈堂证供。
同治十二年(1873)十一月初六日,陈鲁以通奸杀人的罪名判决小白菜凌迟,杨乃武斩立决,并上报浙江按察使蒯贺荪(按察使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
蒯贺荪接案后也没有细心审查,只是找来刘锡彤询问案情,随后又转交给浙江巡抚杨昌浚,并称此案“无冤无滥”。
杨昌浚比他的三位下属稍微用心,还派候补知县郑锡皋去仓前镇暗访,但在刘锡彤威逼下,钱坦“仍照原结承认”。这样,“铁证”如山,毫无冤情,还不马上结案,各自回家陪老婆?
按清制,死刑案件要经过县级、府级、臬司、巡抚或总督四级审查,再上报朝廷,由朝廷同意后执行。同治十二年(1873)十二月二十日,杨巡抚以陈知府原拟罪名上报朝廷。两个月的时间,不费吹灰之力,就了结了一桩杀人案,可喜可贺。
只待刑部审查通过,杨乃武与小白菜就要以奸夫淫妇的身份共赴黄泉。
3
同治十三年(1874)四月,刑部公文还没有到,朝廷办公的低效率意外地给了杨乃武一线生机。
杨乃武没有放弃,他是读书人,在万念俱灰之时,一纸一笔就是他反击的武器。杨乃武拖着满身伤痕的身体,挥笔写下诉状,直言“葛毕氏串诬,问官刑逼”,交给姐姐杨菊贞,请她赴京叩阍。
叩阍,即京控,官民若有冤屈,可以通过这个途径直接向中央申冤。
可惜杨菊贞的奔走并没有取得成效,都察院接受申诉后,经由马拉松式的传递,让杭州知府陈鲁复审。陈鲁不以为意,仍然维持原判。
杨家人仍不认命,同治十三(1874)年九月,杨菊贞和杨乃武之妻詹彩凤带上第二份申诉书再上京城呈控。
这一次进京还得到了一位大人物的资助,那就是红顶商人胡雪岩。此时胡雪岩正好在浙江,他有个西席,叫吴以同,与杨乃武是旧相识,将杨家人的情况告知胡雪岩。胡雪岩慷慨解囊,仗义相助。
胡雪岩资助杨乃武申冤,还有另一个深刻的原因,即打击浙江巡抚杨昌浚。当时,左宗棠正欲带兵收复新疆,出身湘系的杨昌浚一直在江南为其筹措军饷。如果杨昌浚出事,胡雪岩就有机会同左宗棠合作,从中谋利。
杨家二次京控成功,朝廷下旨,将此案交浙江巡抚杨昌浚“亲提严讯”。杨昌浚根本无心打理,交给新任的湖州知府锡光和绍兴知府龚嘉俊等重审,这些官员也没把分外的事情放在心上,自然是维持原判。
不过,这次审讯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没有用刑,杨乃武和小白菜趁机推翻了原来的有罪供认。
不承想,此时又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由于同治皇帝突然驾崩,此案迟迟不能判决,一拖再拖,杨乃武和小白菜又争取到了时间。
4
杨乃武家人的付出并没有白费,她们的行为惊动了浙江籍在京官员,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胡雪岩的帮助下,杨家人进京后拜访刑部侍郎夏同善。夏同善是杭州人,和杨乃武是老乡,得知“杨白案”疑窦重重,杨乃武堂堂举人,被严刑审讯,不禁大为愤慨:“此案如不究明实情,浙江将无一人读书上进。”有夏同善撑腰,杨家人又先后求见三十多位浙籍京官。
光绪元年(1875)四月二十四日,在舆论导向下,刑科给事中王书瑞上书,请求朝廷另派大员查办此案,以防地方官员继续拖延,并确保杨乃武和小白菜的人身安全。随后,慈禧太后下诏,钦命浙江学政胡瑞澜复审。
胡钦差也是个不靠谱的主儿,完全没有审案经验,到了杭州后,照旧对杨乃武和小白菜用重刑。
杨乃武难掩心中悲愤,当堂对胡瑞澜提出质疑:“严刑之下,何求不得?某既受诬攀,原想见官之后,定能公断是非。再不想今日官官相护,只知用各样非法之刑。”在酷刑之下,杨乃武与小白菜只得再次“招供”认罪。
重刑之下,何来真相?而且自案发以来,就没有一个官员发现,葛品连的死因才是问题所在。十月初三,胡瑞澜结案,上奏朝廷“此案无有冤滥,拟按原审判定罪”。至此,案件几乎再无转机。
然而,浙江士林锲而不舍,内阁中书汪树屏等18名浙籍京官联名呈诉。浙江当地士子三十余人也联名上书痛陈:县、府、臬司、巡抚和钦差七审七决,层层上报,全部都是通过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他们官官相护、上下包庇,让杨乃武蒙受不白之冤。他们强烈要求,将有关人证物证提京审讯。
此时,也有人站在杨昌浚等浙江官员一边,如四川总督丁宝桢就认为,此案不可翻:“如果这个铁案要翻,将来没人敢做地方官了。”
丁宝桢不知,朝廷正有意通过此案来重新树立司法权的威信,打击地方督抚。太平天国运动后,地方督抚权力扩大,湘系官员遍布各方,如杨昌浚就是出自湘军,朝廷对此很是忌惮。这样一来,杨乃武和小白菜又多了一根救命稻草。
5
推动“杨白案”重审的另一个有力支持,是当时的媒体。
“杨白案”发生一年前,英国资本家美查在上海创办了中文报纸《申报》。《申报》创办伊始,就有意突破“只重文章不重社会新闻”的局限,在发现“杨白案”这一社会热点后,一直关注着案件的进展。
自同治十三年(1874)刊登《记余杭某生因奸谋命细情》始,至光绪三年(1877)五月发表《余杭案犯尸棺解回》为止,《申报》对“杨白案”作了长达三年的报道,发表新闻、评论六十余篇。
《申报》的记者曾得到杨乃武诉状的底稿,于同治十三年(1874)十二月初七发表《浙江余杭杨氏第二次叩阍原呈底稿》全文,将杨乃武的冤情公之于众。
《申报》还用写反面文章的方式制造舆论。在杨家人上京叩阍之际,曾登载一篇署名为“武林生”(武林为杭州别称)的《告白》,颠倒黑白,骂杨乃武是“士林败类”,勾搭良家妇女,杀害无辜百姓。
不久后,《申报》又刊载署名为“海昌小蓬莱主”的《驳武林生告白》,文中称:“武林生意狠如切骨,指为疯狗,岂此案翻与不翻,与武林生大有关系耶?”两篇文章针锋相对,好不精彩,一下子吸引了大众目光。
美国汉学家欧中坦教授曾评价,杨乃武一案能够广泛传播,乃至沉冤昭雪,“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申报》充满活力的记者”。
美中不足的是,《申报》对案情的还原并未完全到位,其对小白菜的描写就失之偏颇。
在《葛毕氏起解琐闻》一文,《申报》记者把小白菜说成是“平生滥与人交,据其自谓所私者,可坐四五席云”的淫妇,并提出,小白菜早已承认自己毒死葛品连,杨乃武完全是被她拖累的。
实际上,在整个案件中,小白菜完全没有话语权。对于这个身陷囹圄的弱女子,我们只知道她受到了残忍的虐待,她本人到底发表过什么言论,是否申冤,根本无从知晓。
或许,她根本就没有机会为自己辩解,她的声音被淹没在时代的浪潮里,历朝历代,多少女性和她一样,一旦被误解,有冤难伸,有口难辩。
就连和小白菜共同蒙冤的杨乃武对她也毫不同情,同治十三年,杨在《二次叩阍原呈》中,就写道:“上年十月初九日,有葛毕氏毒死本夫葛品连身死一案。”继而诬告小白菜曾经赖婚、与他人有过奸情等。在杨乃武眼里,小白菜并不是无辜的。
在世人看来,杨乃武未必是奸夫,但小白菜年轻貌美还守寡,必定是淫妇。
杨乃武拼死申冤,完全是在自救,并没有顾及小白菜。后来小白菜能得救,仅仅是因为葛品连被查明确实是病发身死,而不是被毒杀而已。
6
读书人的一支笔还是管用的。有浙籍士人、媒体舆论造势,户科给事中边宝泉再上奏,要求将此案提由刑部直接审理。夏同善发动人脉,请翁同龢、张家骧等近臣,将该案内情面陈两宫皇太后,并表示只有提京审讯,才可能有真相。
慈禧准了。
此时距离案件发生已过去两年,证人钱坦、原按察使蒯贺荪都已经去世。但是,最重要的一项证据,葛品连的尸骨还在。光绪二年(1876)九月十七日,刑部提请运送葛品连的尸棺到京城验尸。
十二月九日,杨乃武和小白菜梦寐以求的结果终于到来。刑部在北京海会寺开棺验尸,最终确认,葛品连根本就是病死的,并不是中毒!余杭知县的报告有误!
光绪三年(1877)二月十六日,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平反谕旨:
“本此案主犯杨乃武与葛毕氏俱无罪开释。但葛毕氏因与杨乃武同桌共食、诵经读诗,不守妇道,致招物议,杖八十;杨乃武与葛毕氏虽无通奸,但同食教经,不知避嫌,杖一百,被革举人身份不予恢复。”
涉事官员浙江巡抚杨昌浚、杭州知府陈鲁、余杭知县刘锡彤和浙江学政胡瑞澜等,共一百多名,或判处流刑,或革职查办。朝廷借此案,狠狠地打了地方势力一巴掌。
不过,杨昌浚到底后台硬。他被革职后,并未就此销声匿迹,第二年去帮左宗棠督办新疆军务,之后因功东山再起,历任闽浙总督、陕甘总督和兵部尚书等职,在官场上依旧顺风顺水。
“罪魁祸首”刘锡彤就没那么走运了,年过古稀的他被流放至黑龙江,不久病死。
而案件的主人公杨乃武和小白菜,虽保住一命,人生却从此大为转折。杨乃武功名尽毁,只能靠养蚕度日,小白菜看破红尘,削发为尼。
其实,在“杨白案”中,杨乃武始终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其中有亲朋好友奔走相告,红顶商人解囊相助,江南士林同仇敌忾,又恰逢朝廷有意借此案震慑地方督抚,于是先后下达十三道谕旨推动案件复审,直至翻案。
不是所有蒙受冤屈的人,都能像杨乃武一样好运,乘天时之便,又有贵人相助,逃出生天。
平反一桩冤假错案,难吗?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