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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囚徒困境”论大国博弈困境(一)

2022-12-02  本文已影响0人  南园_

懂点历史或政治的人,或多或少有这么一些困惑。例如:

1.为什么是秦“连横”灭了六国,而不是六国“合纵”灭了秦?

2.三国时,为什么魏(晋)灭了吴蜀?还有为什么蜀最弱,也是最早灭亡的?

3.二战前,为什么是德国分化了英法和苏联,而发动了“二战”而不是英法和苏联结盟,从而阻止德国发动“二战”呢?

4.在“冷战”的美苏中三方博弈中,为什么是美国最终获胜,而苏联最终失败解体?

解释这些历史上大国博弈现象的理论和模式,可谓不少。但是否有一种相通的理论或模式,可基本上答疑解惑呢?当然是有的!那就是西方一种所谓的“囚徒困境”模式。如果把它引申到大国政治博弈中来,是能解释很多这类历史现象因果的。

“囚徒困境”原意是警察或法官和两个囚犯之间的博弈。个人觉得这格局小了点,因而将它引申到大国政治博弈上来。这样很多历史上的大国政治博弈的方案和结果,就有了一种较清晰的逻辑归因。

所谓的“囚徒困境”可以视作:在利益相互冲突时,主导优势的一方和劣势两方或多方之间的博弈。并且它可以得出以下的一些基本结论。

结论1.在利益相互冲突时,个体的抉择基本会追求自身利益最优化。

结论2.在利益相互冲突时,彼此之间的信任是极其有限的。

结论3.主导优势的一方可以在各种好的结果之间做选择,而劣势的两方或多方却只能在各种不好的结果之间做选择。

结论4.劣势两方或多方,因为追求各自利益最优,而导致它们被各个击破或团灭,从而使它们整体结果最差。

结论5.力量(主导优势方,相对劣势方,绝对劣势方)、动机(利己,还是利他人或整体体)、信任度(彼此间信任程度)和信息差(有没有充分信息来源和沟通)是影响决策和结果的主要因素。

在引申模式和归纳结论之后。这个升级版“囚徒困境”博弈模式,将用逻辑的条理性,来具体的分析历史上大国博弈的现象和结果。

第一个大国博弈现象:秦和六国

为什么是秦“连横”灭了六国,而不是六国“合纵”灭亡或压制了秦呢?

若用“囚徒困境”模式来分析这个政治现象。则秦相当于“囚徒困境”模式中的“警察”或“法官”也就是起主导优势的一方。秦可以单独灭掉其中一国或多国。哪怕六国联合起来,也仅能整体自保,难以灭秦。也就是说秦基本可以主导这个“囚徒困境”游戏的规则。

六国则相当于“囚徒困境”模式中的“囚徒”也就是劣势的两方或多方。六国皆无法以一己之力拒秦,也无法保证同伙国在秦的威逼利诱下不会通秦卖己。由于各国和秦国的力量差距,以及对盟友信任的缺乏。那么六国各自在政治博弈做决策时,就只能在各种不好结果之间,追求最大程度利己,而不是利人或团伙国。

那六国在这种不利“囚徒困境”博弈中,有什么选择方案呢?又会导致什么结果呢?

方案一:对于六国整体来说,最好的选择是:六国“合纵”抗秦。这样虽然无法彻底改变与秦的力量对比,也无法改变整个游戏规则,但至少能保证不被秦各个击破或团灭。这种六国“抱团”抗秦的局面,虽不是秦最愿意看到的。但由于秦是具有主导优势的一方,所以对秦来说也并不足以致命。也就说是“合纵”上限是:六国可整体自保,但还是无法灭秦。下限就是在秦的主导优势下,哪怕六国抱团抗秦,也会有成员国先蒙受一定的损失(六国个体,哪个愿意做那个倒霉蛋呢?)所以这种六国整体最优的结果,却未必是六国个体最优的结果。于是在人性私心(或可以看作为自己国家谋取利益最优化的动机),对盟友信任度,以及信息差,还有秦国的威逼利诱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六国就很难真正“合纵”,即使“合纵”也基本无法解决掉秦。那么六国“合纵”出现分裂就是人之常情,事之常理了。

方案二:在六国内部分裂的情况下,对六国个体最优,且最现实可行的方案就是:和秦国合作,也就是与秦“连横”取利。与秦“连横”的好处是肉眼可见的。好处上限是:秦国为了对抗其它强敌,就会用好处拉拢自己。比如秦国为了打击劲敌赵国,拉拢燕国和齐国。好处的下限是:避免了成为秦国首当其冲的“倒霉蛋”这就是为什么齐国一直和赵国保持距离而结好秦国的主因之一。在“囚徒困境”博弈下,和主导优势方合作的,往往是最后灭亡的,而拒绝合作的,往往是最早灭亡的。这就解释为什么赵国那么强却早亡,而齐国又是亡的比较晚的。还有,通秦的六国各国,难道看不到这会导致,最终被秦各个击破,相继灭亡吗?也许它们看的到,也许也看不到。即使看到又能如何呢?在威逼利诱的相互利益冲突下,是顺从最强者结盟难?还是和其它势均力敌,且各怀鬼胎的弱者抱团抗强难呢?从理论到实践看,不言而喻。从“囚徒困境”模式来看,“连横”是更符合人性,也是更符合当时博弈实际的“阳谋”秦国处于主导优势一方,加上使用了最合实际的“连横”策略。从博弈逻辑的角度讲,秦灭六国这不是理所当然吗?

方案三。就是六国全部和秦国“精诚合作”这当然是秦国最愿意看到的局面,因为这样,秦国就可以不战而并六国。但为什么这种秦国“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局面没有出现呢?只能说明大国的博弈远比原有的“囚徒困境”模式更复杂。比如群体的力量更复杂,群体的人性更复杂,群体的利益更复杂。这就是为什么皆知“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道理,而现实却难行的原因。

总而言之,从“囚徒困境”模式讲,秦灭六国是合乎博弈逻辑的。因为秦是博弈的主导优势方,处于最有利位置。“连横”也是最合乎当时实际的“阳谋”博弈策略。六国只是处于劣势的双方或多方。无论是力量,还是博弈策略都没法比秦更优,更合实际。从这个角度讲,秦灭六国几乎属于一种无解的必然。所以杜牧所说的“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多少有些冤枉六国。正所谓:顺势而为,事半功倍;逆势而为,事倍功半,甚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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