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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的错过,成了这些年我们彼此的过错

2016-11-29  本文已影响0人  灵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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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栀依是在一次期末考场上,记忆中的她靠窗而坐,一头乌黑的秀发披肩垂落,脸色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笑起来露出两个不深不浅的酒窝,如明丽阳光下娇俏绽放的水仙。

我风风火火地赶到教室,上气不接下气地翻包倒柜地找笔。一瞬间,周围聚集了一双双惊奇的眼睛。离考试只剩最后一分钟,讲台上的监考官一脸严肃“这位同学,请你安静点”我急得满头大汗,正欲向旁边的人求救,栀依忽然向我递来一支笔,朝我咧嘴一笑,犹如降落人间的天使。

从小到大,不知学习为何物。上课走神、作业乱涂,被班主任谆谆教导数次未见成效,恨铁不成钢,索性对我放任不管。那时的我如一匹脱缰的野马,跟着大孩子上山烤地瓜、钓鱼、偷摘桃子,跑到别的学校参观,事实证明还是本校的校花校草好看。

我的世界从来就没有成绩学习,直到遇到了栀依,

初一开学报到那日,我无意间见到栀依提着行李箱,瘦弱的身躯在人群中艰难地穿行排队。一身米白色的连衣裙,扎着不高不低的马尾辫,露出雪白的后颈,额头冒着细细的汗珠。她从我眼前走过,估计她早已忘了借笔的事。

让我惊讶的是,我们竟然还成了同桌。有时缘分就是如此奇妙,你永远不知道,与你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下一秒,就这般出其不意的出现在,你的生命里。

栀依大多时候都在读书、写作业,我只有在他课间休息时才能和她聊上几句。夕阳洒在她的侧脸上,微微发红,周围的空气散发着娇羞的气息。风拂过她的斜刘海,轻轻地在耳边舞动,像个调皮的孩子在抱怨她只顾着学习。

我第一次见到有如此努力学习的人,这使得我对学习开始产生了好奇。绒黄的台灯下,我正执笔计算一道数学题。

陈子豪一脸难以置信“灵菲,你最近是不是受此刺激了?”“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赶着写作业”“啧啧啧,你不会真打算重新做人吧?”他从包里取出两盒我爱吃的曲奇饼干,放在书桌上,他爸爸每次出差都会给他带一大堆零食和各种机器人玩具。

冲着这些零食,先不和你这欠嘴王计较。可怜了这些机器人,最后都逃不开被陈子豪拆分得四分五裂的命运。

陈子豪大我一届,厚厚的眼镜压在他的鼻梁上,越显得文弱。他最大的兴趣就是研究这些电子产品,他父母还因此带他去参观了各种国内外科技展览,电子大赛。

我们打小就住在同一小区,用他妈妈的话说,我们是穿着同一条裤子长大的,以至于我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欺负他。
“我的同桌是个学霸,怎么着我也不能太逊色了”“你开心就好”

.期中考试成绩出来后,周栀依排在名单墙上第一。原来我的同桌是名副其实的大学霸,那种感觉就像中国运动员夺得奥运冠军,虽然看不懂,但依然会从心里为她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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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确幸没过多久,我的麻烦便接踵而至。周围越来越多的男生托我给栀依送情书,送早餐,虽然这早餐大多不是被退回就是被扔垃圾桶里。有一个学霸兼班花的同桌也是需要有颗强大的内心。

后来学校为了抓纪律,便禁止携带早餐到教师。一日班主任较早到教室早查,栀依还没来得及将男生送来的早餐藏好,便被发现了。
“是谁的?”
栀依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脸涨得通红。
“是我的”我壮着胆子说,他眼里大为光火,怒道“是不是觉得很光荣?还敢如此理直气壮,只会给班级拖后腿,你要不想上,以后都不用再来了”

毫无悬念,我被罚站了。放学后,栀依满含歉意地说对不起。我装作不在乎地笑了笑“没什么,我早习惯了”背起书包大步地往门外走去。

自那日后,我与栀依的友情快速的发酵膨胀。早读会互相抽查背诵,我也会借阅她的笔记复习功课,下课喜欢手牵手去上厕所。

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我进到年段前十,因为有栀依陪着,第一学期就这样糊涂并快乐的度过了。

一放寒假,我便给栀依打电话,上学时我们一直腻在一起,这会儿分开还真不习惯。我说栀依你有没有空,我想去你家玩?她犹豫了下说今天我家挺忙的,改天吧!

陈子豪仍然乐此不彼的在研究他的电子设计,见我进来才放下手里的电阻器件。我说大科学家,你整日呆房间里,不怕成居里夫人吗?“当你找到真正喜欢的事情,你就会乐在在其中”“真正喜欢的?”“是呀,灵菲,你真正喜欢的是什么?”我摇了摇头,很难想象,那时还少不更事的我们,陈子豪已经可以跟我讨论人生哲理了。

我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有的话,便是吃了。他大笑“吃货也可以成为美食家,营养师”他身上不合年龄的成熟总能为你拨开云雾,像个大哥哥,充满安全感。我无意间瞥见他书架上的新书《飘》。

他问“你喜欢看小说?”“我只看过上册,下册一直买不到”“你要喜欢可以先拿去看”我比哥伦发现新大陆还要激动,迫不及待的打开阅读。

一口气将整本书全部看完,顺带写了一篇读后感。陈子豪说,你这么喜欢读书,不如多写些文章,你文字还不错。“你是在夸我咯”他扶了下眼眶,笑着说“坚持下去,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不知陈子豪的话是不是被施了魔法,还是兴趣使然。我真的坚持每天写一篇文章,每周读两本书,后来写到没啥可写,又去看电影,写影评。

有次和栀依去影院观影,当时放映的正是《泰坦尼克号》,一部电影看下来,哭得稀里哗啦。回到家里,有感而发。立马提笔写了一篇观后感,继而又分析了下现代的爱情观。

我将这篇长发3000多字文章交给老师批改,他先是赞许,读到最后竟是满脸的震惊,不敢相信这是我写的。

这篇文章最后被刊登在当地报社专栏上,而我也因此收到一小笔稿费。那时的我还不懂写作可以赚稿费,只是凭着一股喜欢的劲儿不停的写,别人的一句肯定就足以令我高兴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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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闷得不杂一丝风儿,浓密的乌云下,一场骤雨将酝酿而至。

寒假回来,班里突然多了一张新面孔。阿志的到来打破的了我原本平静的生活。瘦高的身材,穿着一件合身的白衬衫。他微笑着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因为不熟,大家对他只是出于好奇却没人主动找他聊天。这样的僵局没过几天便彻底消失,那时班上的男生大部分热衷于打篮球。阿志正好打得一手好球,带着班里的一队男生连败全校其他的篮球队。

团队作战最考验队员的凝聚力与配合度。阿志与班里的男生迅速打成一片。就连什么是三分球都不懂的我也跑去看球赛。

不看知道,一看吓一跳。球场上清一色女生,全是为了一堵阿志的俊容。除了球技,阿志的成绩也不赖。每次考试全是第一名,栀依只能退居第二。

查了下成绩单,两人的成绩差了足有三十分之多。这让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栀依也不自觉地多看了他几眼。

相比于上学期,我这学期对学习的态度反倒松懈不少。上课经常偷偷看名著课外书。在那一年里,我竟看完了两百多本书。后来阅读速度越来越快,读的书逐渐累增。

栀依每次看我在课上看小说,总会流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于我而言,更多的是,这课太他妈的没意思了。

某次物理课上,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读到精彩处,忽地被老师点了名。我像个窃贼不小心被抓了个现行。书本应声而落,扑起的尘灰一如我此刻的心情,四处乱窜。

老师阴着一张脸走到我旁边,我弯腰拾起书递到他手里“看够了?整天只知道看这些闲书,你以后能靠他们赚钱吗?”他将书重重地摔在地上,踩在书上,留下一块狰狞的深深的脚印。

“再看这种没用的东西,我的课你可以不用来上”不知怎地,我当时一股怒气直冲脑门“不上就不上,谁稀罕上你的课”我将书捡起,仔细地拭去封面的鞋底印。

他的威严似受到了侵犯,对我厉声喝道“拿着你的书给我滾去旗台”我的脾气犟得十头牛都拉不回。

此后,每次一上物理课,我就大摇大摆地从他面前经过,走出教师站到旗台上。挺拔的身姿足以跟身后的旗杆平行了。周围的人群不断的涌上来围观,阿志举着篮球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陈子豪听说我被罚站,急忙跑来看我,还顺带捎来了烤地瓜和酥油饼。我说要是被他看到不好吧。他说不吃饱哪有力气站着。我被他逗笑了。

我被罚站的事最后惊动了校长和其他老师。我不知他们是如何谈论我,只知此事后来便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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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然雷打不动的看我的小说。成绩不但没退,还稳稳地保持在年段前十。班里的同学开始认为我是个脑袋灵活的天才,不用读书也能考出好成绩,简直是一本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我总结了之前的学习方法,有两点至关重要,一是课前预习,二是课后复习外加一定的预习量。剩余的时间我便可以自由支配。

我跟陈子豪的生日只差了一个月。他神秘兮兮地把包装精美的礼物递到我手里。那是一个圆柱形的透明的自动笔盒,按下按钮笔便可弹出,一旁的红色按钮,可使笔盒发光,放在书桌上还可当台灯。按下绿色按钮,便可吱吱呀呀的唱着生日歌。多伟大的发明呀!

他说有了这个笔盒,你以后要用笔,就不必再翻箱倒柜的找了。他冒着傻气的笑真的很像个大哥哥。

我们班的值日安排是四人一组,阿志那时坐在我后面,正好一起打扫卫生。走至校门口,阿志笑着朝我招了招手。我说你在等人?他说我在等你。“你找我有事?”“我曾在报纸上看过你发表的文章,写得不错”,我不好意思道“谢谢”“你挺胆大的”“你是说被罚站吗?”他笑而不语。

我家跟他家只隔了一条街道,后来我们经常一起上学。我们可以谈天说地不知疲倦,从文学到影视音乐,再到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很多小事一经他描述,立马变得活灵活现。

时光荏苒,唯一不变的是记忆深处,十六岁的天空下,我们依旧笑魇如花。

离期末考试前两周,我还在看着《飘》,阿志把他整理好的物理笔记放到我桌上,我不解的看着他。“靠,你不会真想考零分吧?”此次期末考试成绩将会作为明年毕业班的分班标准,就算我再怎么不在乎成绩,仍会心有余虑。

他顺势抽出我手里书,一副得逞的奸笑,说“这书我先替你保留着,等考完试,我再还你”。我第一次知道紧张学习的感受。因为我不想与栀依和阿志他们分开。

所幸,我的成绩没退;所幸,我们仍在一起!

或许,我跟阿志太过于要好,以致于周围的人都开始在传绯闻。栀依说阿志对你很不一样,他是不是喜欢上你了?我说你怎么也跟其他人一样瞎猜,我跟阿志只是很要好的朋友。

即便我的情花开得较晚,但从栀依口中听到这话,还是莫名其妙的感到一颗棉花糖在心头丝丝的化开,静静地开出一朵花来。

而这一切的幻想,在看到那封情书后,便戛然而止。

栀依吃惊地将夹在《飘》里情书拿给我看,粉红色的信封里夹着一张纸笺。
第一次见你
就被你的独特吸引
虽然相识的日子短暂
可你的笑容
始终在我的脑海里徘徊
思念入骨
也不过如此吧!
下午放学后,榕树下不见不散,署名阿志。

栀依说“灵菲,这信会不会是写给你的?”“怎么可能,你忘了,你之前说要找他要《飘》的”“可是……”“你喜欢他吗?”我强笑着。她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我怕被老师知道我们早恋”“怕什么,你若喜欢,就该勇敢的去追求”

我不知道自己的心为何会隐隐作痛,可能,也许,我真的喜欢上阿志了。

放学后,栀依去找阿志。我留恋的望了一眼校门口,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那个白衣少年再也不会一脸明媚地笑着等我了。

让我惊讶的是,栀依与阿志并没在一起,她说自己现在只想以学习为重,不想谈恋爱。自阿志给栀依送了情书后,我便有意无意的与他保持着距离。这样尴尬地到中考结束,我跟阿志都没说上几句话。

阿志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被保送到市里的重点中学,我和栀依、陈子豪进了县里的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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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依仍然是人见人爱的学霸班花,只是我们之间的友情却不似从前那般亲密。

从朋友那里得知,栀依的父母在她三岁时便已离异,由爷爷奶奶拉扯大,她父母之前是个商人,后因投资失败,欠下一身巨债,她妈妈受不了压力,离婚后立即改嫁他人,他爸爸从此一蹶不振,天天借酒浇愁,动不动就打骂她,拿她出气。

而这一切,她从未告诉过我,难怪每次我说要去她家,她都会用各种理由搪塞。可能一直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她从未真正的把我当成朋友。不过,转念一想,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一段,不肯告知他人的心伤,可以理解。

高考结束后,陈子豪因获得了全国电子设计大赛第一名,收到了美国斯坦福大学offer。

我说你小子厉害了呀!他说我搞电子科技,并非为了进入斯坦福大学,而是源于热爱。正如我喜欢研究电子,你喜欢写作一样,人这一辈子很短,要跟随自己的心,无论人或事,都不要被世俗的名利禁锢,勇敢的做自己,当你足够优秀成功自然伴随而至。

我真想敲开陈子豪的天才脑袋,看看里面究竟装了什么?“我知道你一直只把我当做哥哥,不过我还是挺开心的,我去美国之后,要见你一面就难了,记得照顾好自己”“你也是,要是想家了,就给我们打电话”

栀依高考失利,分数刚好过本一线。从别人口里得知,阿志也报了上海的复旦大学。

除夕夜,阿志带着几捆烟花来我家。“要不要一起?”我点点头,披了件大衣出去,跟他找了块空地。

烟花下,阿志的眼睛忽明忽暗,转瞬即逝的烟火,一如我们永远回不去的青春。

“你跟陈子豪现在怎么样了?听说他去美国了”我突觉郁闷,原来这么多年,他一直以为我喜欢的是陈子豪。他惊讶地看着我“那你为何突然对我那么冷淡?”“还记得你给栀依写的情书吗?”他疑惑的看着我“我从没给她写过情书,我唯一一次给你写过一封情书,但你没来,后来我问栀依,他说你喜欢的人是陈子豪”

阿志淡淡地回忆着往事,而我的心却早已波涛汹涌。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像一块石头,一个字一个字的砸在我的心里,压得我快喘不过气来。

我终于明白了那日之后栀依对我的突然冷淡,明白了她见到我时高高在上的眼神,也明白了她为何一直不愿让我去她家。她的自尊怎会允许一个比她不起眼的丑小鸭夺走她的光芒,她永远都是众人追捧的女神。

我与阿志的错过,有她的责任,但更多的是,我们对彼此不够的笃定和信任。奈何情深缘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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