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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妻以讹保3000万,真当保险公司是你家的?

2018-12-18  本文已影响2人  fd643482f2df

嗨大家好,我是宝石姐

前几天看到一个【中国男子在泰国故意杀害妻子,以讹诈巨额】的新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

案件的发生情况是这样的:

某男和妻子结婚后一直没有正当工作,不仅花光了百万积蓄,还欠下许多外债。

为了榨干妻子最后一点价值,他为妻子前前后后买了十几分寿险,受益人都写自己的名字,然后游说她到泰国旅游,并将她残忍杀害

宝石姐看完这个报道真是气得不行!!不想过离婚啊!杀什么人!

而且!而且!而且!

但凡有些保险常识的人,都知道保险公司来头都不简单。买个几千万,干掉被保险人,再跑去理赔,你以为出资几(十)个亿成立起来的保险公司是吃素的吗??

就因为这样杀死自己的老婆,宝石姐越想越生气!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下,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这种天理不容的骗子!内容会引起极度舒适,各位请注意

01.保险法

保险公司虽然是赚钱的机构,但是它关乎全国人民的生命健康问题,重要程度不亚于政府机构

所以骗保这种事,不仅保险公司不能忍,国家也不能忍!

为了保护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利益,国家早早把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写进了保险法

>>>想骗保,先过国家这一关

《保险法》早有规定,这种故意骗保的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呵呵,也就是说,这位男子只要伤害了他老婆,就已经失去受益人的资格

至于骗保?那是不可能的,一辈子都不可能的

>>>当事人不知情,保险依旧无效

根据报道,这位哥们在投保的时候还伪造了妻子的签名

根据《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额,也就是说,给老婆买寿险,她必须要知情。什么?你说她不知道呀?不好意思,你这保险无法生效

>>>情节严重的,进一步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像报道里面这种,不仅杀人灭口,还企图骗取巨额保险的。不仅不能赔,还要判刑以及罚款。毕竟已经构成犯罪

看到坏人罪有应得,宝石姐也放心了

>>>反骗保措施

为了防止骗保,保险公司也做了很多工作,比如说:

1. 设置等待期,防止有人投保后短时间内就申请理赔

2. 免责条款,投保前先说好,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会赔

02.带病投保,属于骗保

回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宝石姐相信恶意骗保只是少数人的行为

在生活中,因为身体有些小毛病而无法投保的情况却屡见不鲜

如果处理不当,带病投保,就变成骗保了

所以,身体有小毛病想投保,一定要跟着流程走:

1. 智能核保,自行核查是否能够承保

2. 人工核保,递交体检报告

3. 根据智能核保或人工核保的结果承保

千万不要打擦边球!!如果要理赔,保险公司是可以调查医院记录的,万一被查到,保险公司就会拒赔

那就跟宝石姐提到的那位骗保男子一样,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03.结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保险的本质是给健康的人一份保障。它既不是生病才来投靠的慈善机构,也不可能轻易被骗保

希望大家能好好利用保险这个工具,建立家庭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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