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刀剑如梦|斩凡尘
(一)
三月十五,桃花又开了。
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要去一个地方找一个人。我不记得地方在哪,也不记得人是谁,但直觉告诉我应该前往的方向,我向来相信直觉。
我顺手拿起躺在一旁的剑,脑中突然多了些记忆。这柄剑叫如梦剑,我叫云沐白。
据说这柄剑是五百年前欧冶子大师亲手锻造的,与它一同出炉的还有一把叫“非梦”的刀。这一对刀剑出世之后武林便纷争不断,血流成河,最终“如梦”落在了我手里,“非梦”似乎在一个叫萧别离的人手中,而我要找的正是非梦刀的主人。
我头有些痛,记不太清了。
剑挎在腰畔,我慢慢地走出这片桃花林,一间精致的小屋伫立在不远处的沙丘上。直觉告诉我这是我的房子。
我推开门,一股腐朽陈旧之气扑面而来,这里像是许久未曾有人来过。客室中央有一张黄梨花圆木桌,两条凳子,两双筷子,两只碗,都蒙着一层厚厚的尘埃。内屋里的大木床上也放着两条被褥,旁边挂着两条毛巾。这应该是两个人住的地方,可另一个人是谁呢?
推开后门,我就知道了答案。一座低矮的坟墓孤独地躺在沙堆上,墓碑上有一行字:“爱妻云氏桃红之墓”。
桃红,我眼前忽然浮现一个像桃花一样粉嫩灿烂的少女,亭亭玉立,婀娜多姿。桃红,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总觉得桃花的粉红不及她半分嫣人。
我这才发现屋子的后壁上也有一行字,娟秀的手笔当是出自一个女子之手:
沐白,吾爱,我等不到你了,不要怪他,别离不是有意的,答应我不要怪他。
萧别离,他杀了我妻?我想我知道我为何要找他了。
(二)
六月初七,夏花凋零。
江南仍处在烟雨朦胧的旖旎之中,仿佛一个红尘卖笑的婊子,脸上带着万年不变的谄媚。
有人要杀我。
从我踏入杭州的那一刻起,这种感觉时刻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我相信自己的直觉,我不怕他们,在我的印象中天下能在我手中过得十招的寥寥无几。或许,只有一个人,萧别离。
我走了三个月,还是没有打听到萧别离的消息,据说十年前他就已销声匿迹,卸刀归隐。
十年,我心里像是被针扎了般刺痛,桃红是不是已经逝去十年了,而我却还没找到杀人凶手?我很着急,冥冥之中有种直觉告诉我,我的记忆存在不了多久,每年的某个时候我都会失忆。
身后的人越来越多了,也越来越肆意妄为,我想要不了许久他们就会出手。我寻了间茶棚,坐下,等着他们集齐人手。
小肆端上来一杯上品碧螺春,我塞给他十两银子,算作是破坏棚子的赔偿吧。他当然不知道自己的茶棚就要遭殃,笑得像是一朵枯萎的雏菊。
几个黑衣佩刀的壮汉走到另一张桌子坐下,没隔多久,又来了一群人,小肆忙不迭地招待客人,嘴巴都要笑歪了。
“朋友这柄剑是哪儿来的?”离我最近的黑衣汉子目光闪烁地道。
我顺手把碧螺春泼在地上,太苦了,我还是喜欢喝酒。
黑衣汉子脸色一沉,冷声道:“朋友若是不想惹麻烦还是回答了好,在杭州我黑衣阁可没人惹得起。”
我打了个哈欠,好啰嗦的人啊,现在的人都这样吗?我记得我当初杀人可从不废话,一剑即出,绝不空回。但我还是耐住性子,和这莽汉扯了几句,他们都是使刀的行家,直觉告诉我他们和萧别离有关,又是直觉,可恶的直觉!
“剑是我的。”
黑衣汉子腾地站起来,瞪着我道:“你就是云沐白?”
“萧别离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黑衣汉子咧嘴狂笑:“想知道吗?先问问老子手里的刀。”
他手腕一动,一道练光直劈我的脑门,这简单直接的刀法竟和我的剑法有些相似,只是他太慢了。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不快就只有死。
剑光一闪,我没杀他,不过和他一起出刀的手下可没这么幸运了,脑袋骨碌碌地在地上滚着,鲜血四溅,还好我躲得够快,才没有脏了这一身衣服。
黑衣汉子张大眼睛瞪着我,嘴唇发白,牙齿打颤,他好像才发觉自己使刀的右手没了,好慢的反应。
我摇了摇头,问他:“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萧别离是你们什么人?”
“斩凡尘!斩凡尘!不可能,你怎么会斩凡尘?”黑衣汉子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难以置信地望着我。
这就是“斩凡尘”吗?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我有种直觉,这剑法是我独创的,可他却似乎觉得我不应该会这种剑法,为什么?
我沉着脸,冷冷地道:“再说废话,痛得可不只是你的一只手。”
黑衣汉子打了个激灵,道:“是萧别离,萧别离派我们来杀你的。”
又是萧别离,先下手为强吗?
“萧别离在哪?”
“我不知道?”
“嗯?”
剑光一闪,黑衣汉子整条胳膊齐根而断,他捂着伤口,强忍着没有嚎叫出来。颤巍巍地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们黑衣阁是萧别离十年前创立的,他传授我们刀法就是为了要……要杀您老人家,可是我已经十年没见过他了。”
十年,又是十年。萧别离究竟躲在哪里?
我皱眉问道:“你认得我这剑法?”
黑衣汉子瞟了我一眼,战战兢兢地道:“这……这就是萧别离当初传授我们的刀法,靠着这刀法我们黑衣阁才有今天。”
怪不得黑衣人的刀法和我如此相似,只可惜模仿的太不像了,我都替他们觉得丢脸。只是这一招明明是我独创的,怎地又算在了萧别离头上?
难道他不仅杀了我妻,又窃了我剑法?鸡鸣狗盗之辈,我必杀之!
(三)
九月初七,满天黄沙。
我命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尤忌七数,是以命终。”
这其实是个悖论,骗人的把戏。就好像有人告诉你,你会死在未来的某一天,却没告诉你会死在哪一天。
但我是个生性谨慎的人,所以一到和七有关的日子里,我都过得格外小心。
我又奔波了三个月,我有预感今天将会是奔波的终点,我会在这里见到萧别离,届时便是你死我亡的局面。
这三个月里,我的记忆又恢复了一些。我记起萧别离,他曾是我最好的兄弟。我和他还有桃红,我们三个曾狂歌挽马,仗剑天涯。
只是我们同时爱上了桃红,可桃红却只有一个。
我们约好在此地比武,获胜者才是最有能力保护桃红的人。我记得是我赢了,可萧别离为何出尔反尔,杀了桃红?
碧蓝色的天空与金黄色的沙漠衔接之地是一片断壁残垣,风沙紧裹着残旧的楼阁,一点点地侵蚀。只有一处破旧的小屋倔强地扎根在黄沙上。
我握紧剑柄,蓦地冲向小屋,直觉告诉我萧别离就在这里。
屋内只有一张破旧的椅子,半边缺口的瓷碗中浮着厚厚的沙砾,没有人。
我翻遍了屋里的每个角落,没有人!
萧别离呢?难道他自觉愧疚,无颜对我?
我胸口滞闷,剑若惊鸿,“哗啦”一声,屋子终于支撑不住,一片片地撕裂、倒塌。
屋后竟也有一座墓,墓碑上一排清晰而深刻的刀痕:
挚友云沐白之墓
“当啷”,如梦剑埋没在黄沙中,云沐白之墓?云沐白死了?那我是谁?萧别离呢?
我跪倒在地,脑袋撕裂般的疼痛,渐渐地,最后一丝意识归于虚无。
(四)
天黑了,狂风怒吼,如怨妇之泣诉。
冷风一层层裹在我身上,我渐渐苏醒,沙漠夜色之冷漠是我早已领教过的。
往昔的记忆一股脑地涌出来,我记起了全部。我叫萧别离,非梦刀的主人,云沐白的兄弟。
云沐白剑如其名,如梦似幻,人如其剑,乃是翩翩玉立的浊世佳公子。我与他刚好相反,我的刀只有一式,我杀人只用一刀,我简单直接。
我只是个落魄浪子,自然比不上云沐白风流倜傥,善解人意。所幸我还懂得一点点天象,那天的比武是我最后的机会。
我将一块铜镜立在一座小沙丘上,我算准正午时分烈阳晒在铜镜上之时,正好会有一道光线射在某处。
云沐白是有涵养的公子,自然会让我挑选地方,而他将站在我的对面,也就是强光照射的地方。
我俩功夫不相上下,高手相争,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届时他定会败在我刀下。
不出所料,云沐白败了,可就在击败他的那刻,我心底突然掠出一道奇怪的想法,高手相争,非死即伤,刀剑无眼,若是我不小心杀了他……
刀随意动,刀光一闪,“噗嗤”一声,刺在肉里,血流如注。
我怔怔地望着挡在云沐白身前的桃红,有些哀伤地意识到,我胜了,可我还是败了。
我抽刀,放任他们离去,因为我知道云沐白迟早还会回来。
果然,第二年秋天,云沐白回来了。桃红死了,那处刀伤虽未瞬息毙命,却也活不长久,我以为他是来杀我的,没想到他只带了一壶酒。
云沐白说,这壶酒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醉生梦死,喝下之后,可以教你忘掉以前做过的任何事情。
我问他,为什么送给我,你怎么不喝?
云沐白笑了笑说,我已经不需要了。
他站起来,挽了个剑花,舞出他剑招中的精华“前尘如梦”,剑若桃花盛开,芳香不散,似梦似幻,美艳不可方物。他挥剑自裁。
你看,他连自杀都如此迷人,我又怎能比得上他?
他倒在我的脚下,哀求我将他的墓葬在桃红身边。他说:“桃红死了,尘世间也没什么值得我留恋,唯死而已。”
我终于明白桃红为什么选择他,我和他最大的区别在于,我对桃红的爱是自私的,是一种占有欲,而他的爱却是无私的,凄美而又决绝。
我垂首望着自己手中的非梦刀,我知道我下不去手,我不会自裁。夜了,我将云沐白葬在屋后的沙土中,他早该明白,自私如我,是不会将送到桃红身边的。
我倚在云沐白的墓碑前,大笑着喝下那坛“醉生梦死”,醒来后我发现自己并没有忘记,记忆反而愈发清晰。我怎么也想不到,老实如云沐白这样的君子,竟也会为爱痴狂,我终究还是被他摆了一道。
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得清楚。
我知道我再也忘不掉我们之间的种种过往,我还是输了,云沐白可以和桃红在阴间相会,而我所拥有的却只有回忆。
我狂笑着,被酒水呛出的眼泪顺着脸颊流入嘴角,是苦的。
可云沐白却没有算到,就连我自己也未曾想到,在此境地我竟悟出了“斩凡尘”的真谛——挥刀自斩,凡尘如过眼云烟。
“醉生梦死”做不到的却被我自己做到了,我忘记了一切,一切又从头开始,我选择做云沐白,在九月初八的清晨风尘仆仆地赶回那片桃花林,我要与桃红厮守。
不知是我功力不够,还是因为世上没人能真正做到斩凡尘。三月十五,桃花盛开的季节里,我终于赶回桃花林时,记忆又一点点地被我拾起。
我望着桃红的墓,后墙上的那一行字,我断断续续地记起我叫云沐白,我要去一个地方,找一个叫萧别离的人,那人杀了我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