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没有彩排(一)
2017年9月9日,新人秦浩、苏唯嘉的婚礼在绿洲市弄海园盛大举办。 承办婚礼的是“花好月圆”公司青山分店,他们在户外特别为这对新人精心地搭起充满欧陆风情的观礼台,面向大海,唯美浪漫。两位新人含情脉脉携手上台,司仪富有感染力的主持让婚礼的现场气氛很是热烈。
待一对新人向双方父母行完感恩礼,婚礼司仪邀请老板同时也是新郎父亲的秦华致辞。秦华接过话筒,深深一鞠躬:“感谢各位光临我们儿子、儿媳的婚礼!我曾经主持过许多场婚礼,但今天作为父亲参加儿子的婚礼,我特别激动,激动到都不知该说些什么。我为大家唱首《一剪梅》吧,用这首歌作为我和岚对儿子、儿媳的祝福,希望他们能牵好彼此的手,一起走过风花雪月,也一起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
秦华的《一剪梅》不是费玉清或张明敏的风格,而是降央卓玛的演绎风格,唱得深情而大气、开阔,岚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在歌声里她仿佛又看到了唱着《兰花草》的“刘文正”。在一瞬的恍惚间,他们似乎坐上时光穿梭机回到了1986年。。。
这年夏天,岚从墨县一中考取绿洲市外贸学校的会计专业。她不知外贸是怎么回事,但会计是知道一点的,写写算算的,她觉得自己数学挺好,学这个应该可以。更重要的是,这所学校在绿洲,是她10岁时跟着父亲来过一次就很喜欢的地方。
就这样,岚在她19岁这年来到了美丽的海滨城市绿洲。与记忆中的绿洲相比,现在的城市变得更加美丽,外贸学校的生活也比高中有趣得多,岚打心眼里喜欢这一切。她虽然是个农村女孩,可是天生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没有因自己来自农村就在城里的同学面前有自卑感,也没有一般小女生的娇娇弱弱。
不仅如此,在入校后的第一次全校运动会上,她就锋芒初现,将女子400米和800米的冠军都轻松收入囊中,一下子成了同学眼中的运动健将。随着第一学期渐进尾声,岚又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再次令同学们刮目相看。
只是,她还显得有点土气,已经到了爱美的年纪的她决心学习打扮自己。班里有一个本市女孩晓云和她走得很近,快放寒假时,岚请求晓云带她去逛街,让她给自己做参谋打扮一下。就这样,岚被晓云带着,第一次来到了即墨路---一个个体经营很集中的服装市场。
即墨路店铺云集,漂亮的衣服琳琅满目,这让没太见过世面的岚看得有些眼花缭乱。幸好有晓云在,晓云拉着岚的手进了一家叫“海风”的店。这家店的门口左边摆着一个大录音机,里面放着好听的流行歌曲。
店主是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二十出头的样子,长得挺帅,穿着也很时髦。他和晓云很快就为岚选好了一身衣服。等岚换好衣服从布帘后走出来,店主和晓云眼前都是一亮-----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呀!经过这么一番打扮后,岚一下子就算得️上是个美女了。晓云拉一下岚的手,悄悄地说:“太好看了,买下来吧!”,然后就开始跟店主讨价还价,直到最后把“我们还是学生,没什么钱”的理由也搬了出来。年轻的店主问:你们什么学校呀?晓云说“外贸学校”。他打量一眼二人,说:“热门学校,看来学习挺好呀!我学习不怎么样,高中毕业就干这个了。这样吧,看在你们学习又好又漂亮的份上,哥哥我给你们打个7折。我保证这条街上不会有人给你们更好的价钱了。不信你们去逛逛,发现买贵了,待会儿回来我给你们退货。”
岚和晓云付款后拿着衣服高兴地离开,在即墨路上继续逛。他们也看到了类似的衣服,但其他店主的要价无论怎么砍,都比“海风”的价格要高。学会计的两人觉得在“海风”买衣服挺划算,那个年轻店主也挺可信的。于是,她俩不约而同地说:不如以后我们就去“海风”买衣服了?
后来,岚和晓云果真常去那家叫“海风”的服装店买衣服,有时也陪其他同学去买,可能因为第一次去打下的好基础吧,店主总给她们很好的价格。
每次去,店里总放着好听的流行歌曲。去的次数多了,岚发现有一个男声的歌放得特别多,就随口问了一句是谁。店主告诉她那是刘文正,自己很喜欢的一个歌手。岚好奇地问:“你为什么喜欢他?”店主有点得意地笑着说:“我和他长得象呀!”岚接口:“那你会唱他的歌吗?”店主一拍胸脯:“当然!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唱给你听。。。”岚大方地说了名字,他也真的唱了一首叫《兰花草》的歌。歌唱得真不错,岚没想到一个卖服装的还能把歌唱得这么深情、动听,她自此记住了这个人的名字-秦华。看着秦华拿出的刘文正的照片,岚发现秦华竟然真的跟那个刘文正长得很像。
从此,再见面时他们就彼此直呼其名。秦华经常一边招呼着她和同学试衣服,一边跟她聊天。再后来,他们的聊天内容逐渐多起来,彼此越来越熟悉,甚至可以相互开开玩笑。。。岚也经常打趣地喊秦华“刘文正”。
二年级下学期的一天,岚和同学一起去“海风”,秦华不在,看店的是一个中年妇人,说秦华进货去了,自己是他妈妈。因为秦华不在,她们不好意思跟陌生阿姨要好的折扣,只看了看就走了。往回走的路上,岚心里觉得有点遗憾,还有点莫名的失落感,但没来得及想清楚就已到学校了。而一回学校,个性开朗的她就把这事给忘了。
几天后,岚又和同学去了即墨路,这次秦华在。看见他在的刹那,岚感觉到自己心底有一丝欣喜闪过,但那好像不是为了买衣服的好折扣。
在她们选衣服的当口,秦华出去了一下,很快又回来了。等她们选好衣服要付款时,秦华突然从收银台下拿出一束玫瑰花,对岚深情地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岚有些开心,也有些不知所措。秦华笑着看向岚的同学说:“岚做我女朋友,衣服当然随便穿。你们是她的同学,从今往后买衣服都给你们打六折。”同来的同学也开始跟着起哄,岚的脸都红了,但却说不出拒绝的话。他们就这样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那是1988年,岚21岁,秦华23岁,他们是彼此的初恋。
秦华对这个聪明、漂亮、充满活力的女友喜欢得不得了,他总是给岚预留出适合她的衣服,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在周末的晚上收工后,哼着歌,带着她玩遍绿洲。对于从小在绿洲长大的男孩,这实在不是什么难事儿,服装店的生意不错,他的收入也可以负担得起这些花销。秦华的父母也很支持他们的恋爱,自家高中毕业的儿子,能找到这么一个学习又好,又有前途,还长相漂亮、性格不错的女孩做媳妇,他们很满意。所以,每当秦华将岚带回家时,她都备受礼遇。
而一个人在绿洲的岚,也在秦华家找到了家的感觉。这个家温馨、和睦,符合她的想象。更何况秦华比学校的男生看起来成熟,人长得帅,唱歌好听,又对她这么好,她觉得很幸福。
1989年,岚大专毕业,秦华迫不及待地跟着岚回她的老家去见父母。朴实的父母看到有人对女儿这么好,家又在城里,能就近照顾女儿,还是女儿喜欢的人,没有什么反对意见。于是,在岚参加工作三个月后,他们在父母的安排下订婚。
第二年春天,岚和秦华顺利举行了婚礼。婚礼上,新郎英俊潇洒,新娘漂亮大方,两人看向对方的眼神里都带着光。。。那份浓情蜜意,让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被遍洒狗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