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90cc3b5f5人民日报X简书|我的视界 我的中国故事二三两

是灰比土热(十一)|我的视界我的中国

2019-10-19  本文已影响0人  鄂佛歌

第十一章

整个晚上,崔建国始终把一付冰冷的脊背留给她。

这不能怪他,他再好,也是有底线的。他是个真男人,言出必行,他说过不计较她的过去,就真的没计较过。这么多年,他忍受着没有孩子的痛苦,现在又不遗余力地抚养着仇人的孩子,还要舍血本给孩子治病,他做的够多了,还要他怎样呢?违约的是她,她说过不再和胡存良有任何联系,然而现在呢?

黎明时分,王季才勉强睡着,醒来时,已是九点多。崔建国走了,平时他们总是一起去上班的。王季出了卧室,看到放在沙发上的大哥大不在了,留下一个空盒子。这多少让王季感到点欣慰,他没完全拒绝她的好意。

她又回到卧室,坐在梳妆台前,拿起电话,拨了那部大哥大的号码,还没接通,她又敏感地挂断了。说什么呢?请求他同意吗?他们从前很少有意见不合的时候,即使出现不合,也紧紧让让,彼此迁就,再大再难的问题都能轻松化解。

她没去上班,在家里陪儿子看了一天的电视。

可她的心思始终不在电视上。自从那个雪夜崔建国救了她,她真的好幸福,可老天偏偏要嫉妒她的幸福,偏偏给她安排了这么难的一道题目让她选择,一边是骨肉相连的儿子,一边是相爱至深的丈夫,如同心和肺,放弃哪个,都无异于让她死。

崔建国中午没回来,她给他打了电话,关机。她又给几家店里打了电话,都说他一天都没来。王季心痛得要命,看来,他这回不准备妥协了;看来,她真的要放弃一个了。儿子正在看着央视版的《三国演义》,看不完全懂,不时地问她,她无言以对。

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天,晚饭时分,崔建国还没回来,大哥大仍处于关机状态。王季有种不祥的预感。她又用电话联系了几个能联系上的崔建国的朋友,都说没见。她正准备出去找,传呼机响了,发来一行字:

“拿把刀,速来金河商厦楼顶。”

后面显示是崔建国的大哥大号码。王季吓了一跳,他用刀干什么?她赶忙给他打电话,还是关机。她心急如焚,安顿好儿子,就匆匆地出了门。刚出了门,又返回来,去厨房里拿了把苹果刀。她不知道他用刀干什么,但肯定是有用的,他不是个冲动的人,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

金河商厦只有四层,一侧有部外挂楼梯,可以直达楼顶。王季手里攥着小刀三步并作两步冲上楼顶,月光下可见一个人影席地而坐。走近了,认出是崔建国。他的面前摆着一颗煮熟的羊头,他正用双手撕扯着羊头上的肉,旁边放着一瓶宁城老窖。

“你,你在这儿做甚了?”

王季见崔建国没事,便放下心来,喘匀气息,问。崔建国抬头,嘿嘿一笑,说:

“吃羊头,没刀子不方便,带了吗?”

王季有些生气,你心急火燎地把我叫过来就是为了让我送把刀子给你吃羊头?但她知道他心里难受,做出一些奇怪的行为也是情有可原的。她把刀子递过去,崔建国接过,剜了一块肉放在嘴里咀嚼起来,一边提起宁城老窖喝了一口。咽下一块肉,又割了一块,正要往嘴里送,停住了,递向王季:

“来,你也吃一块。”

王季摇摇头,看了他一会儿,在他对面蹲了下来,等他把又一块羊头肉咽下,看看扔在他旁边的大哥大,问:

“电话咋关机了?”

崔建国喝了一口酒,说:

“没电了,新机子电不足,昨晚没充。”

又说:

“刚才好不容易开了机,打完那个传呼后,又关机了。还好,不然我就只能提着羊头回家吃了。”

王季坐了下来,两条腿屈着,把下巴搭在膝盖上,说:

“你就这么不愿意回家吗?”

崔建国正把一块肉往嘴里填,听到这话,停了下来,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把肉填尽嘴里,慢慢地咀嚼着,直到咽下,才说:

“没哇,我以前经常一个人坐在楼顶吃羊头喝酒。”

“为甚?家里吃喝不更好吗?”

“也不为甚,总觉得这种吃法更香。人们说,一人不喝酒,两人不赌博,但要这么喝,一人也觉得有意思。”

王季笑了笑,说:

“这也是情调?”

“大概是。”

王季抿了抿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微抬起头望着崔建国。他吃得专心致志,津津有味,甚至勾引着她体内的馋虫也蠢蠢欲动。若非此刻此种心情,她肯定也会抢过刀子来割一块肉来吃的;夜风里,酒香不浓,却风味独特。

两人默坐着,一个看着另一个,另一个只顾旁若无人地大快朵颐。很快,在刀子的协助下,崔建国把一颗羊头吃得差不多了。他把最后一口酒喝完,打了个饱嗝,伸出两只油手冲向王季:

“带纸没?”

王季着急过来,没带包,摸了摸衣兜,摸出一团揉皱了的卫生纸,递给崔建国。崔建国擦了嘴和手,似乎意犹未尽,拿起空酒瓶,口朝下抖了抖,再连一滴也抖不出来。他只能把酒瓶放回原地,说:

“肥油瓶,瘦酒瓶,真是的。”

话锋一转:

“胡存良找不到。”

王季一怔,问:

“你去找他了?”

“嗯,我去了你们村里,打听到胡存良他大胡三家,可是胡三说,胡存良自从多年前离开家,再没回去过,也没给家里捎个信甚的。”

顿了顿,又说:

“不过我想,他家人肯定是知道他在哪的,他们估计是怕你大找他算账了。我托了一个派出所的哥们儿打听了,如果他还在县城,过两天可能有结果。”

王季静静地听他把话说完,鼻子里酸酸的,眼泪流了下来,心里五味杂陈。他心里不痛快,但最终再一次迁就了她。不仅迁就了她,还主动帮她排忧解难。她挪到他身边,双手抱着他,想哭,又没哭;想说几句感谢的话,又没说,她觉得任何感谢的话都显得无力,显得虚伪。盯着空酒瓶看了半天,她问:

“你是不是没喝过瘾?”

“嗯,我的量是一瓶半,喝不到量总觉得有些不舒服。”

“那我下去再买一瓶,我陪你喝。”

“别了,孩子还一个人在家呢。”

就这样,所有的恩怨,随着一颗羊头,一瓶宁城老窖都烟消云散了,当务之急是救孩子。

两天后,那位派出所的哥们儿告诉崔建国,在县番茄厂有个员工叫胡存良,三十七岁,不知是不是他要找的那个人,让他自己过去核实。

作者插言,当年胡存良离开牛轭弯村到县城闯荡,也没闯出个名堂来,出点体力,打点零工,基本只能维持自己一张嘴的吃喝。混了两年,混进了县番茄厂,尽管只是个靠体力吃饭的临时装卸工,毕竟稳定些,但距离他承诺的“混出个人样儿”还相差甚远。

他回了一趟老家,听父亲胡三说,白莲也到县城打工了。

当年白莲怀孕,胡存良并没告诉胡三,白莲的家人更不会对外人说,所以村里没人知道这事。白莲离家出走后,久日不归,面对村里人的询问,白莲的家人只能以“她去县城闯荡”为由搪塞。郭玉梅的成功经历让“闯荡”一词成为一种荣耀。他们盼望着有朝一日,白莲像郭玉梅那样衣锦还乡,可是这个愿望最终没能实现。

胡存良返回城里,没打听到白莲的消息,这时他认识了番茄厂厂长的女儿。番茄厂是个小厂,效益不好,所以厂长的女儿绝不像名门大户的千金那样娇贵,也很普通。说普通也不普通,毕竟人家是正式工;说不普通其实也普通,所以她就和农民出身的胡存良来往了起来。

这里,作者不得佩服胡存良的撩妹技术,以他平凡的外表,懦弱的性格,无能的作派,原本是个毫无魅力的男人,女人缘却颇好。天长日久,他便和厂长的女儿谈起了恋爱。

厂长的女儿五大三粗,可能是良好的家庭让她营养过剩了。不仅五大三粗,还长得难看,还比胡存良大三岁,所以婚嫁问题成了个大问题,三十多了无人问津。即使有问津的,要么是人才极差,要么就是离过婚的,好不容易胡存良这个原封后生愿意入赘,厂长自然欣然同意。这点上,有点像老舍笔下的祥子和虎妞。

当然,厂长并不知道,胡存良根本不是个原封后生了;不仅不原封,早在两年前就当了爸爸;不仅当了爸爸,还把老婆和孩子撇下攀高枝,是典型的陈世美,放到古代,遇到包文正,那是要挨铡刀的。

两人结了婚,胡存良从一个体力劳动者变成了简单的脑力劳动者,由临时工变成了正式工,由农村人变成了城里人,实现了人生的华丽转身完美蜕变。现在,他已有了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家庭和美,事业有成,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有时,他也想起白莲,但仅限于想想,没有愧意,也没有悔意,因为他认定,白莲已将肚子里的孩子完美处理掉了,不然她怎能跑到城里打工呢?她虽然比他现在的老婆年轻得多,更漂亮得多,但这无实用价值,况且他已经用过了。所以他不仅无愧意,无悔意,有时还隐约有些得意。

做人如此,夫复何求?

这天,他坐在办公室里惬意地喝着茶,看着报,翘着二郎腿,哼着小曲。他识字不多,其实所谓看报,就是附庸风雅,用乡间的话说,就是瞎狗看星宿。这间办公室虽然设在脏乱的车间,虽然不大,但已很难得。难得在于,独属于他。有间独立的办公室,是除汽车、大哥大以外又一个高贵身份的象征。

有人敲门,他把二郎腿放下来,正正神色,清清喉咙,说:“进来!”

门开了,走进一个美丽的少妇。说她美丽,不止是她的容颜,还有她的穿着,她的打扮,她的气质,以及她散发出来的气息。在那年月,在这个小县城里,像这样时尚而美丽的女人,他几乎没见过。不是几乎,是从未见过。天生丽质,加上优裕的生活,才能造就这样完美的女人。两者集于一身,唯有眼前这个女人。

所以他愣住了,愣了片刻才发现,这个女人并不陌生;不仅不陌生,还很熟悉,深埋在他的记忆里,努力一挖,就能挖出来。说不陌生其实也陌生,当年她不过是个青涩土气的农家女,现在已成了一个雍容华贵的贵妇人。

她就是被他始乱终弃的那个女人白莲。

他吃了一惊,蹭地站了起来,不小心把桌上的茶杯碰倒了,茶水浸湿了桌上的报纸,但他不管不顾,他的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白莲身上。按理,这个时候,他应该脱口叫一声的,但他迟疑了一下,没叫出口。她来干什么?算账,报复,还是续前缘?无论哪一点,对他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

他的老婆不仅人丑,而且性子暴躁,大概正是因为丑,缺乏自信,所以对他的一切行为都特别留意,管得格外严,生怕他沾了哪朵花惹了那棵草。发现一点苗头就跟他闹,嘴手脚并用,轻者鸡犬不宁,重者天翻地覆;再重者,把他扫地出门也是有可能的。离开老婆,他一无是处。养尊处优惯了,再让他回去过苦日子,他想都不敢想。想到这些,他变得冷静了,带着警惕的语调问:

“你来干甚?”

王季鄙夷地看了她一眼,从他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他在忌惮着她,显示出他的无情,也显示出了他的无能。真不敢相信,这样一个男人,当初她怎么会为他死心塌地地付出,差点把自己置于一个万劫不复的境地。

“我来不是和你翻旧账的,也不是和你续旧情的,是为了救我们的儿子。”

“啊,儿子?你,你没把他打掉吗?”

胡存良的脸色惨白,额上立刻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她虽然口称不是来翻旧账续旧情的,却拿儿子来威胁他。此时此刻,对于胡存良来说,儿子不是亲人,却是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轰隆一响,他就可能尸骨无存。

王季从他简单的一句质疑听出了他的意思。之前,她恨他,现在只有鄙视和厌恶,连一点恨意也无,她甚至庆幸他当初抛弃了她。那不是抛弃,简直就是解放。如果和他在一起,那才是一个终生醒不来的噩梦呢。她不想和他纠缠太多,于是长话短说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然后说:

“现在,能救孩子的,只有你了。以前的事我不想再说,只希望你为了孩子能同意跟我去北京做骨髓配型。”

想了想,又说:

“大夫说,骨髓捐献对人体毫无伤害。当然,如果你不想无偿捐献,我也可以给你补偿一笔钱,你说个数字,我们谈。”

就胡存良而言,钱不是问题,况且在这个时候谈钱,是对方故意在羞辱他。他从来就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但此时顾不得自尊了,他顾虑的是这事的后果。对身体有没有伤害倒无所谓,有所谓的是,老婆如果知道了,肯定要和他离婚。这么大的事,她不可能不知道。他瘫坐在椅子里,喃喃地说:

“咋会这样呢?好端端的咋会得病?”

“我也不想,谁也不想,但已经得了,别说那些没用的话。孩子越来越严重了,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快点做决断哇。”

“可是,这,这……”

“算我求你。这辈子我没求过人,更不会求你,现在为了孩子,我求你一次。”

“不是求不求的问题,是,是……”

胡存良不便说出是什么问题,他很明白事理,这事放在外人眼里,救孩子胜过一切,所有的顾虑都可以抛开,但于他而言,从没见过面的孩子真的值得他付出全部吗?就算他可以舍弃优越的生活,可他现在还有两个孩子呢,他老婆的性格他了解,如果他们离了婚,她绝对能做到不让他见孩子一面的。为了一个从未见过面的孩子,舍弃两个朝夕相处了几年的孩子,这个账怎么算?况且:

“你说那个孩子是我的,谁能证明?”

他心里这么想,想着想着就不自觉地说出了口。说出口时是无意的,说出口后反倒坦然了,等于是替他做了决断。其实,他是相信王季的,如果她不确定孩子是他的,是不会来求助他的。但既然话说出去了,正好用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冲淡良心的谴责。

“你,你,你……”

王季一连说了三个“你”字,他只以为胡存良是个卑微无能的废物,没想到他还是个卑劣无耻的小人,废物加小人,基本就是个渣子了。她气得脸都白了,真想给他一记耳光,但双手仿佛要抽疯,指头蜷曲着伸展不开。而胡存良说完那句话后,反倒平静了,透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王季终于骂出了口:

“你就是个牲口!”

骂完,她转身离开了胡存良的办公室。这就意味着,她放弃了求助胡存良,同时也意味着,孩子的骨髓移植手术还得往后拖。拖多久,她无法预料,只能等合适的配型,这本来是件可遇不可求的事;孩子的病能不能经得起拖,她也无法预料,走一步看一步吧。

崔建国坐在厂区外的车里等着她。她上了车,坐在副驾上,崔建国看到她这副样子,猜到这个胡存良就是王季要找的那个胡存良,也猜到胡存良不同意给孩子捐献骨髓。他拍了拍她的手背,给她些精神鼓励,没说话,发动了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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